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英国金融时报记者问
前天,接受了英国金融时报的采访,采访主题是马上恢复国企党委领导的问题。最近,为了贯彻习总关于必须加强国企党的领导的指示,中央下发了两个国企改革的文件,即《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和《关于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的若干意见》。这两个文件迈出了结束国企私有化改革的十分关键的初始一步,其中最核心最为实质的内容,就是恢复了国企的党委领导,规定“国企重大决策必须经党委讨论后董事会才能决定”。这个规定是决定国企改革命运的一项重大改革,是真正意义上的国企改革。
这意味着,今后国企的重大决策者将不再是董事会,而是企业党委会。中国总算迈出了结束私有化改革的最关键一步。这是在经济领域里党中央第一次采纳左翼爱国力量的意见,但却是决定党和国家命运的极其重要的意见。党中央有关国企的这项重大改革,如同预料中的那样,引起了被新自由主义洗脑30多年的经济学界的巨大恐慌,他们指责这是历史倒退。针对这个问题,英国金融时报采访了我们左翼力量的看法。我们从国企改革的衡量标准和未来国企改革的目标模式这两个方面,简要谈了一下我们的看法。
首先,也就是我们说要谈的第一个方面,就是在国企改革问题上,是前进还是倒退,应该以是否有利于中国国企发展为标准,而不能以西方公司治理结构为标准。指责党委领导是倒退的说法,其实是以西方公司治理结构为标准,把西方公司治理结构看作是判断事物的根本标准和绝对真理,这个逻辑本身就是十分荒谬和错误的。这种荒谬的国企改革逻辑必须结束了。
中国的国有企业不仅与私人企业具有根本不同的性质,包括与西方国有企业也具有不同的性质,不能套搬西方的公司治理结构。中国的国有企业是全民所有,国家经营;西方的国有企业是国家所有,公司经营。这个不同性质决定了,中国的国有企业是为全民服务的,西方的国有企业是为全体私企老板服务的,这是中国国营企业和西方国有企业的本质区别。所以中国过去国有企业一直叫国营企业,把国营企业改为国有企业,完全是西方误导中国国企改革的战略阴谋。
道理很简单,国营企业归全民所有,国家和企业只是经营者,无权买卖和处置企业资产。而国有企业是国家所有,企业经营,国家有权买卖和处置企业资产,由于国家不是一个经营单位,国家买卖和处置企业资产的这个权利,只能赋予企业执行,由企业董事会决定。而国有企业董事会的成员,本身就是其他国有企业的代表,大家对国有资产根本不负责任,如何处理国有资产,完全以满足个人私利为标准,把国有企业运行和资产处置,变成牟取个人利益的手段。而要解决这个问题,要想让董事会成员对企业负责,只有一个办法,就是进行私有化改革,把国有企业变成私人企业。国企私有化改革的路线图,就是这样形成的。
其实,虽然西方国家国有企业是为私企服务的,并且把私有化作为国企改革的天然方向,但是同样存在着国企领导层通过牺牲国有资产来谋取私利的问题。为了保护国有资产,越来越多的西方国家相继规定,国有资产的买卖和处置必须有国会决定,而不是由董事会决定。国会决定后,董事会才能实施。这与我们今天将要实行的“党委讨论后董事会才能决定”,基本上差不多。这也反映了在同一历史发展阶段上,虽然东西方社会制度不同,政治文明不同,但是所遇到的问题大体是相同的,解决的办法也是大体相同的,只是具体名称不同、具体方式不同而已。
由此可见,中国国企的私有化改革,完全是打着照搬西方公司治理结构的幌子,在有计划有预谋地瓜分国有资产。所谓学习和引进西方的公司治理结构,完全是掩盖其战略阴谋的骗人把戏而已。主导中国改革方向的新自由主义那些经济学精英,他们与中国法律党一样,在推行西化改革的过程中,把西方很多好的东西一个不漏地全部筛选掉了,而专门把西方那些有利于瓜分国有资产的东西,全都搬到中国来了,再加上他们自己的所谓“创新”,把国企改革全变成了瓜分国有资产的抢劫活动。
国企改革的私有化悲剧已经证明,只要把西方那套私人资本的公司治理结构搬到国有企业中来,结果就只能是选择国企私有化的改革道路。因为那套公司治理结构本来就是管理私营企业的,只有国企私有化以后才能适应西方那套公司治理结构。这就是中国改革典型的逻辑陷阱,不仅国企改革是如此,其他方面改革也是如此。如同把一个漂亮女人的生活方式作为男人改革的目标一样,改来改去就只能是一个结果——成为变性人,此外不可能有任何其他选择。
理解了这一点,就会明白当前国有企业恢复党委领导这一改革的重大意义。
英国金融时报记者插话问:那么你认为恢复党委领导是一个进步,你赞成党委领导企业的模式?
