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队企业是毛泽东给农村共富埋下的奠基石,到底毁于谁手?!

作者:向东方盼天明  更新时间:2016-01-01 23:25:59  来源:民族复兴网  责任编辑:石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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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毛泽东设想通过发展社队企业,就地转移农业人口,实现农村在地工业化和农民在地城镇化,既解决了农业剩余劳动力的出路问题,又避免了人口涌向城市,形成城乡割裂的局面。

  这一模式,既不同于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发展模式,也不同于苏联的集体农庄模式,最符合中国的现实国情,因而是中国农村伟大光明的希望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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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西人昔日花3000元首办的小五金厂(1969年8月摄)

  1979年以来,由于农村集体经济解体,分田到户,恢复了几千年来农村小农经济的一盘散沙状况,尽管上头年复一年地发一号文,但三农问题却始终没有解决。

  近年来农民收入低的问题加重。两极分化加剧,农村空心化、空壳化、荒芜化、劳动力老年化和农村环境污染也日益严重。资本大鳄和所谓“种粮大户”大量吞并土地,违规用地无度发展,耕地大量被非法占用,强拆强迁严重侵害农民合法权益,农村呈现越来越突出的碎片化。

  城市的高房价和高昂学费使外出务工农民家庭进不了城回不了乡;6000万以上的农村空巢老人多数面临贫穷和缺少照顾的困境,许多人有病得不得治理,自杀惨剧时有发生;6000万留守儿童,失缺父爱母爱和家庭温暖照料,乃至遭受种种侵害;农村学校大量被关闭,导致收入低的农民子弟无法入学读书,新一代文盲大量产生,严重影响今后农业的发展,造成新的社会问题。

  更有不少地方农村党组织及村委会瘫痪或变异,贪污腐化盛行,贿选成为风气:封建宗族势力重新抬头,引发种种矛盾,械斗不时出现:有钱有势者以势欺人,乡霸村霸和黑社会为非作歹;黄赌毒祸害乡间,社会治安严重恶化,生产作物遭受破坏事件经常发生,农民人身安全和财产没有保障。在不少地方已经到了天黑便无人敢出门的程度,群众怨声载道。

  与此形成鲜明对照的是南街村、刘庄、华西村、周家庄等乡村发展模式。这些乡村却呈现出一派安居乐业,生活富足文明,欣欣向荣的祥和美好景象。

  尽管这几个乡村发展各有不同的特点,但无一例外的是,他们都遵循毛泽东社队企业构想,坚持集体化共同富裕原则,以发展集体工业副业推动农业发展,增加农民收益,改变农村面貌,推进农业和农村现代化的道路。因此毛泽东社队企业构想和实践十分值得人们研究。本文试图就此进行一些探讨。

  一、毛泽东社队企业构想的形成过程

  毛泽东社队企业构想的形成大致经历了三个阶段。

  第一个阶段。毛泽东将社办企业视作合作社组织农民向生产的深度和广度进军,以增加自身福利的举措。

  1954年春天,全国农业生产合作社发展到9.5万个,参加农户达170万户,大大超过了中央提出的数字。毛泽东一面大力推动合作化运动,一面密切注视合作化运动遇到的新问题新苗头和新进展,及时加以指导。

  此时安徽省肥东石敬塘区青春村为解决多余劳动力出路而开办粉丝坊、豆腐坊、养猪组、养鱼组的做法引起了他的注意。这个村有两个合作小社。驻点的肥东石塘区团委组织委员的倪泽兰倪泽兰和她的同事发现,地少人多的这个村每天有很多农民在因没派上工、无活干而抱怨。

  急则思变的倪泽兰大胆决定搞副业,把多余的劳力调动出来,开办了粉丝坊、豆腐坊、养猪组、养鱼组等。通过一段时间摸索,他们发现,做副业的农民干劲很大,劳动生产率一下子提高了许多。因为这一创举是在青春村实施的,很多人夸赞这是首“青春之歌”。

  倪泽兰怀写了《肥东芦陈乡青春、陈祠农业生产合作社对多余劳动力的解决办法》一文寄给《人民日报》。《人民日报》刊登后被善于发现苗头的毛泽东看到,毛泽东随即将她的文章很快被收入《中国农村的社会主义高潮》一书,毛泽东把题目改为《多余劳动力找到了出路》,还亲自写了300多字的批语。

  批语中毛泽东高瞻远瞩地指出:

  “这也是一个带普遍性的问题。根据这两个合作社的情况,按照现在的生产条件,就已经多余了差不多三分之一的劳动力。过去三个人做的工作,合作化以后,两个人做就行了,表示了社会主义的优越性。多余的三分之一甚至更多的劳动力向哪里找出路呢?主要地还是在农村。社会主义不仅从旧社会解放了劳动者和生产资料,也解放了旧社会所无法利用的广大的自然界。人民群众有无限的创造力。他们可以组织起来,向一切可以发挥自己力量的地方和部门进军,向生产的深度和广度进军,替自己创造日益增多的福利事业。这里还没有涉及农业机械化。机械化以后,劳动力更会大量节省,是不是有出路呢?”

