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孩之死》---孔庆东曾说当下更重要的是普德…
《女孩之死》:一,对十三岁的女孩儿,商家以报警相威胁,以通知学校相威胁,索要高额罚款,实属以恐吓女孩儿“毁一生名誉”勒索赎金之非法绑架性质。
女孩之自杀,非仅为恐惧名誉之毁伤,非为挨打骂于气苦之娘亲,实为不忍见娘亲受辱于商家,实为不忍见娘亲受辱于大庭广众之下!
孩子,刚烈!
孩子,糊涂!
《女孩之死》:二,即便未成年人犯罪,法律也规定不得侵犯未成年人自尊、隐私,不处罚或减免处罚,就是考虑到孩子特殊心理承受能力。
未成年保护法宣布他妈的多少年了?
装他妈什么装?
商家知法犯法,一两块巧克力逼死人命!百姓讨公道有理!
《女孩之死》:三,不上微博,不知今日我中国有这么多识文断字的畜生!
孩子,是仅仅十三岁的女孩儿,首先适用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不是成年人的法!
况且,这种小额的偷摸,是错,不是罪!
衣冠禽兽们,你们可懂?
《女孩之死》:四,三十年来的法律转基因,让今日之人,只知道有法,不知有德,更不知还有天理人心在!
怪不得北大教授孔庆东说“今日之中国,要普法,更重要的是普德!”
《女孩之死》:五,从全民下海,全民经商,到全民向钱看,到全民腐败,再到今天汹汹然的几乎全民缺德!
这个世界,难道只有法律,不要良心,不要慈悲,不要道德了吗?
没有了道德底线,那我中华岂不是变成了畜生的国度?
《女孩之死》:六,有道德的活着,才能有真正的来自灵魂的幸福感。
有道德的政党,才是人类良知的集合!
有道德的政府,才是人的政府!
再次重申:共产党人的底线是不缺德!中国人的底线是不缺德!
庙堂衮衮诸君,醒来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