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泽东论社会主义的本质和基本经济规律

作者:萧绍良  更新时间:2019-02-07 20:57:07  来源:民族复兴网  责任编辑:石头

  新中国成立后,特别是社会主义制度确立以后,毛泽东在艰辛探索社会主义建设道路时,首先深入地研究了社会主义的本质和基本经济规律这一密切相关的根本问题。毛泽东把社会主义社会的矛盾学说作为认识社会主义本质和基本经济规律的逻辑起点, 强调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强调完全彻底为人民谋福利,强调要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强调坚持无产阶级专政和继续革命,提出通过变革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来达到消灭阶级、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防止资本主义复辟、实现共同富裕、让人民永远过上幸福美满生活的伟大目标。

  对社会主义本质及其基本经济规律的认识程度和深度,直接关系着中国社会主义建设道路的选择和探索。只有搞清楚关于什么是社会主义即社会主义本质及其基本经济规律的问题,才能真正理解毛泽东探索怎样建设社会主义的问题。长期以来,学界学习研究毛泽东探索中国社会主义建设道路的著述甚多,但研究毛泽东对社会主义本质及其基本经济规律的认识则较少,或者认为毛泽东的认识仅限于生产资料公有制、按劳分配和计划经济等这些传统的社会主义基本特征的描述上。但事实并非如此,毛泽东早在革命战争时期对什么是社会主义这个问题就早有思考。新中国建立后,尤其是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后,毛泽东在探索社会主义建设道路时,首先花费了相当多的精力探讨“什么是社会主义”这个问题。尽管他似乎始终没有使用过“社会主义的本质”和“社会主义基本经济规律”这一概念,但他把社会主义社会的矛盾学说作为认识社会主义本质的逻辑起点,强调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强调通过继续革命,变革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来消灭阶级、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防止资本主义复辟,发展社会主义生产力来实现共同富裕,这些实际上都在内涵深处显明地阐述了对社会主义本质及其基本经济规律的认识。固然毛泽东没有明确地使用社会主义本质及其基本经济规律的范畴,但他在深入探索和思考,把中华传统优秀文化和马克思列宁主义相结合,以自己特有方式即以毛泽东思想全面阐述了它的科学内涵,是相当正确和明确的,而且具有中国特点和重要的创新,这无疑是毛泽东政治经济学的理论核心,是非常重要的内容,是一笔极为宝贵的精神财富。

  一、社会矛盾学说是毛泽东认识社会主义本质及其基本经济规律的逻辑起点

  是否承认社会主义存在矛盾以及矛盾的性质,是认识社会主义本质及其基本经济规律的前提和基础。毛泽东对社会主义本质及其基本经济规律的认识和对社会主义建设道路的探索的逻辑起点是矛盾学说。承认社会主义基本矛盾仍然是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矛盾,这正是正确理解社会主义本质及其基本经济规律的基础,社会主义社会的主要矛盾在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确立后的存在和变化是理解社会主义的根本任务是消灭和防止资本主义复辟、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实现社会主义共同富裕的关键,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学说和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和敌我矛盾的理论体现了社会主义发展手段与目标的统一。

  (一)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

  1957年1月《在省市自治区党委书记会议上的讲话》中,毛泽东用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观点,首次明确地把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矛盾概括为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毛泽东说:“斯大林在一个长时期里不承认社会主义制度下生产关系和生产力之间的矛盾,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之间的矛盾。直到他逝世前一年写的《苏联社会主义经济问题》,才吞吞吐吐地谈到了社会主义制度下生产关系和生产力之间的矛盾,说如果政策不对,调节得不好,是要出问题的。但是,他还是没有把社会主义制度下生产关系和生产力之间的矛盾、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之间的矛盾,当作全面性的问题提出来,他还是没有认识到这些矛盾是推动社会主义社会向前发展的基本矛盾。” 毛泽东纠正长期以来在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中流行的否认社会主义社会存在矛盾的形而上学思潮,这是对马克思主义的一大理论贡献。在同年2月《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的讲话中毛泽东进一步说:“在社会主义社会中,基本的矛盾仍然是生产关系和生产力之间的矛盾、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之间的矛盾。不过社会主义社会的这些矛盾,同旧社会的生产关系和生产力的矛盾、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的矛盾,具有根本不同的性质和情况罢了。” 并对新旧社会的根本不同的性质展开了具体分析。他说:我国现在的新制度比旧时代的社会制度要优胜得多,它更能适合生产力发展的要求,能够容许生产力以旧社会所没有的速度迅速发展,因而生产就不断扩大。同时,他又指出:我国的社会主义制度还刚刚建立,还没有完全建成,还不完全巩固,因此,它又还很不完善。社会主义生产关系已经建立起来,它是和生产力的发展相适应的,但是它又还很不完善,这些不完善的方面和生产力的发展又是相矛盾的。同时,“还有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的又相适应又相矛盾的情况” 。他认为,在今后的社会主义进程中,必须要按照具体的情况,继续解决各种矛盾。这表明毛泽东善于从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相统一的高度来认识社会主义社会存在的问题。

