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旭之按语】这篇文章是我在网络上看到的,昨天我写了一篇关于土地流转的文章,我不是“三农”问题的研究者,对农村情况亦不了解,自感所写有欠。看到这篇文章之后,感觉所谈的一些弊端和可能的隐患比我的认识要全面一些,在此转发,且作为我的那篇文章中未能想到的补充吧,以使对土地流转问题能有一个全面的思考和认识。
【正文】
自古以来,土地问题是历代统治者最为关注的问题,也是关系到整个社会长治久安的大问题。历史上农民起义无不与争夺土地有密切关联,中国革命也首先是每到一处都打土豪分田地,可想而知,土地就是农民生存的命脉。农村和农民的一切纠纷大多是围绕土地而进行的。
我国是一个世界人口大国,人均耕地面积本来就很少,而且一直呈减少趋势。据有关资料表明,早在前汉末年,即平帝元始2年(公元2年)全国共有人口59594978人,耕地827053600亩,人均土地13.88亩;明太祖洪武14年(公元1381年)有人口59873306人,土地366771549亩,人均6.13亩;到清乾隆31年(公元1766年)人口增加到208095796人,土地为741449550亩,人均为3.56亩;解放初1949年,全国人口5.4亿人,人均耕地2.7亩;国土资源部最新公布的2005年度,全国土地利用变更调查结果显示,截至2005年10月31日,全国耕地面积18.31亿亩,人均耕地由2004年的1.41亩减少到1.4亩;2005年度耕地面积净减少542.4万亩。人多地少是我国农业农村的基本特点。
中国13亿人口,不打折扣,将所有未列入户籍的人口记上可能已经是14亿了,其中9亿是农民。因此我国作任何宏观决策,特别是三农决策都应当从本国人口众多,耕地较少的基本国情出发,要实事求是,要考虑到大局稳定、民心安定、人人有饭吃,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有利于国家长治久安。鉴于此,李桂朵认为中央近期在网络上公布的五年内全面推行土地流转政策是片面看问题的,其中存在许多社会隐患和弊端。
一是大面积强制推行土地流转政策,会让许多农民变相失去土地,会让许多土地成为圈地老板,或者地主即土地富翁剥削普通劳动者的资本。这一点不是每一个普通农民现在会认识到的,将来认识到悔之晚矣。
二是大面积推行土地流转,会使农村两极分化更为严重。所谓两极就是贫民阶层与富裕阶层,即贫者越贫富者越富。土地流转就是成就富者,卡压贫者。让土地集中起来由富者经营,而贫者却只能为富者打工,类似于过去的做长工打短工,他们得不到公平合理的劳动报酬。但不管是土地流转集中经营还是分散经营,土地生产的经济收入总量是不会有很大改变的,出产还是那么多,分配却发生了变化,贫者所得收入大量减少,富者所得收入急剧增加。社会矛盾逐步加剧。
三是大量推行土地流转,使农村剩余劳动力更多,使社会失业率更高,社会安全问题更为严重。土地流转搞集约化经营,使大面积土地变相被富翁收购,所需劳动力相对减少,一部分农民将自己的土地一次性或者逐步转让给圈地老板经营,逐步使自己脱离农村土地,成为失业者。当他们将自己转让土地的那点收入吃完用光,甚至赌博挥霍之后,无奈之下只得在社会上游荡混饭吃,甚至会被生活所迫、社会所迫走向违法的道路。这样的事例已经存在,举不胜举。
四是土地集中到少数圈地老板手里,土地出产整体收入不会增加,甚至经营不善还会相对减少。所以,集约化经营在人口众多,剩余劳力过多的中国是弊大于利,甚至有害无益。
五是土地一旦集中到少数圈地老板手里,久而久之,许多耕地会被荒废,一些阳光好风水好的耕地会被老板变相改为建别墅豪宅,娱乐旅游场所,甚至给他们的祖宗建大面积豪华坟地墓场,这样的现象也不是一两例而已,使耕地逐步减少。
六是土地流转,高度集中,在全国80%的地区,如西部地区、高寒山区、梯田覆盖地区、丘陵地区、沙化地区、不毛之地等,或者所有难以推行农业机械化的地区几乎难以节损什么劳力,难以提高经济效率。除了土地经营权被少数富翁垄断以外,别无意义。
七是当大部分农民将土地变相卖给圈地老板之后,不久就会像外国的那种所谓“羊吃人”的腐败剥削现象出现。如强征土地一样,农村更大的社会矛盾,新的阶级斗争就逐步酝酿起来,有的过于弱势的农民群体会被圈地老板与当地权威黑恶势力勾结将其逼得走投无路,背井离乡,流落他乡成为社会安全隐患。
八是穷困地区的部分农民,特别是知识、科技素质较低的农民会见钱眼开,盲目的将自己的土地相当廉价地卖给圈地老板,一次性吃光,不顾后代。到其下一代,下下一代,这些农民的后代往往又不重视读书,这样就只能长期混于社会流浪大军的行列。如果家中有一块小小耕地,当他们在外地找不到工作,难以生存,便会回到家乡经营自己的那块发不了财也饿不死的小小耕地,就不会对社会造成危害。“仓廪实而知礼节”也就是这个道理,家中有粮心中不慌。农民有一块生存之地,违法者会大大减少。必须确保耕者有其田。
九是圈地老板获取土地后,就会逐步形成地方势力、黑恶势力、土地霸主。如果经营不善,出现亏损,或效益不佳,或遇到自然灾害,如地震、洪水灾害、旱灾、虫灾等造成大面积减产或严重亏损,无法兑现土地流转经营协议给农民的补偿款,那么广大实现土地流转经营的农村就会普遍出现因为利益而打架斗殴、抢劫偷盗、甚至像强拆强征土地那样的安全事故屡屡发生,层出不穷。
十是土地流转后五年到十年看来可能会相安无事,一些农民将土地流转补偿款自认为从天下掉下来的馅饼先吃光再说。他们大多会坐享其成,打牌赌钱之风在农村会更加盛行。到了下一代、下下一代,当那些农民将祖业家产土地流转补偿款吃完之后,他们的后代既没有土地,也没有钱,又上学困难,又难以找到工作,要么给圈地老板做长工打短工,要么混于社会偷摸盗窃、甚至抢劫,就会逐步形成一股或者多股暗流,黑帮,会出现许多黑社会性质的帮派,甚至也有搞秋收起义,重上井冈山者,再搞湘南暴动、南昌起义者等等。不能不三思而后行。
综上所述,土地流转在我们这个经济社会福利还不够高的、劳动力大量剩余的人口大国,在全国范围内大面积推行弊多利少,甚至有害无益,必须慎重,更不可强制推行。但在平原地带、机械化程度较高、集约化经营效益较好的极少数地区,可以根据农民意愿,合理试行,不可强制,不愿意者绝对不能搞土地流转。土地流转从总体上看对三农经济不会有大的增长,从长远看,由于管理不善还会相对削弱,同时还会形成地方土地霸主,黑恶势力帮派,如同旧社会的地主恶霸,不能不慎重。假如集约化经营效益特别高的话,其实农村剩余劳动力就会大大增加,失业率就会过高,也是有害的!宏观决策,明白就好,不必过细,击中要害,点到为止。
种种弊端,诸多隐患,久而久之,将会不断凸显。诸如此类,不一而足。
(李桂铎三农研究系列,2014年12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