  这是毛泽东最早提到涉及社办工副业的论述。

  这些豆腐坊、粉丝坊、养鱼组、养猪组实际上就是中国农村社队企业的雏形。毛泽东慧眼独到,一下子就看到这件事情的内涵意义:社会主义不仅解放了劳动者和生产资料,也解放了旧社会无法利用的自然界。人民群众可以组织起来,向一切可以发挥自己力量的地方和部门进军,向生产的深度和广度进军,替自己创造日益增多的福利事业……

  毛泽东把这个案例编进《中国农村社会主义新高潮》中并加以推荐,明明白白的号召全党全国上下一起动脑筋想办法,进一步提高合作化的水平,在农村创办更多的事业,使农民获得更多的福利。

  1955年下半年至1956年底,是农业社会主义改造的第四阶段,也是农业合作化运动迅猛发展时期。到1956年底,参加初级社的农户占总农户的96.3%,参加高级社的达总到农户总数的87.8%,基本上实现了完全的社会主义改造,完成了由农民个体所有制到社会主义集体所有制的转变。

  毛泽东的号召对正处于合作化高潮的中国农村是一个巨大的推动。各地许多农村合作社纷纷开展筹办有利于解放生产力增加农民福利的生产经营项目。

  江苏无锡县春雷造船厂就是在此种背景下产生的。

  春雷村原名祁席村,地势低洼,河网密布,造船的小作坊很多,1955年还是初级社的时候,当地的一些小作坊聚到一起,办起了一个无名小厂。1956年2月,江南第一个农业高级合作社在这个村成立——“春雷一声天下晓”,这家小工厂也就成为了春雷造船厂。

  船厂办起来以后,主要为本村、本乡和邻近乡村修理养护船只。后来由于技术力量较强,又根据工人的专长形成专业分工,劳动生产率得到提高,城区船厂和航运公司的一些船只修理、建造也放到了春雷厂来。业务扩展了,船厂一度在维新漂染厂附近的黄泥头设立分厂,不久又在无锡江阴巷设立办事处,接洽联系修船业务,就这样,船厂的经营越做越旺。无锡县委、县政府将之在全县进行推广。

  面对中国农村在合作化运动中出现开办工副业的苗头,毛泽东及时地给以更大的支持。1956年4月,在讲述十大关系时,毛泽东进一步明确地指出:“农民生活的改善,要靠自己生产,国家不能给他们发工资”。他提倡要组织农民“发展农业和副业相结合的互助”,要帮助农民成立“各种副业和手工业的生产合作社”。

  同年9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加强农业生产合作社的生产领导和组织建设的指示》,指出:“农产品加工业不宜过分集中于城市”,“不宜在城市过多地发展碾米、轧花、榨油等加工厂,除了给现在加工厂供应必要的原料以外,其余的农产品应该尽量由当地乡、镇加工或由农业合作社分散加工”。这个指示反映了毛泽东关于支持合作社兴办工业的思路。

  第二个阶段,从1958年起,毛泽东把发展农村工业从增加农民福利上升到消灭所有制差别和工农差别,实现公社化和农村工业化,巩固工农联盟,推进国家工业化的高度上来认识。毛泽东的社队企业构想逐步成型,成为一种系统化科学化的构想。

  首先,毛泽东认为只有实现公社化才又可能实现农村工业化。正是基于这个认识,毛泽东发动了人民公社化运动。

  毛泽东指出,人民公社的发展,“一大二公”的体制优越性“为我国人民指出了农村逐步工业化的道路,农业中的集体所有制逐步过渡到全民所在制的道路”。公社化后,专业化管理,有组织的农业生产,使农村空前出现大量剩余劳动力,而农村工业化是吸收农业剩余劳动力的重要途径。

  毛泽东的这个思想比他早期接受西方学说影响认为工业化化过程单纯是农村人口转化为城市人口的过程有了根本的发展和变化,大大地向前跨进了一大步。

  1945年,毛泽东在《论联合政府》中指出:“农民———这是中国工人的前身。将来还要有几千万农民进入城市,进入工厂。如果中国需要建设强大的民族工业,建设很多的近代的大城市,就要有一个变农村人口为城市人口的长过程”。经过一段社会主义建设实践,他认为单纯是农村人口城市化还是不能解决问题的,还需要使一部分农村人口就地工业化。这样转变会更合理,更有利。

  第二,毛泽东认为“社会主义国家和社会主义建设不能一直建立在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两个不同所有制的基础上”,“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的矛盾,实际上是工农的矛盾”。而正确处理工农关系、克服两种所有制之间矛盾的有效方法之一就是在人民公社内大办工业,实现“公社工业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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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实现农村工业化是克服重工业优先战略弊端、缩小工农和城乡差别的一大法宝,是丰富我国商品,将农民生活水平提高到和城市差不多甚至高于城市以巩固工农联盟的基本途径。

  毛泽东认为:“不完成两化(指公社化、农村工业化)商品不能丰富。”也只有“把农村也改造得和城市差不多,这才是真正的联盟”。因此,毛泽东要求通过发展农村工业,把农民变成工人,“使农村生活不低于城市,或者大体相同,或者略高于城市,各公社都要有自己的经济中心”。创建“工农结合、城乡结合”的新型社会组织。

  第四、实行两条腿走路,发挥农村和城市两个积极性,更充分更科学更合理地利用自然资源和劳动力资源,能够更快地推进国家实现工业化。

  第三个阶段,在公社化运动开展将近一年时间后,1959年,毛泽东总结社办企业经过段时间实践,明确把办好农村工业归结为办好社队企业,认为这是办好农村人民公社的根本途径,是中国农村发展的“伟大光明灿烂的希望”。

  其思想集中反映在1959年2月召开的中央第二次郑州会议的讲话关于社队企业的名言中。

  毛泽东说:“由不完全的公社所有制走向完全的单一的公社所有制,是一个把较穷的生产队提高到较富的生产队的过程,又是一个扩大公社的积累,发展公社的工业,实现农业机械化、电气化,实现公社工业化和国家工业化的过程。目前公社直接所有的东西还不多,如社办企业,社办事业,由社支配的公积金、公益金等。虽然如此,我们伟大的、光明灿烂的希望也就在这里。”

