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深化国企改革要警惕别重蹈苏联覆辙
朱继东
@思想火炬:【警惕管资产到管资本的可能陷阱】由管资产到管资本,想法似乎很好!就像对军队说:“我不支部建在连上了,我只管大军区以上领导。”请问你管得住吗?被架空的危险太大了!必然有人在华丽的资产负债表下大肆侵吞国资,等发现资产被掏空的时候,一切都晚了!
自从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做出了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战略部署以来,围绕如何深化国企改革的争论就一直没有停息过,不少人担心新一轮改革再次变成瓜分国有资产的私有化盛宴,但也有些人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建议应该通过立法加快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推进私有化的步伐……这一切不仅让我们想起苏共亡党、苏联解体过程中的前车之鉴。当年,苏联就是通过极力鼓吹新自由主义,并进而出台《私有化法》等全面推行私有化改革,加快了自我毁灭的步伐。因此,我们今天更应该深刻总结和反思苏联的教训,决不能掉进类似的陷阱,才能真正确保我们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和道路深化国企改革。
通过推行新自由主义瓦解社会主义国家的经济基础,把经济体制改革变成经济制度变革,是西方对社会主义国家进行和平演变的重要手段。在时任英国首相撒切尔夫人、美国总统里根的引诱和苏共党内西化派的推动下,苏共中央总书记戈尔巴乔夫及其领导的苏共“改革派”成为新自由主义的“俘虏”,不仅为私有化大开方便之门,甚至通过了彻底毁掉社会主义苏联经济基础的《私有化法》——《关于企业非国有化和私有化原则法》,利用法律手段强推私有化,最终毁掉了苏共执政的经济基础。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当经济基础崩溃、丧失之后,苏共亡党、苏联解体就是自然而然的了。
早在1984年,戈尔巴乔夫和新自由主义的旗手、时任英国首相撒切尔夫人就已经首次见面,双方从此便建立起密切关系,新自由主义等西方思潮也从此开始影响戈尔巴乔夫。在戈尔巴乔夫1985年3月当选为苏共中央总书记后,随着历史虚无主义在苏联泛滥,一些思想西化的经济学家便开始鼓吹新自由主义,并打着所谓反思的旗号攻击苏联的全民所有制,企图全盘否定其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伟大实践,进而给苏联开出私有化的药方,认为只有这样才能走出改革的困境。尤其是在西方某些政治、经济势力的推动下,国内外仇视社会主义的势力勾结起来,一股大力推动私有化改革的思潮快速在全国蔓延开。在1988年6月召开的苏共第十九次全国代表会议上,戈尔巴乔夫提出了从根本上进行经济“改革”的任务,开始尝试为推行私有化打开大门。1990年8月,他更是公开攻击公有制为主体是“经济垄断”,并认为“改革”的主要而又刻不容缓的任务就是取消公有制的垄断地位,大力推行非国有化、私有化,甚至主张放弃国家对经济的宏观调控。越来越多的事实表明,戈尔巴乔夫已经变成新自由主义的信徒,开始以新自由主义作为党和国家经济工作的指导思想,指导苏联的经济改革。
经戈尔巴乔夫授权,根据叶利钦和一些自由派经济学家的授意,为尽快推行“加速向市场经济过渡”的改革方针,经济学家、苏联总统委员会成员沙塔林等人制定出了《向市场经济过渡——构想与纲领》,这就是著名的“500天计划”。这个被称为“休克疗法”的激进方案主张在大规模私有化的基础上,从1990年11月1日到1992年3月14日的500天内,分四个阶段将苏联从计划经济快速过渡到市场经济。1990年8月,戈尔巴乔夫与叶利钦达成妥协,同意以“500天计划”为基础向市场经济快速过渡。1990年10月,苏联最高苏维埃通过了由戈尔巴乔夫主持起草的《稳定国民经济和向市场经济过渡的基本方针》,实质上就是全盘接受了“500天计划”中的全面私有化内容。在错误思想指引下,苏联经济在1990年出现了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的第一次负增长。
