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的“为民”日记

作者:党建网微平台  更新时间:2015-09-04 12:09:02  来源:选自《之江新语》  责任编辑:石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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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求“官”有多大,但求无愧于民
(二OO三年六月十八日)


有的干部辞职下海了,还“无车弹铗怨冯驩”,抱怨组织上给他的“平台”不够大。多大的“平台”才够呢?平心而论,一个干部当到了县里的主要领导,就不能说是“大材小用”、“英雄无用武之地”了。
做人要有人品,当“官”要有“官德”。当干部的,不能老是想着自己的升迁。“莫道昆明池水浅”,一个干部,无论处在什么岗位,只要心系群众,都可以做出一番事业来。县委书记的榜样焦裕禄,“官”有多大?但他的形象是十分高大的。当干部,不求“官”有多大,但求无愧于民。同时,一个干部的能耐有多大,最终人民群众看得清清楚楚,组织上也明白。是“锥子”总会脱颖而出的。
当干部的,要真正在思想上解决“入党为什么,当‘官’做什么,身后留什么”的问题,牢记“两个务必”,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心无百姓莫为“官”
(二OO四年一月五日)


“群众利益无小事”。群众的一桩桩“小事”,是构成国家、集体“大事”的“细胞”,小的“细胞”健康,大的“肌体”才会充满生机与活力。对老百姓来说,他们身边每一件琐碎的小事,都是实实在在的大事,有的甚至还是急事、难事。如果这些“小事”得不到及时有效的解决,就会影响他们的思想情绪,影响他们的生产生活。
古往今来,许多有作为的“官”都以关心百姓疾苦为己任。从范仲淹的“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到郑板桥的“些小吾曹州县吏,一枝一叶总关情”;从杜甫的“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到于谦的“但愿苍生俱饱暖,不辞辛苦出深林”,都充分说明心无百姓莫为“官”。
我们是党的干部,是人民的公仆,一定要把群众的安危冷暖挂在心上,以“天下大事必做于细”的态度,真心诚意地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要抓实做细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每项工作,努力办实每件事,赢得万人心。

做人民群众的贴心人
(二OO五年五月九日)


党是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忠实代表,党始终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与人民群众保持血肉联系。一个党员,如果与群众的距离远了,就与党拉开了距离;心中没有群众,就不配再做共产党员。“群众利益无小事”,柴米油盐等问题对群众来说就是大事。老百姓可能不关心GDP,但他们关心吃穿住行,关心就业怎么办、小孩上学怎么办、生病了怎么办、老了怎么办,等等。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必须切实把发展的理念转变到科学发展观上来,转变到以人为本上来。在这个过程中,共产党员一定要服务群众并教育群众,努力做为人民群众服务的带头人,做人民群众信赖、尊敬的贴心人。

为民办实事旨在为民
(二OO七年一月五日)


坚持以人为本,重民生、办实事,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满足人民群众最基本、最迫切的需求,是构建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领导干部应该按照“认认真真察民情,诚诚恳恳听民意,实实在在帮民富,兢兢业业保民安”的要求,深化认识,拓展方式,切实做好为民办实事工作。
现实中确实有一些干部,为民办实事的工作热情很高,但所办的事倒不一定是群众最需要、最欢迎、最能得实惠的。当然,这里面有短期利益与长期利益、局部利益与全局利益等关系问题。领导干部一年忙到头,根本的宗旨就是为人民服务。完善和落实为民办实事的长效机制就是忙到了点子上,为民办实事对象是“民”。要把群众的呼声作为第一信号,问需于民、问计于民、问情于民,掌握民情、分析民意,民主决策、科学安排,落实好为民办实事项目,做到让人民群众参与、让人民群众做主、让人民群众受益、让人民群众满意,真正使群众成为利益的主体。

为民办实事重在办事
(二OO七年一月六日)


要为民办实事,先要想办事,还要能办事、办成事。办成事就要创造良好的条件。要落实领导责任,建立完善责任落实机制,使为民办实事工作真正形成长效机制,使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不断得到满足。要切实增加投入,按照建立服务型政府的要求,强化公共服务职能,完善公共财政制度,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大公共财政投入和转移支付的力度。
为民办实事还要形成良好的氛围,发动各方面都来关心、支持为民办实事的工作。要调动广大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发挥广大群众的作用,使广大群众真正成为选择的主体、利益的主体,有的事还要成为行动的主体和投入的主体。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一些事可以不是由政府直接来办,要从扩大就业、应对老龄化、调整经济结构和转变增长方式的角度,大力发展生活型服务业,办好为群众服务的组织或企业,为更多的群众提供更好的服务。通过鼓励和扶持发展社会组织为群众解忧,实质上也是为党委、政府分忧。同时,要积极鼓励引导社会资金投入社会公益事业,参与实事项目建设,形成人人参与办事、人人得到实惠的良好局面。

为民办实事成于务实
(二OO七年一月七日)


        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最终要落实在一件一件的实事之中。这些实事,既体现于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和惠及全社会的“大事”,也体现在与老百姓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家门口的“小事”。“群众利益无小事”。抓好为民谋利的“小事”,必须要像抓“大事”那样,把求真务实的精神贯彻到为民办实事的具体工作之中。做好为民办实事工作,关键在于用好的作风来办好事,用实在的项目来办实事。最实在的事就是要着力解决民生问题,特别是关心困难群体,多做、大做“雪中送炭”的事,多搞一些直接造福于民的“满意工程”、“民心工程”,切实把老百姓家门口的事情办好。实事必须实干,要改进工作方法,转变工作作风,脚踏实地、稳扎稳打,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决不喊空口号、搞花架子。实事还要见实效,最大的实效就是真正使广大群众得到实惠、感到幸福,产生良好的社会效益和人文效应。群众最能体验为民办实事工作的成效,要让群众来评判为民办实事工作的成效。总之,“乐民之乐者,民亦乐其乐;忧民之忧者,民亦忧其忧”。我们把为民办实事的工作做好了,群众的幸福感就会提升,人民群众与党委、政府心相系、情相连,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就会更加扎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