  (二)社会主义社会的主要矛盾

  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之后,我国国内的主要矛盾是什么?党的八大报告分析了生产资料所有制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之后,国内形势和阶级关系的根本变化,提出:“社会主义改造已经取得决定性的胜利,这就表明,我国的无产阶级同资产阶级之间的矛盾已经基本上解决,几千年来的阶级剥削制度的历史已经基本上结束,社会主义的社会制度在我国已经基本上建立起来了。”“我们国内的主要矛盾,已经是人民对于建立先进的工业国的要求同落后的农业国的现实之间的矛盾,已经是人民对于经济文化迅速发展的需要同当前经济文化不能满足人民需要的状况之间的矛盾。这一矛盾的实质,在我国社会主义制度已经建立的情况下,也就是先进的社会主义制度同落后的社会生产力之间的矛盾。党和全国人民当前的主要任务,就是要集中力量来解决这个矛盾,把我国尽快地从落后的农业国变为先进的工业国。” 这个分析和论断符合当时的实际情况,它对于动员全党和全国人民集中力量发展生产力,尽快改变我国落后状态,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直到1957年3月19日,毛泽东在一个讲话提纲中仍然写了这样一段话:“现在处在转变时期,由阶级斗争到向自然界斗争,由革命到建设,由过去的革命到技术革命和文化革命。” 由此可见,当时对国内主要矛盾的认识是一致的。这个主要矛盾决定了党和国家在生产资料所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之后的主要任务是要集中精力发展社会生产。毛泽东曾指出:“革命时期的大规模的急风暴雨式的群众斗争基本结束” ,“我们的根本任务已经由解放生产力变为在新的生产关系下面保护和发展生产力” ,要求党和国家把工作中心转移到经济建设和技术革命上来。这表明毛泽东从社会主义社会主要矛盾出发,突出了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的中心地位。

  社会主义社会里有没有矛盾?对于社会主义社会的矛盾问题,马克思曾经作出过原则性的预见。他在《哥达纲领批判》中指出,社会主义社会(共产主义社会第一阶段)“在各方面,在经济、道德和精神方面都还带着它脱胎出来的那个旧社会的痕迹。” 他还指出,社会主义社会必须实行按劳分配的原则,这是形式上的平等,实质上的不平等。然而,这些弊病的存在,在社会主义社会是不可避免的。在这里,马克思实际上已经提出了社会主义社会的矛盾问题。但是,由于历史的局限,他没有对社会主义社会的矛盾作出具体的阐明。

  列宁不仅从各方面详细地论述了在从资本主义到社会主义的过渡时期,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之间的矛盾,而且还指出了在工人阶级内部,工农两个阶级之间,以及苏维埃政权同人民群众之间,都还存在着各种不同的矛盾。但是,由于列宁逝世过早,他没有能够亲眼看到生产资料私有制方面的社会主义改造的完成,因而也未能对这一改造基本完成以后的社会矛盾作出具体分析。