  这个讲话则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地把把办好社队企业作为中国农村社会主义建设的基本办法基本路径。毛泽东这个讲话之所以被认为是这次会议的一个名言,就是因为他的这个讲法将社队企业的作用提高到前所未有的高度,而其他一些中央领导的讲话在此方面不见有涉及。

  至此,毛泽东关于社队企业的构想基本成型。但由于社队企业兴办的时间不长,各地开办经营社队企业的管理上缺乏一些基本的框框和规矩,同时党和国家领导层里对社队企业也有不同的认识。

  尤其在出现三年自然灾害以后,党内领导层的一些人甚至对社队企业的兴办提出了怀疑,认为社队企业“办早了”,“办糟了”,提出“要退够”。为防止社队企业被完全扼杀掉,毛泽东通过主持制定人民公社管理有关规定,在党和国家领导层对社队企业等问题进行讨论,以求得大家认识的统一。

  在中央通过的《人民公社六十条》中肯定了社队企业这种形式,在第十二至十四条中对兴办社队企业从投资方式到利润分配、公积金提取、劳动力使用等方面都作了规定。对产品质量、降低成本、经济核算、经济合同、盈亏责任、领导体制、工资计酬、口粮供应及公共积累和福利事业作了明确的要求,使得社队企业经营体制和方式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保障社队企业的发展。至此,社队企业作为人民公社兴办工业的一种合法的体制被正式确定了下来。

  经济学的核心是以较少的耗费取得较大的效益。我国幅员辽阔,当时现代工业基本是张白纸,经济发展极不平衡,资金非常缺乏。如果像别的国家那样,单纯依靠城市发展吸收农村劳动力,通过城市化实现工业化,工业化过程将非常漫长,且耗费大,效益差弊端多多。

  毛泽东社队企业构想以发挥城市和农村两个积极性,两条腿走路的方式最科学最正确最便捷地解决了这个问题,以最少的耗费取得最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这个构想的优点十分明显。

  一是自然资源得以充分利用。各个社队根据自己所处环境资源特点,发挥自己的优势,选择生产规模,八仙过海,各显神通。

  二是充分发挥农村劳动力资源优势。实行集体专业生产劳动后的大批节余劳动力能够就地科学合理利用,甚至农闲时劳动力亦能派上用场,于集体和个人都有利。

  三是资金投入能够做到最省。工厂建在农民家门口,在项目的投入上节省了职工住宅和交通等开支,

  四是农民不出村就可以当工人,既增加了收入,又可以照顾家庭副业和家庭生活。

  五是办好社队工业有利于巩固农村集体经济,直接支持农业现代化,推动新农村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实现农村和城市同步发展。

  六是避免农村两极分化,保障农民共同富裕。

  七是发展社队企业实际上是以市场经营方式对社会主义计划经济一个重要补充。社队企业所选择的项目基本上都是直接根据市场需求情况确定的。如上海市郊区1965年到1976年办起4900多个社队企业,只有不到200个是由上级计划部门下达的。其余4700多个均是社队根据市场需要和自身条件选择的结果。

  由以上七个优点可看出,毛泽东社队企业构想无论对西方经济学和当时世界社会主义国家经济理论和实践都是一个极大的超越和创新。

  毛泽东关于社队企业构想对上世纪五六七十年代中国社会主义建设的快速发展起了重要作用。1524000个社队企业年近550亿的产值是其直接成果。社队企业的发展有力地推动了中国的工业化进程,促进了中国农村建设的进步。同时也为中国现代化建设乃至改革开放培养训练了数千万的技术和管理人才及工人。

  现在许多私企的前身就是社队企业。直至今天这个构想仍然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南街村、华西村等一批典型就是坚持实践毛泽东社队企业科学构想的典范。这些地方既是现代化农村,又是现代化城市,既有现代化城市的文明富足繁荣,又有传统农村的闲适优美和宁静。却没有当今许多都市的拥挤、嘈杂、污染,也没现时绝大部分中国农村保留的贫穷、落后、荒漠、混乱及不安。

  有的人读了几本西方经济学书籍就以为掌握了不得了的真经,在那儿大力鼓吹单向的“城镇化”。一些城市已经大得不得了,还在拼命扩展,形成难以治理的严重的城市病顽疾。

  殊不知70年前毛泽东就接触这些东西,近60年前就远远跨越了西方经济学关于城市和工业发展的学说,形成了社会主义农村和城市协调发展,农民和工人同步发展共同奔向富裕和文明的科学构想,并在实践中取得巨大成功。如果上世纪80年代至今,能够一直坚持这个构想,实践这个构想,整个当今中国的面貌会是多么美好的一副景象啊!