张宏良回答:这个问题就是我们所要谈的第二个方面,即未来国企改革的目标模式问题。前面我们提到,恢复国企的党委领导,是结束国企私有化改革的十分关键的初始一步,既然是初始一步,就肯定不是国企改革的目标模式,而只是迈出的第一步,这第一步是为下一步服务的。如果没有下一步,这第一步也就失去了意义,至少是失去了积极意义。那么,这下一步是什么呢?就是国有企业的民主化改革。民主化是当今时代的大潮,不仅体现在国家宏观管理上,同时也体现在企业微观管理上,甚至后者比前者更加重要。如果没有企业微观的民主化做基础,那么所谓国家宏观的民主化,就只能是纯粹骗人的东西。
特别是作为国有(应该是国营企业)企业来讲,既然是全民所有的企业,如同当初毛主席在肯定鞍钢宪法时所指出的那样,国营企业的老板是全国人民,那么就必需要由全体人民进行监督,否则,全民所有就是空话,就是骗人的假话。在这个问题上,中国左翼力量在综合中外企业管理经验的基础上,已经形成了十分成熟和可行的发展模式,这就是建立企业内部工人监督和企业外部全民监督相结合的企业管理模式。
一方面,就企业内部而言,要在企业内部实行“当参一改三结合”(干部参加劳动,工人参加管理,改革不合理的规章制度,建立干部、技术人员和工人三结合的领导班子)的管理体制,工人直接进入企业领导班子,建立工人管理和监督委员会。当年毛主席亲自制定的这个企业管理原则,已经为世界各国的企业管理实践所证明,是当今时代最先进的企业管理体制,日本企业的微观管理模式之所以能够著称于世,主要依靠的就是中国“鞍钢宪法”的这个管理原则。
在此特别需要指出的是,在越来越多国家已经解决了温饱问题的当今时代,企业对工人来说已经不再仅仅是一个出力赚钱、养家糊口的地方,而是一个生命价值实现的地方。工人对企业的依赖性,甚至超过了对家庭的依赖性,工人的青春,理想和追求,甚至迈入老年后的回忆,全都与企业联系在一起,企业几乎就是工人的一切,就是工人生命的一部分。随着社会文明的发展,这种客观形成的工人与企业之间的“亲情关系”,将会越来越浓厚,最终会形成家庭企业的一体化,并通过这种家庭企业的一体化,形成迈向大同世界的第一步。
所以今天企业改革的方向,必须贯彻现代文明社会的要求,决不能继续把工人仅仅当作劳动力来看待,而是要当作企业的主体来看待。这既是现代人类文明发展阶的要求,更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所以,在当今时代,如果仍然仅仅把工人当作劳动力来看,当做可变资本来看,当作实现利润的工具来看待,那就不仅仅是反动的思想,反动的立场,反动的制度,而且还是灭绝人性、丧尽天良的反人类反文明的野蛮行径。
另一方面,就企业外部也就是整个社会而言,要建立人民监督委员会,从外部监督国有企业资产的保值增值。国有企业的资产是全体人民的资产,而不是国有企业内部职工的资产。如果完全由企业内部职工来决定国有资产的处置和分配,很可能会出现前南斯拉夫那种分光吃光的不良情况。所以必须建立企业外部的人民监督委员会,监督国有企业内部职工和管理人员,避免国有资产被内部人员分光吃光。
而要协调统一这种内外监督机制,平衡国有企业的内外利益关系,正确处理企业内部职工和老百姓的当前利益和长远利益之间的关系,就必须坚持党的统一领导,只有这样,才会既能够实现民主化管理,又能够实现有序高效的管理,避免陷入混乱不堪的“民主化陷阱”。所以,国有企业的民主化管理,不仅与党的领导并不矛盾,而且是以党的领导为前提。没有党的领导这个前提,国企民主化管理的结果就只能是混乱不堪的一地鸡毛。
谈到这里,我想大家已经清楚了我们的基本观点。在我们看来,在国企改革目标模式的排列上,应该是这样一个顺序:民主化管理与党委领导相结合的模式最优;其次是党委领导下的董事会决策制;最差的就是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这种西方公司治理模式。明确了这样一个优劣顺序就会看出,从长远来看,我们并不赞成党委领导下的董事会决策制。我们现在至所以高调称赞恢复党委领导,因为它是最终通向民主化管理的关键一步,而不是最终一步。
为什么不能停留在恢复党委领导这一步上,而必须再上一个台阶,进行国企民主化改革呢?道理很简单,由党委那几个人来决策国有资产的运行和处理,与董事会那几个人来决策没有多大区别,他们同样不会对国有资产负责,同样会通过损害国有资产来满足个人利益。要保证国有企业领导层不会通过损害通过国有企业来满足个人利益,就只有建立国有企业民主化管理这一个途径,此外绝不可能再有其他途径。
总之,目前国企改革由党委领导取代董事会领导,是一个重大的转变,是一个重大的飞跃,是结束国企私有化改革的一个重大步骤。前面已经讲过,只要坚持董事会领导的西方公司治理结构,结果就只能是一个选择——私有化,此外不可能再有其他选择。而恢复国企的党委领导,至少从公司治理结构上,堵塞了国企私有化改革的逻辑通道,抽掉了国企私有化改革的内在动力。就这一点而言,这是了不起的一个重大转折,让人看到了中国有可能结束私有化(市场化)经济改革的第一抹曙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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