  在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史上,斯大林是第一个直接面对生产资料私有制方面的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这一现实的革命领导人。由于他长期不是用对立统一观点观察社会主义社会,而是片面地认为,在社会主义社会,生产关系同生产力状况“完全适合” ,否认二者之间还存在矛盾。直到他逝世前一年,在《苏联社会主义经济问题》中,才谈到社会主义生产关系和生产力完全适合不是绝对的,在社会主义制度下也有生产关系落后于生产力增长的现象。但是,他还是没有把社会主义社会的矛盾作为全面性的问题提出来。

  1956年,毛泽东在中国同样面对生产资料私有制方面的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这一现实。然而,他通过调查研究明确指出,社会生活中存在着矛盾。他在《论十大关系》中提出了十个问题,也就是十大关系。他说:“这十种关系,都是矛盾。世界是由矛盾组成的。没有矛盾就没有世界。” 接着,他在接见外宾时,在党的会议上,在同工商界人士的谈话和与民主党派领导人的通信中都反复强调,社会主义社会并不是十分美好,没有坏的东西,没有矛盾,即使到了共产主义社会也会有矛盾。没有矛盾的想法是不符合客观实际的。没有矛盾就没有运动,没有发展,没有生命,没有一切。

  1957年2月毛泽东在《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一文中,根据马克思主义哲学对立统一规律从理论上论证了社会主义社会存在着矛盾。他指出,马克思主义哲学认为,对立统一规律是宇宙的根本规律。这个规律,不论在自然界、在人类社会和人们的思想中,都是普遍存在的。矛盾着的对立面又统一又斗争,由此推动事物的运动和变化。“许多人不承认社会主义社会还有矛盾,因而使得他们在社会矛盾面前缩手缩脚,处于被动地位;不懂得在不断地正确处理和解决矛盾的过程中,将会使社会主义社会内部的统一和团结日益巩固。”

  由此可见,在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史上,毛泽东从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上不仅明确说明了社会主义社会存在着矛盾,而且阐明了社会主义社会的主要矛盾。他还对社会主义社会的矛盾和主要矛盾作出了具体分析,并且阐述了解决这些矛盾的方法。

  党的八大报告是由刘少奇和邓小平具体主持起草的,毛泽东审阅同意了,当时毛泽东还没有提出疑议。但是,“八大”之后不久,随着整风运动形势的变化,1957年夏季后毛泽东面对少数右派分子的猖狂进攻,对国内形势作了新的分析,对社会主义社会的主要矛盾有了新的认识,而真正下决心改变“八大”对国内主要矛盾的分析,是在这年准备召开八届三中全会期间。1957年7月,毛泽东写了《一九五七年夏季的形势》一文,提出:“必须还有一个政治战线上和一个思想战线上的彻底的社会主义革命。”9月19日,在一次谈话中指出:我们过去一个时期,主要是提人民内部矛盾,敌我矛盾没有提。现在看来,两个矛盾,主要矛盾是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工人阶级和资产阶级的矛盾。“八大”讲目前敌我矛盾基本解决了,现在看来也对,但可能是在经济方面的,如从政治方面、思想方面看,就不能这样说了。1957年10月,在党的八届三中全会上,他直接明确纠正了“八大”关于我国社会主义社会主要矛盾的提法,指出:“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的矛盾、社会主义道路和资本主义道路的矛盾,毫无疑问,这是当前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到了1958年5月,在党的八大二次会议上,毛泽东进一步强调阶级斗争这个矛盾,提出:在整个过渡时期,也就是说,在社会主义社会建成以前,无产阶级同资产阶级的斗争,社会主义道路同资本主义道路的斗争,始终是我国的主要矛盾。1962年在党的八届十中全会上,这个理论观点又有所强化,毛泽东认为:在整个社会主义时期,始终存在着阶级和阶级斗争,因此,阶级斗争要年年讲、月月讲、天天讲。这样阶级斗争作为主要矛盾在党的工作中得到全面贯彻和执行,阶级斗争实际上成为我国社会和国家政治生活的主题。赫鲁晓夫既得利益集团的背叛和苏联共产党的失败、苏东诸国的演变和垮台、资本主义复辟的严酷现实,证实了毛泽东关于社会主义社会主要矛盾理论的预见性、科学性和真理性。