  二、毛泽东社队企业构想指引下中国农村社队企业发展的三个高潮

  由毛泽东社队企业构想的形成过程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毛泽东社队企业构想的形成不是源于书本,也不是源于外国。而是植根于中国农村这块土壤,源于亿万农民群众的实践,源于毛泽东对于中国农村社会主义道路的苦苦探索。

  这种构想使中国社会主义工业化建设得以克服苏联工业化过程中的城市工业化单向单一思路的片面性,能够发挥中央和地方,城市和农村,工人和农民两种积极性,以两条腿走路的方式,最快最灵活最大限度地利用劳动力资源和自然资源,有利于消除工农差别和城乡差别,使农民生活水平得以较快提高,使社会主义国家工业化得以快速实现。

  就和毛泽东开辟以农村包围城市最后夺取政权革命道路经历了许多艰难曲折才为人们所理解和接受从而取得革命胜利一样,毛泽东发展农村社队企业的构想也经历了不少反复。其中当然也会碰到领导层内部的阻力。

  虽然由于缺乏第一手资料,人们无法证实过程中那些人对兴办社队企业提出过质疑及发难。但是就目前所公开的文献资料可看到,自五十年代至七十年代,中央主要领导层成员中,直接谈到社队企业的只有毛泽东一人。

  可见中央领导层至少有一部分人中对社队企业的发展的重要性的认识至少是有欠缺的。或者他们认为社队企业的构想缺乏书本理论依据和外国经验参照,从而信心不足。由于客观条件原因和主观认识上的差异,造成了社队企业发展上的起起落落。

  总的来看,我国社队企业的发展经历了三个高潮:

  第一个高潮发生在1958年到1959年,伴随着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而出现

  由于在合作社和高级社期间,一些社办小手工业小工厂的兴办取得一些成效,积累不少经验,各地兴办农村工业的积极性在高涨。1958年1月,毛泽东在南宁会议上提出地方工业产值要超过农业产值。

  他说:“地方工业超过农业要多少时间,五年?十年?要做一个计划。”1958年3月毛泽东主持召开的中央成都会议作出《中共中央关于发展地方工业问题的意见》,对农村工业的发展第一次作了明确的要求:“一般农村中的小型工业,以采取县、社合营或乡营的形式为好。县营工业要开办一个经营多种业务的联合工厂,这种联合工厂比较易于适应农业的季节性,可以灵活地统一地调剂劳动力的使用,技术设备的利用和流动资金的利用,并且可以成为农村工业网的核心。”

  会后各地积极贯彻中央会议精神,全国很快形成了兴办农村工业的热潮。到1959年底,全国社办工业企业发展到70万个,工业总产值超过100亿元(包含公社化运动中加入公社的手工业合作社的产值),占全国工业总产值的百分之十。

  而随着三年自然灾害的到来,国家面临调整括对社队企业在内的全国工业企业发展部署的压力。在此背景下,1962年全国社队企业减少到4.5万个。1961年末社队工业产值为19.8亿元。1962年下降到7.9亿元,1963年再下降到4.2亿元。这个减少包括体制调整的原因:将各地原来加入公社的手工业合作社分出来,另外成立县市手工业联社进行管理。

  尽管如此,总产值由100亿下降到4.2亿,其下降幅度之大还是惊人的。这些调整中不排除有一部分是中央负责一线工作的领导由于对社队企业认识上的原因采取的力度过大的所导致。文革中有批判文章将此归结为“刘少奇邓小平等破坏人民公社,疯狂大砍社队企业”。

  第二个高潮:63年后,农业生产特别是粮食生产逐步恢复,64、65年出现了农业人口膨胀、农业剩余劳动力激增的问题,向非农产业寻找出路是必然的选择。

  期间全国农村再次出现了农村劳动力需要向其他部门转移的迫切需求。不少地方农村开始重新尝试兴办社队工业。江苏省苏南一带有不少社队企业办得不错。其中江阴县华西大队的队办工业进展较为出色。

  中央调查研究室就此写了调查报告给中央。毛泽东在批示中重申了1959年在第二次郑州会议上的名言:“这是农村伟大光明灿烂的希望。”1966年5月7日在五七指示中,针对一些人对农村兴办工业仍持怀疑态度,不支持社队办工厂的情况,毛泽东再次强调“在有条件的时候,也要由集体办些小工厂”。

  在毛泽东指示的推动下,社队工业再次获得发展,其产值不断上升。到1970年,达到67.6亿元,比1965年增长了38.3亿元。70年代后,中央北方农业会议根据毛泽东的指示提出大办地方农机厂、农具厂以及与农业有关的其他企业的要求。全国纷纷创办各种规模的农机具、粮油加工、建材、编织、服装等社队企业。

  1975年,苏南地区社队工业产值已达到12.44亿元,为1965年的近45倍,平均每年增长34%。河南巩县回郭公社和河北东风公社的社队企业都是这段时间获得成功的。其中回郭公社开办工业企业57家,社队企业年产值达到580多万元,超过农业总产值。

  华北平原上的东风人民公社到1974年已经兴办了机械厂、农机厂、榨油厂、面粉厂等大大小小企业100余家,其中就有汽车零件厂。这个汽车零件厂创立于1970年,开始叫翻砂厂,投资15万元,50多名社员工,后来发展中买些旧机床,加工一些零件销售。

  1971年,东风公社所在的县成立了外贸公司。公社汽车零件厂也任命了新的厂主任,更新设备,培训技术工人,开始通过外贸公司出口汽车零件,主要是铸铁加工产品,如刹车鼓。到了1975年,产品直接通过省外贸公司出口德国、美国、法国、日本。1978年,创汇每年已达500万美元,产品扩大到皮带轮、飞轮环、排气筒,德国奔驰、大众、美国通用以及日本丰田等世界名车都有这家汽车零件厂的产品,而且出口免检。

  第三个高潮发生在1975年至1978年。

  随着毛泽东1975年9月对浙江省永康县人民银行职工周长庚信件和所寄河南日报对河南巩县回郭公社发展社队企业文章的批示,及在全国农业学大寨会议公开发表毛泽东1959年在第二次郑州会议关于农村社队企业是中国农村“伟大光明灿烂的希望”的名言,明确要求全党和全国各条战线大力支持发展社队企业精神的贯彻,全国兴起了一个新的兴办社队企业的热潮。

