1942年秋,在延安召开的一次高干会议上,毛泽东点名表扬了习仲勋能够与群众打成一片的优良作风。
1943年1月,党中央委派习仲勋担任绥德地委书记,绥德处于陕甘宁边区的北线,它的位置相当于延安的北大门。习仲勋不负重任,通过短短几年的时间,让绥德地区呈现出一片欣欣向荣的景象,也让这扇北大门成为延安的坚实屏障。毛泽东称赞习仲勋是“党的宝贵的群众领袖”。
习仲勋在担任绥德地委书记的时候,就在内心树立起“为官一任造福一方”的宗旨。他经常告诫自己:自己是共产党的干部,要造福一方,就要充分依靠群众,永远不要脱离群众。习仲勋知道,要取得群众的信任,除了想群众所想,还要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帮助群众解决生活中遇到的纠纷。
1944年秋,习仲勋用了将近一年的时间,根据绥德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了《贯彻司法工作的正确方向》的规定。习仲勋在全区的司法工作会议上强调:第一,共产党的干部要用好司法公正这条生命线,这是一条干部的生命线,也是保持干群关系的生命线。第二,共产党的干部不是老百姓的“官老爷”,而是老百姓的“公仆”,要真心实意地为他们服务。第三,共产党的干部要乐于走向基层,要同群众打成一片,要善于为老百姓办实事。最后,习仲勋对与会同志说,我们要鼓励老百姓告状,要鼓励他们民告官,这是彻底消除官僚主义作风的好方法。民告官是行政诉讼的俗称,它是化解官民矛盾的一剂良药。只要是有证据证明干部有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一经查实立即予以处罚。
习仲勋发布了“民告官”行政条例,就是让老百姓来监督干部,让干部改进作风,当官为民,真心实意地为人民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