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权论》(上)---第8章

作者:伍峰  更新时间:2015-08-26 18:47:20  来源:原创  责任编辑:石头

 

第8章 道德文明

权争文明阶段的显著特点是以占有和索取的竞争行为占主导地位,利他和奉献的平等诉求处于从属和被动的地位。道德文明阶段的显著特点是以利他和奉献的平等思想占主导地位,成为社会发展的主导力量。以占有和索取为目的的竞争将退出社会发展的主导地位。

道德文明在人类历史上一直存在,一直被人类所颂扬,被人类尊为美德。

人类社会发展进步的水平,本质上由人类的认知能力决定。实践证明,人类的认知能力是循序渐进的,也就是说,人类的新认知需要建立在已有认知的基础之上。人类的认知之所以难以有巨大的超越,是因为认知不是客观实际本身,任何认知都需要客观实际的检验和证明,而客观实际的检验和证明是需要物质文明基础的,而物质文明基础的建立和获得,是不能超越的。人类对电的认知,就是一种认识-验证-再认识-再验证的循序渐进的过程。两千年前的人类社会,对电的认知仅仅停留在观察到了雷电现象,而把雷电的起因归于神的行为(如中国的雷公电母)。在那个对电的认知停留在雷公电母的时代,电动机、电灯、电报、集成电路的发明是不可能出现的。

人类对社会发展规律的认识,同样也有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难以超越。在身命权还是一种私权的情况下,连死活都由他人决定,谈论获得平等的受教育、工作、居住、出行、休假、恋爱、隐私、健康、养老、安全、名誉、荣誉等人生权公权是根本不现实的。同样,如果人生权还是一种私权的情况下,基本生存生活都不能自主,怎么可能奢谈言论、出版、通信、集会、结社、信仰、游行、示威、监督、选举、被选举等权利的自由?

人类的认知如果出现了错误,以此指导的行动就会失败。共产主义运动产生的政治专制的社会主义制度,就是错误认知导致的结果。事实证明,这样的制度是不能持久的,因为它违背了公权发展的规律,把财产公权置于政治私权之下。

认知超越现实往往难以取得预期效果。

尽管公元前600年梭伦就实行了民主,但古希腊没有在那个年代迈入资本主义,尽管中国在春秋时代就已经诞生了“天下乃天下人之天下”的著名观点,但这样的观点没有把中国带入资本主义社会。

前文我们已经给出结论,在身命权有保障的情况下,无论在什么生产力水平下,无论物质财富缺乏还是富裕,人类都能建立公有制社会。这个结论与人类的认知能力的渐进性没有矛盾,其依据是在人能够生存的条件下,生产力水平的高低和物质财富的多寡与人的人生权、政治权和财产权的公权化的建立和检验没有直接的线性关系。实际上,生产力水平的高低和物质财富的多寡,往往反映的是权利数量的多少,而不能决定权利的分享机制。从认知的角度来看,生产力水平的发展进步反映的是人类对物质世界客观规律的认知能力和水平,而公权建设的发展进步反映的是权利分享机制的发展进步,反映的是人类对人与人相互关系的认知能力的发展进步,它们属于完全不同的范畴。由于两种认知能力都来源于人类大脑的认知能力,两种认知能力的提高都与大脑认知能力的提高相关,从而两种认知能力表现出某种相关性。但从事物本身的发展规律来看,它们是可以各自独立进行的。权利分享机制的发展进步有其自身的规律,不能超越,前文已经指出,身命公权是人身公权的基础,人身公权是政治公权的基础,政治公权是财产公权的基础,这个发展规律在很大程度上可以脱离生产力的发展和财富丰富程度独立进行。

利他和奉献是人类一直歌颂的美德,是道德的精髓。佛祖以身饲虎、割肉喂鹰的佳话,要表达的就是这种境界,这种故事能够流传千百年,是对人类奉献精神的一种肯定和向往,是人类本性的一种反映。在人类发展的历史长河中,尊老爱幼、尊师重教、集体利益至上(体现为爱国、爱民族等)、乐于助人等利他和奉献精神一直都受到世界各民族的推崇,这是人类道德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人类绝大多数宗教活动一直传递的也是真善美。可以说,道德文明是人类文明中极为重要的组成部分。