  到1978年底全国社队企业共有152.4万个。其中社办企业32万个,平均每个公社6个;大队办企业120万个,平均每个大队2个。全国已有98%的公社、82%的大队办了企业。全国社队企业总产值由1975年的169.4亿元增加到达550亿以上。占人民公社三级经济总收入的29.7%,社队企业工业产值约占当年全国工业总产值的百分之十一点七。

  有的地区比重更高一些。如江苏1978年社队企业社队工业总产值已达到63亿元,占了全省工业总产值的近20%。浙江也是社队企业发展比较好的省份。  到1978年底,全省社队工业总产值达到21.7亿元,发展速度远远超过了整个工业经济的发展速度,成为全省农村经济的主体力量和国民经济的一大支柱。

  当时全国社队企业产量占全国总产量的比例,原煤为百分之二十,砖瓦、灰沙石和中小农具分别为百分之七十五至百分之九十。社队工业已成为国营工业的重要补充,它既能生产许多配套的零部件和辅助设备,也能生产一些优质精密的产品。

  同时社队企业企业为农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起了重要作用。社队企业安置农村劳动力2826.5万人,占农村劳动力总量的9.32%。1978年全国社队企业职工2827万人,全年工资总额87亿元,平均每个职工年工资收入308元。

  在农村工业企业发达地区,已涵盖了以下门类:以食品、饲料为代表的粮食转化行业;以经济作物和林业、牧业以及其他副业产品为原料的农副业产品加工行业;围绕开发利用自然资源的小型矿业、能源和建筑材料等行业;传统工艺、各类编织等劳动密集型行业;为农业生产服务的化工化肥和机械制造、修理行业;为大工业协作配套或拾遗补缺的行业;为城乡市场服务的轻纺、五金以及当地土特产加工等行业;供出口创汇或为外贸部门加工服务的行业等。

  有人以上世纪80年代乡镇企业的发展,将1982年至1990年作为社队企业发展的第四个高潮。其实这样认定是错误的。

  1978年底中央新领导核心当政后,1979年就提出对社队企业进行大整顿,要求大量裁减社队企业数,而此时各地农村已深深尝到开办社队企业的甜头,纷纷反映不愿意裁减,最后各地以裁减40000个社队企业搪塞了事。

  1982年至1990年期间,全国乡镇企业是有较大的发展。但此时,全国农村人民公社均已解散,集体生产经营和分配已不复存在。社队企业改为乡镇企业,作为乡镇政府的附设机构。其所有者实际已不再是全体公社社员而逐步演变成为乡镇领导的钱袋子,其经营目的及收益也与公社社员无关。此时发展企业的动能不再是公社社员的积极性,而是乡镇领导用钱的需求。

  所以将此段时间乡镇企业的发展视为社队企业的新阶段是缺乏依据的。“社队”既已不存在,何来社队企业?

  及至1990年后,随着全国经济体制的进一步改革,全国社队148万个社队企业除了有数的若干个外,基本悉数变成了私企。人民公社20年的奋斗取得的巨大成果最终灰飞湮灭。

  如华北原东风公社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包括已经多年生产出口零部件给德国奔驰厂,年创外汇500万美元以上这样的出色的东风汽车零件工厂也没能逃过。县领导伴出国考察回来,大笔一挥将零件厂界定为民营企业,成为私人股份制公司。

  与此同时,公社的一百多家社队企业,也全部改制为民营,有活下来的有死掉的,但是属于集体的一家也没有了,赚钱都再不是集体的了。

  三、社队企业为何在绝大多数农村没能坚持下来?
(中国社队企业为何由盛而衰?)

  1965年到1978年,短短13年时间社队企业总产值由20多亿增加到500多亿,增长20多倍。年均增长近两倍,远超过同期全国工业和国民经济增速,在世界经济发展史上堪称奇迹。

  由此可见,社队企业的生命力是多么的旺盛。从发展的时间段来看,社队企业主要发展在文化大革命时期的十年和后文化大革命时期的两年。早些年新闻舆论界和官场流行“文化大革命和极左路线严重阻碍社队企业的发展”的说法是缺乏事实依据的。

  文化大革命期间报刊上有大量文章是批判刘邓阻碍和破坏社队企业发展的所谓罪行的①,尽管其对刘邓的指责所指事实真伪有待辩析,但由批判文章阐述发展社队企业发展对于反修防修,发展社会主义事业,巩固无产阶级专政,建设共产主义的伟大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强调虽然发展社队企业会遇到种种问题,却不能因噎废食,不能不大力发展社队企业等等,分明是为社队企业发展扫除障碍。

  并且此期间社队企业事实上获得巨大发展。在事实明显与宣传口径相抵触的情况下,有的文章又把文化大革命期间社队企业的发展说成是“因为极左路线搞得极至,造成国民经济到了崩溃的边缘,已经搞不下去了,因此不得不向经济规律屈服②,转而支持社队企业的发展,”这个说法同样与事实对不上号。按照某些人对极左路线的定义,文化大革命发动是所谓“极左路线”的开始,他们所说的“国民经济到了崩溃的边缘”是1976年。

  事实又不支持这个说法。数据证明,社队企业的第二个发展高潮恰恰是在1966年真正起步的,几乎贯穿文化大革命整个十年。如果你说的因为极左路线搞到极致造成国民经济崩溃,极左路线不得向经济规律屈服的话,那么你说的极左路线造成国民经济崩溃的时间到底是那一年?难道是1966年吗?是文革刚开始“极左路线”就向经济规律屈服转而重视发展经济了吗?