  (三)社会主义社会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

  毛泽东在1957年2月《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的讲话中,总结了国际共产主义运动的历史经验,回答了我国社会主义改造胜利后的新情况、新矛盾。提出把社会主义社会的矛盾区分为两类矛盾,即敌我矛盾和人民内部矛盾。他说:“在我们的面前有两类社会矛盾,这就是敌我之间的矛盾和人民内部的矛盾。这是性质完全不同的两类矛盾。” 在建设社会主义时期,一切赞成、拥护和参加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阶级、阶层和社会集团,都属于人民的范围,一切反抗社会主义革命和敌视、破坏社会主义建设的社会势力和社会集团,都是人民的敌人。这是划分两类社会矛盾的界限。敌我矛盾是对抗性矛盾,人民内部矛盾一般说来是在人民利益根本一致的基础上的矛盾。矛盾的性质不同,解决的方法也就不同。“我们历来就主张,在人民民主专政下面,解决敌我之间的和人民内部的这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采用专政和民主这样两种不同的方法。” 民主的方法和专政的方法是解决人民内部矛盾和敌我矛盾的基本方法。毛泽东把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作为一个总题目,作为国家政治生活的主要内容,这在马克思主义发展史上还是第一次。他认为,根据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之后存在的实际情况,“我们提出划分敌我和人民内部两类矛盾的界限,提出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以便团结全国各族人民进行一场新的战争——向自然界开战,发展我们的经济,发展我们的文化,使全体人民比较顺利地走过目前的过渡时期,巩固我们的新制度,建设我们的新国家,就是十分必要的了”。 也就是说,社会主义所有制改造基本完成后,我们的工作着重点应该转移到发展生产力,发展社会主义经济上去。毛泽东在《一九五七年夏季的形势》一文中再一次说:“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是一个总题目” 。毛泽东科学地分析了国内的政治经济形势,提出了正确区分和处理两类不同性质社会矛盾的学说,说明了既要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以便团结全国人民,发展经济文化,又要坚持阶级斗争,坚持无产阶级专政下的继续革命,已经成为国家政治经济生活的主题。这表明毛泽东坚持唯物史观和辩证法,进行一分为二,从正确处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出发,认为其目的就是既要消灭和防止资本主义复辟,又要发展社会生产力,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生产关系,体现了手段和目标的统一。

  二、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是毛泽东认识社会主义本质的核心

  社会主义矛盾的基本状况必然要求发展社会生产力。毛泽东认为社会主义就是要解放生产力,提高生产力,实现工业化和现代化。社会主义就是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加工业化,没有工业化不是完全意义上的社会主义。毛泽东历来重视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即使是在急于求成犯错误的情况下,其目的也还是为了发展社会生产力。例如1958年8月17日,中共中央在北戴河召开了政治局扩大会议(简称北戴河会议)。这次会议,是党发动、领导“大跃进”运动的一次最重要的会议,着重讨论通过了刘少奇、周恩来、邓小平等具体主持起草的《全党全民为生产1070万吨钢而奋斗》(高指标“大跃进”)的决议草案。 毛泽东参加会议也同意了,但是经过联系实际,深思熟虑,很快就转变了认识,他认为,社会主义社会既然还存在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还存在着阶级斗争,那就要政治经济两手抓,两手都要硬,首先要坚持无产阶级专政下的继续革命,要防止帝国主义的“和平演变”阴谋,消除资本主义消极因素,防止资本主义制度复辟,否则不可能安定团结、集中精力地去发展社会生产力,1956年苏共二十大召开和苏东变色的历史教训值得严肃对待、认真记取。

