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鲜对于把儿童培养成为肩负祖国未来的后备队的工作予以深切关注。
儿童保育教育制度就是其中之一。解放(1945.8.)后,尽管国家的经济情况极为困苦,但朝鲜政府投入巨额资金,在城市、工厂、企业、国营农场开办托儿所和幼儿园的同时,建立了由社会负责保育和教育儿童的体系。
在艰苦卓绝的祖国解放战争(1950.6-1953.7)时期,朝鲜不间断并更加致力于儿童保育事业,兴办许多育幼院和保育院,还采取各项措施负责保育战争孤儿。
战后,随着国家的自立民族经济基础得到奠定,建立社会主义制度,国家儿童保育和教育事业也进入了积极的发展阶段。
朝鲜为了从法律上固定和进一步巩固在儿童保育教育工作取得的成就,通过了儿童保育教养法。保健省局长朴正民说,“1976年,朝鲜通过了《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儿童保育教养法》,朝鲜以此为法律和制度基础,由国家完全负责进行对所有儿童的健康和营养管理。”
儿童保育和教育事业完全由国家和社会负担,惠及每个儿童的国家及社会福利是完全平等的,与儿童父母职业和劳动的质和量毫无关系。
托儿所和幼儿园根据保育和卫生防疫规范,为孩子们营造干净的生活环境,按照儿童营养基准充分供给各种主食和零食,通过系统的医疗服务,实现了儿童保育工作的科学化。
幼儿园以对孩子们的道德教育为主,并从多方面开发智力,有计划地进行旨在培养丰富的情感、艺术才能和健康的体力的教育。尤其进行为期一年的学龄前义务教育,让孩子们准备能够圆满接受文化语、写字和算法等学校教育。
去年,庆尚幼儿园的儿童出演的御恩琴三重奏在莫斯科国际节大受好评等,之所以在全国的幼儿园神童辈出,是朝鲜优越的儿童保育教育制度带来的光辉结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