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枫桥经验”是怎么提出的?

作者:浙江学习平台  更新时间:2019-03-21 20:51:19  来源:民族复兴网  责任编辑:石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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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3年11月20日,毛泽东为“枫桥经验”批示

  1963年5月,浙江省委组成工作队,在诸暨枫桥区开展社会主义教育运动的试点工作。在运动进入对敌斗争阶段,浙江省委工作队针对公社干部主张对“四类分子”(即指没有改造好的地主、富农、反革命分子和坏分子),进行“逮捕一批,武斗一遍,矛盾上交”的意见,组织他们学习中央关于对坏人坏事“必须以教育为主,以惩办为辅”的意见,引导他们敞开思想,展开辩论。在此基础上,工作队引导社、队干部统一了对敌斗争的方针政策的认识。公社以生产队为单位,由全体社员对“四类分子”进行“全面评审、重点斗争”,根据他们的实际表现区别对待。最后,枫桥区没有逮捕一个人,就制服了有违法行为的“四类分子”。

  时值公安部领导到浙江指导工作,发现枫桥区在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没有捕人,依靠群众用说理斗争制服“敌人”的经验,就向正在杭州的毛泽东作了汇报。毛泽东听了汇报后充分肯定,说:这叫“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并指示各地要仿效推广。由此,一场轰轰烈烈的学习推广“枫桥经验”的热潮在全国展开。

  之后,“枫桥经验”在推广应用中不断创新发展,积极探索和实践预防、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新途径、新方法,不断赋予“枫桥经验”新的时代内涵和旺盛的生命力。“枫桥经验”成为全国政法战线的一面旗帜。

  (作者单位:浙江省委党史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