  这显然是说不过去的。并且这个说法又与他们通常的“十年浩劫”的定论对不上号。这样一来,“十年浩劫”的定论又不能成立了!还有一种更离奇的说法,说“由于文革期间,上头只顾搞运动,农村处以无人所管的真空状态,因此社队企业得以迅速发展”。搞运动就上头无人管,农村集体经济不但没有瓦解,财产不但没有被私分掉,反而快速发展壮大。

  如果是这样,文化大革命不是一件很好的事情吗?文化大革命一直再搞他十年二十年,经济继续腾飞,整个中国农村都变得非常发达了,中国岂不是早就实现四个现代化了?后面急急忙忙宣布结束文革岂不是非常错误的吗?很明显,这样说下去又与其彻底否定文革的理论衔接不上。

  所以论证和解释一件事情尤其是认识中国社队企业发展这样一个伟大的历史进程,不能从某种人为的政治定义出发,不能按照上头某些人的违背客观事实的说法去套甚至去修改事实。那样是无法真正认识事实真相的。

  社队企业的消亡是从1979年所谓推行“大包干”(分田到户)开始。因为此时农村集体经济开始瓦解了。到1982年人民公社正式解散,标志着作为集体企业的社队企业实际上已不复存在。

  后来的乡镇企业事实已不再被视为社队集体企业,而是乡镇领导的“钱袋”。随着90年代“改革的深入”,乡镇企业(除了像南街村华西村等极少数以外)最终基本悉数成为私人企业。

  由此可见,人民公社集体生产经营组织的解散是社队企业生命结束的主要原因。同时事实也证明,公社的解散不是像有些人说的那样,是因为公社经营搞不下去,“寿终正寝”,而是上头推行一种消灭农村集体经济的强制政策的结果。完全是上头强行拆散而不是因为农民自发要求散伙的。起码绝大多数的社队是这种情况。

  1979年小岗村集体经济散伙后,中央某些领导强令全国各地依样实行。当时流行一句话,“不换思想就换人”,凡是县社领导所在地方生产队和大队不散伙的,公社和县领导要撤换。

  据我所知,广东粤西一带就有不少领导是因此被撤职的。甚至一些集体经济搞得非常强大的社队亦不能幸免。如前面介绍到的江苏无锡春雷村就是一个典型个案。

  上世纪60年代,春雷村在无锡创下很多第一:首先在工厂工作的村民比例最高,全村3000多村民,有300多人务工;其次收入最高,工业收入占全村总收入40%,每户平均收入1000多元;村里只有存款,没有欠款,最早实现了全村家家亮电灯、家家用拖拉机耕地、人人享受合作医疗……

  而春雷最兴旺的时候是七十年代,一年净利润要三十几万元(当时的30多万相当现在的3000万甚至更多),靠着春雷厂的资金积累,春雷大队兴办了农机厂、皮件厂等多个社队企业。这样的生产大队的结局也是解散。

  现在天下闻名的华西生产大队当时也接到解散的命令,而吴仁宝采取变通的手法,将生产大队的名称取消而保留华西村集体经济管理实体。后来上级又以安排吴仁宝去县当领导为条件,要吴仁宝解散集体经济,吴仁宝还是顶住了。

  有的人说南街村、华西村等典型缺乏普遍意义,不可复制。理由是全国仅存为数不多的几家。这个说法是错误的。如前所述,将近150万家社队企业中基本上都是随着上头强制解散人民公社的命令下达和所谓深化改革政策的推行而解散或转制的。其中有不少企业的改变是腐败与改革结合的产物。

  随着所谓改革的推进,一些乡镇企业领导私心膨胀起来,企图将资产巨大的集体企业变成个人资产,于是想方设法贿赂有关领导(包括与领导合伙经营),以黑箱操作的方式花少少代价就将企业改制到自己名下。有的甚至以一纸认定的最简单方式,将社队经营二三十年的集体企业认定为自己个人的企业。因为这样做合符上头的所谓改革精神,所以无人追究。

  从上头颁布的政策来看,自1979年以来,政策取向均是灭公兴私。提倡个人发家致富,大力鼓励支持发展私人经济而完全忽略发展集体经济。甚至连保护集体经济的法律和政策都没有,更不要说给予支持和鼓励。

  正因如此,集体企业很容易就变为私人的囊中之物。由于上头政策作这样的取向,国家的宣传舆论部门也完全是一边倒。  三四十年来,官媒可以宣传“小岗村模式”,也可以宣传“美国家庭农场”,也可以宣传“资本下乡”,就是不可以宣传成功实践毛泽东社队企业构想的南街村华西村等典型,就是不对农村集体企业的发展作正面宣传报道。

  据说是中央上头有规定。例如原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军委副主席张爱萍1994年了解到南街村成功发展集体经济的事迹,将有关影像转给中央主要媒体,要求其作宣传报道,被婉言拒绝。

  后来张爱萍有找到中央主要负责人,希望他能支持做宣传。该领导开始表态说可以,最终还是不同意。张爱萍为此非常气愤,说共产党如果不支持发展集体经济,共同致富,当初我们为啥干革命?对私人发家致富,国家媒体上可以连篇累地加以报道,对集体经济的发展却不置一词,甚至千方百计地加以诋毁。

  这就是这三四十年尤其是近一二十年的现实。

  此种环境下,像南街村华西村等一些单位仍然能够坚持下来,发展成这样的规模,足以证明农村集体企业生命力之强大,证明毛泽东社队企业构想的科学,证明此路是走得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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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上头的政策能够反其道而行之,对保留公社体制,保留社队集体企业,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给以大力支持(或者至少对农村集体企业以正眼相待),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情况都会大不一样。

  148万个社队企业,纵使只有百分之五十甚至百分之三十成功,数十万个南街村华西村涌现,中国农村现就是好得不得了的伟大光明灿烂的一种面貌。然而1979年以后农村体制的变化使中国农村与之擦肩而过。真是令人扼腕叹息。

  四、毛泽东社队企业构想指引的道路是“新路”还是“老路”?