“500天计划”流产后,1991年4月,在戈尔巴乔夫的授意下,原俄罗斯共和国部长会议副主席亚夫林斯基和美国哈佛大学政治学教授阿里森合作,共同制定了一个以新自由主义为准绳的所谓“希望协定”——“亚夫林斯基——阿里森计划”,也被称为“哈佛计划”。这个被苏联官方称为“苏美稳定苏联经济计划”的经济改革纲领,被认为是解决苏联政治经济危机的新药方,其实就是撒切尔夫人和美国总统里根等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大肆推销、用来和平演变社会主义国家的新自由主义的翻版,其基本思路就是:在西方的援助下,进行激进的经济改革,建立以私有制为基础的市场经济和西方的民主政治制度。这个“哈佛计划”虽然受到苏共内部一些真正的共产党人的反对,但却非常受戈尔巴乔夫的青睐和支持。并且,为进一步加快私有化步伐,苏联国内外的反共反社会主义势力在“哈佛计划”基础上,决定搞一次法治改革,用法律为私有化保驾护航。1991年7月1日,苏联最高苏维埃通过了《关于企业非国有化和私有化原则法》,也就是著名的《私有化法》,制定了国有企业分阶段私有化的时间表。根据这部法律,到1992年底,苏联有将近一半的工业企业将脱离国家控制,并且这一比例到1995年将达到60%至70%。而叶利钦任总统的俄罗斯更是充当了私有化的急先锋,1991年12月19日,叶利钦批准《1992年国有及市有企业私有化纲要基本原则》,加快推进经济自由化、私有化。在法律的庇护下,苏联的经济改革就这样亦步亦趋地按照西方指引的方向,走上了一条新自由主义的“不归之路”。
图2:2015年7月17日,习近平总书记到长春一东离合器股份有限公司考察
私有化改革不仅重创了苏联经济,而且瓦解了苏共执政的经济基础,进一步加速了苏共亡党、苏联解体的进程。1990到1991年,苏联经济年均下降近9.5%,并且在1991年更是下降了15%。并且,随着私有化快速推进,除了少数当权者利用手中权力疯狂瓜分、掠夺国家财产而致富外,苏联国家和人民成为最大的受害者,物价飞涨,人民生活水平一落千丈,苏联经济很快到走向崩溃。而经济崩溃迅速导致社会秩序全面崩溃,失业率、犯罪率急剧上升,越来越多的人对苏共彻底失望、绝望,苏共亡党、苏联解体的悲剧自然很快就发生了。 改革开放以来,尽管党中央一直强调要坚持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坚决反对和批判新自由主义,但我国国内一直有一些人呼吁要“全面打破国企垄断”、“进行彻底市场化”、“政府全面退出市场”等,变相鼓吹、推行新自由主义,企图通过消弱、瓦解甚至取消公有制的主体地位来改变我国的根本经济制度。尤其是在国企改革中,有些人竟然认为国企改革就是卖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就是要搞私有化等,甚至有人呼吁要彻底取消国企、消灭公有制,认为中国经济改革的最根本出路就是私有化。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如果放任私有化毁掉我们的公有制为主体的根本经济制度,就会摧毁我们党执政的经济基础。
习近平总书记非常关注国企改革,特别强调:“深化国企改革是大文章,国有企业不仅不能削弱,而且还要加强。”“国有企业是推进现代化、保障人民共同利益的重要力量,要坚持国有企业在国家发展中的重要地位不动摇,坚持把国有企业搞好、把国有企业做大做强做优不动摇。”习总书记的这些话是深化国企改革最重要的指导思想,必须长期、坚定不移地坚持好!尤其是他之所以把“做大”放在首位,就是警示我们:“做强做优”是一个不可一蹴而就的发展过程,如果没有“做大”在先作为保障,“做强做优”就可成为空中楼阁。而私有化等新自由主义论调就是要削弱国企,是和习近平总书记的思想对立的。因此,面对私有化等错误论调,我们要有清醒地认识,一定要牢记习近平总书记要求的“国企不仅不能削弱,而且要加强”这一底线,真正牢记苏联的前车之鉴和汲取过去我们国企改革的教训,一定要始终“坚持把国有企业搞好、把国有企业做大做强做优不动摇”,决不能让一些人在一片改革声浪中把国有资产变成谋取暴利的机会,更不能允许有些人通过私有化动摇甚至瓦解我们党执政的经济基础。 (作者:中国社会科学院国家文化安全与意识形态建设研究中心副主任兼秘书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