  (一)搞上层建筑、生产关系的目的就是解放生产力

  毛泽东在我国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都明确阐述过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的问题。1956年底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确立后,毛泽东就说:“社会主义革命的目的是为了解放生产力。农业和手工业由个体所有制变为社会主义的集体所有制,私营工商业由资本主义所有制变为社会主义所有制,必然使生产力大大地获得解放。这样就为大大地发展工业和农业的生产创造了社会条件。” 毛泽东提出搞上层建筑、生产关系革命的目的就是解放生产力,提高生产力。为什么要搞社会主义?毛泽东回答,是为了解放生产力,提高生产力。1956年他在同工商界人士谈话时明确指出:革命是为建设扫清道路,它的目的不在于建立一个新的政府、一个新的生产关系,而在于发展生产,就是为了便于把国家发展起来。因为,社会主义公有制度比私有制度更有利于发展国家的经济、文化,使国家独立富强。因此,毛泽东认为,社会主义制度建立以后主要是发展生产力。他说,我们的一切工作就是为了要达到发展生产这个目的,大家要“把目标向着生产方面” 。1957年夏季在省市委书记会议期间,他强调今后10至15年的任务就是发展生产力,以后则是进一步发展生产力。1963年,毛泽东再度强调:“过去我们打的是上层建筑的仗,是建立人民政权、人民军队。建立这些上层建筑干什么呢?就是要搞生产。搞上层建筑、搞生产关系的目的就是解放生产力。现在生产关系是改变了,就要提高生产力。”

  (二)要靠科学技术提高生产力

  掌握科学技术的目的是为广大人民群众服务,科技人民性思想是毛泽东一以贯之的观点。毛泽东认为:科学技术不是上层建筑的范畴,发展科学技术是为了提高生产力,满足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需要。早在20世纪50年代初期,毛泽东就审时度势地告诫全党,中国只有在社会经济制度方面彻底完成社会主义改造,又在技术方面,在一切能够使用机器操作的部门和地方,统统使用机器操作,才能使社会主义经济面貌全部改观。科学技术具有先进性、实用性和动态性特点,所以,毛泽东把科学技术活动看成是社会实践的基本形式之一,而且是一种从其它活动中独立出来的实践活动。他说:“人的社会实践,不限于生产活动一种形式,还有多种其他的形式,阶级斗争、政治、生产、科学和艺术的活动,总之社会实际生活的一切领域都是社会的人所参加的。” 为此,毛泽东提出依靠科学技术提高生产力的理论。他不仅把科学技术的现代化列入“四化”目标,而且强调过去我们挨打的原因,“一是社会制度腐败,二是经济技术落后。……如果不在今后几十年内,争取彻底改变我国经济和技术远远落后于帝国主义国家的状态,挨打是不可避免的” 。并指出改变这种状况的主要办法就是发展科学技术。他说:资本主义各国、苏联,都是靠采用最先进的技术,来赶上最先进的国家,我国也要这样。他强调:“不搞科学技术,生产力无法提高”。“科学技术这一仗,一定要打,而且必须打好” 。毛泽东虽然没有明确提出科学技术就是生产力的论断,但是他已经认识到巧夺天工,利用自然力,看到了科学技术对生产力发展的内在功能,即人类认识世界、利用规律和改造世界的巨大潜能力量,看到了科学技术与经济发展之间的内在逻辑关联。

  (三)工业化是社会生产力发展的标志

  毛泽东认为,社会主义是与大工业紧密相连的,是社会主义社会的内涵,没有工业化,就不是完全意义上的社会主义。还在中国革命战争时期,毛泽东在谋划中国的发展前途时,就已经把工业化作为社会主义的内涵。当中国进入社会主义社会时,并没有如原来的设想同时实现工业化。因此,他提出,中国现在还只是迈进社会主义社会的门槛,还没有建成社会主义社会。已经进入社会主义的理由是已经基本完成了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建立起了社会主义的基本制度。还没有完全建成的理由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社会主义制度本身还不完善,即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之间、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之间存在着若干不协调、不适应的情况;二是社会主义制度还缺乏与之相适应的物质技术基础。当时毛泽东认为,后者是主要的。他说:“我国的社会主义制度还刚刚建立,还没有完全建成,还不完全巩固。” 因此,“我们的社会主义制度还需要有一个继续建立和巩固的过程” 。这个过程就是一方面使很不完善的社会主义制度逐步完善起来,另一方面就是要实现国家的工业化。走完这个过程仍需要10年到15年。他强调:“只有经过十年至十五年的社会生产力的比较充分的发展,我们的社会主义的经济制度和政治制度,才算获得了自己的比较充分的物质基础(现在,这个物质基础还很不充分),我们的国家(上层建筑)才算充分巩固,社会主义社会才算从根本上建成了” 。10年至15年要达到的目标就是工业化。以后则是继续发展,实现四个现代化,使中国成为一个社会主义强国。这表明,毛泽东心目中的社会主义是与大工业密切相联系的,只有实现了工业化,才能说建成了社会主义社会,而没有完全意义上的现代大工业,就还不是完全意义上的社会主义社会。因为中国虽然已经建立起社会主义制度,但在物质技术基础方面,还没有达到马克思主义者眼中的科学社会主义意义上的社会主义社会的程度。