  1979年以后,所谓“改革”就成了一个经久不衰的时髦词语,甚至成了一个“紧咒箍”。什么“改革”,“改革”,“不断改革”,“深化改革”,“继续改革”;什么“不改革就是死路一条”;什么“允许改革犯错误,不允许不改革”;什么“谁坚持改革谁上去,谁不改革谁下来”;什么“继续改革走新路,坚决不走僵化倒退老路”,“以扩大开放倒逼改革”,甚至“壮士断腕,杀出一条血路”等等诸如类似的说法,人们听得太多太多了。在某些人那里,鼓吹所谓改革已经到了完全无原则和盲目的地步。  试问:“允许改革犯错误,不允许不改革”,这个口号与“允许改革走邪路,不允许不改革”有何区别?

  其实,改革远没有那么神圣。既有社会主义自我完善的改革也有将社会主义演变为资本主义的“改革”。戈尔巴乔夫不是高喊着“新思维”的口号,挥舞着“改革”大旗葬送前苏联的吗?由于立场不同,对改革的理解不同,对“新路”与“老路”的判断不同。

  究竟何为“改革”?究竟何为“新路”,何为“老路”,何为“前进”,何为“倒退”?必须要看你是站在那个阶级的立场上,看你是站在包括无产阶级在内的绝大多数人民的立场上还是站在资产阶级的立场上。

  共产党作为无产阶级的政党,其根本属性决定他的基本任务是要领导人民推翻资产阶级的统治,建立无产阶级专政,建立公有制为基本特征的社会主义社会。

  马克思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指出:“过去一切阶级在争得统治之后,总是使整个社会服从于它们发财致富的条件,企图以此来巩固它们已获得的生活地位。无产者只有废除自己的现存的占有方式,从而废除全部现存的占有方式,才能取得社会生产力。无产者没有什么自己的东西必须加以保护,他们必须摧毁至今保护和保障私有财产的一切。”……

  “共产主义的特征并不是要废除一般的所有制,而是要废除资产阶级的所有制。”……

  “现代的资产阶级私有制是建立在阶级对立上面、建立在一些人对另一些人的剥削上面的产品生产和占有的最后而又完备的表现。”……

  “从这个意义上说,共产党人可以把自己的理论概括为一句话:消灭私有制。共产主义革命就是同传统的所有制关系实行最彻底的决裂;毫不奇怪,它在自己的发展进程中要同传统的观念实行最彻底的决裂。”

  马克思恩格斯这里所阐述的就是共产党的基本立场,就是共产党对待革命与改革的基本原则。就是共产党人的认识”新路“与“老路”,“前进”与“倒退”的基本是非观。

  共产党判断一切革命和改革绝不能离开这个基本立场。离开这个立场就不再是共产党。

  1978年中国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占全国经济总量的百分之九十八以上。三十多年来,私进公退,与私人资本比较,国有和集体所以经济所占比例直线下降。据说现在已不足百分之三十。

  更为不正常的是,公有经济经常成为媒体讨伐的对象,什么“大锅饭”啦,什么“垄断”啦一类的攻击不绝于耳,“一私就灵”成为宣传以舆论界的主题曲。与此相应的是,“社会主义公有制”、“共产主义远大目标”、“阶级斗争”、“无产阶级专政”、“人民民主专政”、“集体主义精神”的语言环境基本上没有了。

  在不少机关学校和工厂以及一些专门为改革所设的研究决策机构以及种种学术机构里,谈论中一出现这些名词就被嘲笑,甚至被攻击和谩骂。有中央部门一级的高官公然喊出“共同富裕的道路是亡国之道”的口号,在电视上大出风头。

  共和国自成立后至1979年前农村经济改革所做的几乎一切事情,包括土地改革、合作化、高级社、人民公社等都在舆论领域等都被否定了,都成为另类,成为“敏感”词语。

  对这样的改革,共产党人难道还不应该深思不应该警惕吗?当美国前财长鲍尔森已经喊出“如果中国的改革停顿下来,美国绝不会坐视不理”的话语的时候,难道中国共产党人还不应该警惕吗?!

  究竟何者为“新路”,何者为“老路”?由于本文不是讨论整个改革全局而是研究毛泽东的社队企业构想的,这里不便就整个改革来谈很多(当然亦不可能完全不涉及)。

  就与社队企业构想有关的农村集体所有制的变革而言。“新路”与“老路”其实是非常容易区别的。1943年11月29日,毛泽东同志在中共中央招待陕甘宁边区劳动英雄大会上作了题为《组织起来》的重要讲话。

  他说:“把群众力量组织起来,这是一种方针。”“在农民群众方面,几千年来都是个体经济,一家一户就是一个生产单位,这种分散的个体生产,就是封建统治的经济基础,而使农民自己陷于永远的穷苦。克服这种状况的唯一办法,就是逐渐地集体化;而达到集体化的唯一道路,就是列宁所说的合作化。”

  在为《中国农村社会主义高潮.〈他们坚决选择了合作化的道路〉按语》中毛泽东还指出:“社会主义这样一个新事物,它的出生,是要经过同旧事物的严重斗争才能实现的。社会上一部分人,在一个时期内,是那样顽固地要走他们的老路。”

  显然,单家独户的生产,是旧中国几千年的老路,合作化公社化集体化是新路,是进步,这不仅是阶级的判断,也是历史的判断。

  但是1979年之后,这个判断被颠倒了。变成单干是“新路”,是“改革”,合作化公社化集体化是“老路”,是“倒退”,是“僵化保守”。“谁不改革谁下台”,“不换思想就换人”。这到底是社会主义的改革还是旧制度的复辟?

