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计划基点在于地权归属。农户经营与个体经营,是性质相同而规模有别“同性不同行”之两种农村土地占有方式以及经营管理形式;集体经营与集中经营,却是制度性质内容实质完全不同而劳动方式相似“不同性同行”之两类农村土地占有方式以及经营管理形式。农村土地集体经营与农村土地集中经营,同属于非分散化个体小农经营之经营机制,二者本质差异即是土地所有权经营权管理权归属问题。在农村土地集中经营机制下,农民从土地经营权管理权所有者变成单纯提供或出卖劳动力价值的劳动者,以及彻底丧失农村土地的生产经营效益的支配权处置权话语权。
实地调查发现,在资本所有者联袂殿堂公知鼓噪以及涓流发财诱惑下,农民谱写了一段特殊且魂飞魄散的当代发展史。农民,出卖了自雇创业基础和保障——心甘情愿沦落成在自己土地上劳作而为市场化农业资本所有者服务的特色无产者——丧失土地失落亲情放弃根基的农民工。农民,从土地主人沦落为雇佣农民;农民,从热情好客民众蜕变成唯利是图群体;农民,赚取卖大白菜钱却要将顶卖毒品罪。农民,祸不单行,他们纷纷离开干净职业农耕业,背井离乡涌入城市,建盖不属于自己的房子,生产无权拥有的产品,增添无力占有的社会财富……。
为了继承者与决策人能认识理解并接受农村农业农民土地经营实况,特别精读并摘辑恩格斯《法德农民问题》。在此文中,恩格斯已道尽了无产阶级政党对待农民问题的立场和原则,以及社会主义建设者制定土地问题纲领之指导思想。稍有文化知识的共产党人均能够读懂恩格斯关于对待农民及土地问题的主旨思想,全部内涵完全没有超出字面含义。
农民问题的一个重要议题就是土地问题,批判社会党人的土地纲领与机会主义言论,以及阐述无产阶级政党对待农民问题土地问题的基本原则、立场和态度,责无旁贷迫在眉睫,这就是恩格斯创作《法德农民问题》的初衷。恩格斯首先指出:为了夺取政权,这个政党(注无产阶级政党)应当首先从城市走向农村,应当成为农村的一股力量。社会党(注无产阶级政党)先于所有其他政党明确理解到经济原因与政治后果的关系,必须识破硬要与农民作朋友的大地主那副羊皮掩盖着的面孔,这个政党能心安理得地任凭注定走心毁灭的农民被伪保护者所控制,直到农民从被动敌人变成主动敌人?社会主义的任务并不是要把所有权与劳动者分离,而是要把这两个要素结合起来,也就是把生产资料变成生产者公共占有。
无产阶级政党要使农民理解,要挽救和保全他们的房产和田产,只有把它们变成合作社的共同占有与合作社的集体生产才能做到。“正是以个人占有为条件的个体经济,使农民走向毁灭。大规模的资本主义经济将排挤掉他们陈旧的生产方式。我们确切知道一个经济上的真理,即由于资本主义经济和海外廉价粮食生产的竞争,无论大农和中农(农民被恩格斯分为大农、中农、小农)同样不可避免走向毁灭。我们使之免于真正沦为无产者,在还是农民时就能被我们争取过来的农民人数越多,社会改造的实现也就会越来越容易。假如我们不得不等到资本主义生产到处都发展到底以后,等到最后一个小手工业者和最后一个小农都变成资本主义大生产牺牲品以后,再来实现这个改造,情况可就遭了。倘若农民看到他们的生产方式必然要毁灭,就要到我们这里来。”
恩格斯认为,把农民组织集体经营的合作社,引导农民走联合大生产的道路,是农业发展的基本道路,也是农民确保土地所有权经营权管理权不被资本集团吞没的唯一路径。恩格斯强调指出:“我坚决否认任何国家的社会主义工人政党有任务除了吸收农村无产者和小农以为,还将中农和大农,或者甚至将大地产租佃者、资本主义牧主以及其他按资本主义方式经营国内土地的人。我们所指的小农,是指小块土地的所有者或租佃者——尤其是所有者,这块土地既不大于他以自己全家的力量通常所能耕种的限度,也不小于足以养活他的家人的限度。自食其力的小农可能补充我们的队伍。劳动农民,即农业工人、不剥削他人劳动以及不占有雇工的剩余价值的小农,是无产阶级反对资本主义制度斗争中的天然同盟者。”
(徐鲜梅精读并摘辑恩格斯《法德农民问题》,
来源:《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四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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