  三、实现共同富裕是毛泽东认识社会主义本质及其基本经济规律的根本目标

  发展社会主义生产力是为了实现共同富裕。在社会主义的生产关系问题上,毛泽东认为社会主义就是要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防止资本主义复辟,实现社会主义的共同富裕。在基本制度方面以苏联为榜样,但又有自己的民族特点。即经济结构方面基本由公有制构成,消灭剥削,但新中国是建立在“一穷二白”的基础上,经济文化还十分落后,还可以有限制地利用资本主义,社会财富分配方面实行按劳分配制度,消除两极分化,防止资本主义复辟,达到共同富裕;经济体制方面既是高度集中的,但又具有某种灵活性的分级计划管理模式。

  (一)消灭剥削是实现共同富裕的前提

  毛泽东认为,实现社会主义的共同富裕的基础是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其前提是消灭剥削和剥削制度。消灭剥削是马克思主义创始人关于社会主义的基本理论观点之一。消灭剥削意味着在生产关系领域要基本消灭生产资料的私人所有制,建立公有制。因此,在毛泽东规划的未来中国的蓝图中,当中国进入社会主义时,搞社会主义革命,就是要消灭剥削制度,建立社会主义公有制度的。他当时明确指出,苏联“已经建设起来了一个伟大的光辉灿烂的社会主义国家。苏联共产党就是我们的最好的先生” 。显然,在当时的毛泽东看来,苏联那样的公有制度和工业化就是社会主义。当然,1956年,当中国基本完成生产资料所有制的改造、进入社会主义社会时,生产力的发展水平还很落后,还没有达到社会主义本意所要求的先进状态。有鉴于此,毛泽东也比较灵活地提出“可以消灭了资本主义,又搞资本主义”,即有限制地利用资本主义发展社会生产力的重要理论。1956年底,他在同民主建国会和工商联负责人谈话时说:“现在国营、合营企业不能满足社会需要”,上海的地下工厂“因为社会有需要,就发展起来。要使它……合法化,可以雇工”。他批评合作企业时说:“现在做衣服要三个月,合作工厂做的衣服裤腿一长一短,扣子没眼,质量差。”提出“最好开私营工厂,同地上(指国营和集体的工厂)的作对”,“如果有原料,国家投资又有困难,社会有需要,私人可以开厂”。“可以开私营大厂,订个协议,十年、二十年不没收。华侨投资的,二十年、一百年不要没收。可以开投资公司,还本付息。可以搞国营,也可以搞私营。可以消灭了资本主义,又搞资本主义。” 毛泽东主张在消灭生产资料私有制这个剥削制度的基础上,在社会需要的情况下,在公有制占绝对优势的情况下,可以搞一点资本主义,利用资本主义发展我们的生产力。