  南街村、华西村、刘庄、周家庄走的是“新路”还是“老路”?

  从对旧中国几千年封建社会的诀别来看,他们走的是“新路”,但是现时国内绝大多数农村1979年之后所走的道路如果被认定为新路的话,他们走的就是“僵化保守”的“老路”。所以立场问题非常重要。

  正因如此,有“红二代”呼吁,“共产党不能忘了来时路”。共产党之所以呱呱落地,就是为了革旧制度(封建制度和资本主义制度)的命的。如果以改革的名义将旧制度复辟,那就是对革命的背叛!就是对追随革命的无产阶级劳动大众和广大农民的背叛!

  1978年以后,特别是所谓改革开放的头十多年里,“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标准”的说法非常流行,一度到了非此话不说的地步。近年来却说的很少了。代之以“顶层设计”,以“深化改革去解决改革出现的问题”之类的话语。这究竟是为什么呢?难道“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标准”过时了吗?

  按照“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标准”的精神,去检验一下南街村、华西村、刘庄、周家庄一类村庄和以小岗村为代表的另一类村庄,究竟哪一类是成功的,哪一类是失败的?哪一类是前进,哪一类是倒退?那一类是代表了社会主义改革的“新路“,那一类是”僵化保守“的“老路”乃至“死路一条”?

  不怕不识货,就怕货比货。将南街村、华西村、刘庄、周家庄一类农村今天的情况与小岗村一类一对比不就很清楚了吗?

  前面我们已经介绍了四个社会主义村庄的情况。小岗村的情况天下人也都基本清楚。

  从1979年到现在,小岗村除了由上头投资建设个改革纪念馆和方便人们参观的道路以外,村里的经济情况还有了那些进展呢?

  连村民过年过节的物品都要靠一些热心“改革”的单位和人士赞助,小岗村还能美到哪里去?由于该村发展搞不下去,样子很难看,村里又出不来一个合格的带头人,直至今天连续多任的书记都要由省市派出拿国家工资的处以上的干部来担任,而被派来者或者不称职不胜任,或者累死在岗位上。

  一个作为全国农村改革的带头村,“改革”了将近四十年,“改”得自身连个党组织书记都产生不了的村庄,这样的“改革”能有什么生命力呢?这样的改革对社会主义中国有什么正面意义呢?

  经过改革前的29年和改革后的36年的农村改革实践,事实已充分证明,在中国亿万农民实践基础上产生的毛泽东关于社队企业的构想是非常成功的,是马列主义和科学社会主义的中国化实现,是改变中国农村落后面貌,克服目前中国农村长期存在的“三农”问题,使广大农民走上共同富裕道路的根本办法,是中国农村伟大光明灿烂的希望。

  作为中国社会主义领路人的中国共产党,带领和支持农民走集体发展共同致富的社会主义道路不但并不输理,而且天经地义。不必看任何人和任何国家的眼色行事,不必依赖任何外国人给我们作的所谓“顶层设计”。

  相反,对这种“顶层设计”要保持应有的警惕,要防止“犯颠覆性的错误”。中国的敌人绝不会希望中国人民的日子好过。美国总统奥巴马曾公开说过,如果中国人人都过上像我们美国人一样的生活,那“对全世界是一个巨大的灾难”。美国前国务卿,总统候选人希拉里多次公开说,“一定要把中国扳倒”。

  农村改革不仅关系到亿万农民的福祉和根本利益,也关系到中国共产党的执政地位的巩固和国家的长治久安。因此在改革的基本政策问题上不应该纠结于几十年前某次会议所作的某个不确结论,不应该一味盲目地坚持经过实践检验已证明是错误的某人某项政策百年不变。而应该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对所走过的历程进行认真的科学总结。

  在改革已经进行了将近四十年的时候,作为中国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肩负承前启后伟大历史使命的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者们应该很好地对近四十年来政策路线的演变及其实际效果进行深刻的反思。

  对成绩和进步自然要肯定,对问题更要辨别清楚。必须真正切实厘清“新路”“旧路”和“进步”与“倒退”的问题,理清农村改革的正确方向和道路,坚持实践毛泽东社队企业科学构想,采取实际措施,支持和推广对中国农村发展真正有益的典型,果断摈弃那些对中国社会主义事业有害的包袱,有步骤地引导农民重新走上社会主义道路,发展集体经济,实现共同富裕,以不辜负革命先辈和成千上万的先烈的期望,将老一辈革命者历尽千难万险千辛万苦付出千万人流血牺牲代价开辟的社会主义事业推向前进。

  参阅书刊文章:1.毛泽东选集第五卷2.毛泽东《中国农村社会主义高潮》按语3.毛泽东读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批注和谈话4.马克思恩格斯《共产党宣言》5.N.格里高利·曼昆-[美]《经济学原理》-6.中华史林《人民公社造的零件安在了德国奔驰上》7.中国政治经济教育网《第一章第二节社队企业的兴起》

  注释:①上海《学习与批判》1976年第9期《记一次发言》。该老干部说“那时我跟在刘少奇邓小平后面,在华东几个省也着实砍了好几万个社队企业,给党的事业带来了巨大的损失,有些地方被砍得伤了元气,很长时间搞不起来”。②中国政治经济教育网《第一章第二节社队企业的兴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