人类的天性不是只有自私的一面,人类利他和奉献的精神始终伴随着人类。

中国的三字经,开篇第一句话就是“人之初、性本善”,说明古人早就看到了人类善的本质的一面。当然,西方文化和宗教也有强调人性恶的一面的,如人天生就有“原罪”。无论是强调人的天性善还是恶,都是不全面的,人的天性既有利己的一面,也有利他的一面。“性相近、习相远”,人天生都有利己和利他方面,因此差别不大,差别主要来自后天。这种差别中国古人认为是由后天的学习产生的,如果把人适应社会环境等的过程也纳入学习的范畴,其结论是非常正确的。社会环境由社会制度决定,最终的结果是人性的后天特征会受到社会制度的巨大影响。

无论在什么历史时期,道德文明都被提倡,社会主义提倡的精神文明,就是道德文明的内容。

既然人类社会各个历史阶段都提倡道德文明,为什么道德文明没有成为推动历史前进的主导力量呢?这是因为利己和索取的竞争强度高于利他和奉献的强度,在四大基本权利没有实现公权化的情况下,利益的争夺必将主导社会的发展。在这种情况下,利他和奉献的提倡者往往不能很好地融入社会,这些人的理念很难在利己和索取的社会中普遍实现。所以,持有这样观点的人,往往需要出家,成为出家人,成为“与世无争”者,成为脱离“尘世”的人。在他们看来,“尘世”是一个争权夺利、充满邪恶的世界。其实,反过来可以说明,利他和奉献的理念是不可能在一个私欲横行的社会中成为主导力量的。

持有利他奉献观念的人,其实不需要躲进寺庙和教堂,反而应该走向社会。在推动利他奉献精神的过程中,不要利用封建迷信思想,而是需要用科学理论。

当人类的四大基本权利都成为公权的情况下,权利的争夺已经不再激烈,这时,道德文明这个被压制了数千年的人类精神文明的种子,就会快速生长,成为主宰人类发展的参天大树。人类苦苦追求了数千年的利他奉献的大同世界才可能正真实现。

在中国利他和奉献的文明史中,有数不清的默默奉献者,其中最有名的有像雷锋这样的普通人,也有像焦裕禄这样的地方官。共产主义要求先人后己,毛泽东提出了为人民服务的理念。所有这一切,都是高度的道德文明。

建设道德文明一定要站在人类文明历史发展的高度,要清楚其主导人类历史的公权基础,首先致力于人类的公权文明建设,辅以道德文明建设,最终将道德文明推向主导历史发展的地位。

权利争夺是由规则确定的,在权争阶段,法制具有主导作用,道德准则只能起辅助作用。所以,人类社会一直以法治为主,德治为辅,难以建立道德法庭。

本文认为,随着公权建设的不断发展,道德文明的作用将日益重要,建立道德法庭是历史发展的必然。致力于公权建设的国家和地区,可以探讨尽早建立道德法庭的可能性。让道德准则尽早成为捍卫人类真善美的有力武器。让那些不道德者得到应有的审判。

道德文明主导的世界,必然是一个祥和的世界,是一个远离战争、远离暴力、远离欺诈、充满和平和关爱的世界。这样的世界是真实的,只要我们努力,就一定会达成,它不受生产力发展的限制,不受物质文明丰富程度的限制。一切只决定于我们的观念和我们的认知。只要人类按照公权发展的客观规律办事,人类就能摆脱生产力发展的制约,快速建立起美好世界。是自然界的能动相互作用赋予了我们这种力量,这决不是什么意识决定物质的唯心主义的妄想。

如果共产主义是不切实际的,那么道德文明却是具象的和呼之欲出的。道德文明主导的世界与共产主义是如此的相似,以至于充满共产主义理想的人,可以从虚幻的共产主义毫无障碍的一步迈入道德文明的真实世界。

在马列理论中,对社会主义就没有定义清楚,对什么是共产主义更加雾里云中。在公权理论中,我们不认可共产主义虚无的内涵和它是人类最后社会阶段的界定,决定放弃这个概念。代之以其它一些更加具体的、不设发展尽头的社会发展阶段。我们认为这样做更加合理,更加符合人类无限的发展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