  (二)消除两极分化是实现社会主义共同富裕的基础

  毛泽东明确提出了反修防修、消除两极分化、防止资本主义复辟,实现社会主义共同富裕的目标。还在中国进入社会主义之前,毛泽东就说:我们的目标是要使我国成为富强的国家,“而这个富,是共同的富,这个强,是共同的强,大家都有份” 。加入共同富裕群体的包括工人和农民这两个最主要的阶级,以及知识分子和其他劳动人民,还包括经过改造以后转变成为劳动人民一部分的原来的剥削者。毛泽东明确地说:地主阶级经过改造以后,就变成了农民,他们“以后要同大家一起共同富裕起来。将来农民的生活要超过现在的富农。资本家如果将来饿肚子,这个制度就不好。如果大家生活不提高,革命就没有必要” 。由于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为发展工农业的生产创造了条件。因此,毛泽东认为,现在我们实行社会主义“这么一种制度,这么一种计划,是可以一年一年走向更富更强的” 。毛泽东特别注重分配公平。他主张按劳分配,不搞平均主义,但也不能过分悬殊。1959年,毛泽东在郑州会议上严厉谴责“一平二调”的“共产风”就是剥夺他人劳动成果,是否认人们的收入应有所差别的平均主义。他指出:否认这种差别,就是否认按劳分配的社会主义原则,而这是我们所不许可的。在1961年3月中共中央在广州召开的南三区会议上,他再次强调:要解决分配中的平均主义问题。当然,毛泽东也历来不主张分配上过分悬殊。他说:“我们的提法是既反对平均主义,也反对过分悬殊。”

  (三)社会主义经济体制是实现社会主义共同富裕的保障

  新中国建立不久,经济文化还很落后,因此在经济体制问题上,毛泽东在20世纪50年代中期曾经认为,自由市场的存在是必要的。1956年,毛泽东说:“现在我国的自由市场,基本性质仍是资本主义的,虽然已经没有资本家。它与国家市场成双成对。” 在这里,毛泽东显然在观念上是把市场和计划区别开来的,这是不同层次、不同属性的问题,不能混为一谈。但他认同自由市场和计划市场可以同时存在,则是明确的。同时,根据苏联社会主义建设的经验和我国一五计划建设的经验,毛泽东从1956年起,就关注经济体制问题。这年4月,在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上,他提出要研究社会主义整个经济体制问题,提出企业、地方要有自主权。在《论十大关系》中,毛泽东对这些问题作了比较深入的分析和阐述。 1956年9月,陈云在党的八大会议上提出了与苏联模式有所不同的“三个主体和三个补充”的观点,即在工商业生产经营方面,国家经营和集体经营为主体,附有一定数量的个体经营作为补充;在生产的计划性方面,计划生产是工农业生产的主体,按照市场变化而在国家计划许可范围内的自由生产作为补充;在社会主义的统一市场里,国家市场是主体,附有一定范围内国家领导的自由市场作为补充。这个观点是在毛泽东《论十大关系》的启发下提出来的,与毛泽东主张突破苏联模式,从本国的国情出发,走自己的道路的理论是一致的。

  总之,从毛泽东的上述理论和观点来看,什么是社会主义,虽然在考察中未提到“本质”这个概念,但就认识的领域和内涵而言是比较全面而深入的,实质上不仅科学阐述了社会主义的本质问题,而且深刻地论述了社会主义发展的基本规律性。尤其是关于搞上层建筑、搞生产关系就是要解放生产力;生产关系改变了,就要提高生产力,没有工业化,社会主义就还没有建成,就不是完全意义上的社会主义。这就要坚持生产资料的公有制和无产阶级专政,区分社会主义社会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坚持继续革命,反修防修,消除两极分化,防止资本主义复辟;以人民的物质文化生活需要和现代科学技术进步为动力,努力发展社会生产力,由实行按劳分配到实现共同富裕。归根结蒂,其要点概括起来就是:“在坚持生产资料公有制和无产阶级专政的条件下,尽可能利用先进的科学技术和管理,使社会生产力快速发展和提高效率的办法,来保证最大限度地满足整个社会经长增长的物质和文化的需要”。这就既涵盖了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生产关系与生产力的基本矛盾以及工人阶级与资产阶级、社会主义道路与资本主义道路主要矛盾运动的规律性及其发展方向,也避免了《苏联政治经济学教科书》关于社会主义本质和基本经济规律论述的片面性,即“用在高度技术基础上,使社会主义生产不断增长和不断完善的办法,来保证最大限度地满足整个社会经常增长的物质和文化的需要”这一论述过于简略,只注重“科学技术”和“生产”而脱离政治及其方向的片面性,吸取了苏联共产党变修,苏东国家改变颜色,全面复辟资本主义,工人阶级和其他劳动人民重新沦为被资本剥削和压迫的奴隶的深刻历史教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