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前 言
无产阶级专政是通过自己的政党来实现的。以往马列主义的党建理论是考虑无产阶级如何夺取政权而建立的理论。掌权后,党的地位有了根本性的改变。这一改变造成了两个问题:一方面社会上绝大多数的各种投机性人物想方设法钻进执政党里来,社会上的各种世界观也都会因此反映到党内来。另一方面由于人的社会存在决定着人的思想,党内干部的经济和社会地位变更严重的冲击着他们的思想。结果全世界掌权的无产阶级政党可以说是无一例外的先后转变成(官僚)资产阶级的政党。面对这一现实,无产阶级必须重新总结如何通过自己的政党实现专政的方式方法,无产阶级专政下党和群关系的理论同样必须加以修改和补充。
总结十月革命以来无产阶级专政的历史经验,我们可以看出将来无产阶级专政下的社会主义时期党—群关系必须回归巴黎公社的两个原则,既废除官僚特权和坚持无产阶级对政权的民主监督。
二、对资产阶级民主和法治的分析
目前流行的和巴黎公社两项原则思路不同的几个相互关联的观点是:要么认为只有多党议会制才能有效的对执政党进行监督。要么认为有了普选的民主,“还宪于民、还政于民”,才能有人民的监督,要么用法治来制约执政党,人民监督政府的问题才能解决。
我认为这些观点反映了人们对资产阶级民主、宪政和法治的迷信。我认为将来的无产阶级政党要避免以往的命运,就必需对资本主义的民主、宪政和法治的现实与毛泽东时代的经验做一个马列主义的对比分析和科学总结。
首先,多党议会制不符合无产阶级的政治需要。
这一结论是在对资本主义的多党议会制有了根本的认识后方能得出。
大家都知道资本内部、公司内部、企业内部和为资本服务的军队内部是不可能实行多党议会制的。这是因为资本的本能是个人利益最大化,因此资本之间的利益竞争需要有一个资本家们都能接受的游戏规则。这一规则的制定是资产阶级民主的根本任务。多党议会制只不过是为了避免资本之间利益的过激冲突而同归于尽,为了制定一个资本家们都能接受的游戏规则而设置的一种调解利益的机制罢了。
更进一步讲,在资本主义制度下,有个所谓“公众”领域和“私人”领域之分。资产阶级把个人生活和资本运转都看成是私人领域的活动。按照资本主义的逻辑,政治活动属于公众领域,经济活动(企业和公司的经营)属于私人领域,两者的组织型式是截然对立的。在所谓私人领域既资本公司和企业内部,资产阶级实行的是严格专制的制度,在所谓公众领域,既为资本服务的协调资本之间关系的政治体制上,资产阶级实行的往往是多党议会制。
与资产阶级相反,追求个人利益最大化解放不了无产阶级。只有解放全人类,只有消灭所有人压迫人的制度,无产阶级才能最终获得自身的解放。因此,除了那些希望通过个人奋斗达到个人解放的投机家以外,无产阶级内部没有根本的利害冲突。
无产阶级内部争论的是到底什么才是本阶级的全局和总体利益的问题,而不是争论如何达到个人利益最大化的游戏规则。比如在毛泽东时代,大家争论的是优先发展重工业还是农轻重妥善安排,是教育的提高优先还是普及优先,等等。将来在追求全局利益最大化的前提下,无产阶级很有可能还要争论像转基因的安全一类的问题。只有通过“百花齐放、百家争鸣”无产阶级才能在具体的问题上对到底什么代表本阶级的全局和总体利益有个明确的认识,才有可能达到意见的一致。
因此,在无产阶级专政的社会主义制度下,政治活动和除了私人生活以外的所有的需要相互协作的经济活动都属于“公众”领域,因而政治活动和经济活动两者之间不会有相互对立的组织形式。
从追求无产阶级全局利益最大化这一立场看问题,在阶级和阶级斗争消亡以前,只有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全党服从中央的民主集中制才是符合无产阶级全局和总体利益的机制。代表无产阶级政治利益的就不可能是多党制了,而只能是一个建立在民主集中制基础上的集中统一的政党。
无产阶级总体利益的一致牲决定了这一点。只有一个民主集中制的集中统一的政党才符合无产阶级的全局利益。多个政党同时代表无产阶级总体利益在逻辑上说不通。无产阶级内部意见不一致的时候,只能是少数服从多数而不能是基于不同政见分裂为不同政党。
毛主席在井冈山的斗争突出的显示了这一点。虽然真理有时掌握在少数人手里,但是到底什么是无产阶级的全局和整体利益必须是多数人说了算。那时毛主席只好一边尽力的说服大家,一边耐心的等待大家通过实践的检验去领悟真理。毛主席那时没有搞分裂,因为只要大家的出发点和目的是一致的,革命者别无选择。一旦有些人的出发点和参加革命的目的与无产阶级的全局和总体利益相违背的话,党的分裂才是必然。俄国布什维克和孟什维克的分裂就是一个例子。
如果无产阶级内部基于不同政见分裂为不同政党的话让我们想像一下所谓无产阶级的多党制将是什么样的:一种可能是像工会那样按行业建党,比如说一个代表钢铁工人利益的,一个代表汽车工人利益的等等的政党相互竞争。哪个行业的政党考虑工人阶级的全局利益?另一个可能是按照观点建党。反映到每个企业里会有多个政党的成员同时竟争企业的领导权。
这两例的荒谬是显而易见的。由此我们可以看出符合无产阶级全局利益的只能是一个建立在民主集中制基础上的政党。由于无产阶级的政治和经济活动都是要服从无产阶级整体利益的,因此在无产阶级专政下的社会主义社会中政治和经济的组织原则是一致的,除了个人生活以外,没有所谓“公众”和“私人”领域之分,任何有关无产阶级的建党学说都要通过如何在经济领域运行的验证。通过这一验证我们就很清楚的看出资产阶级的多党议会制从来就没有在生产领域,在企业内部运行,也不可能在企业内部运行。它只能是在企业外部,为权衡资本之间利益而设置的一个机制。
由此可见有些人提出的所谓 “无产阶级的两党制”就像“社会主义的市场经济”一样的似是而非,一样的荒谬。加个“无产阶级的”或“社会主义的”改变不了“两党制”和“市场经济”的本质,就像在“妓院”前面加上个“社会主义的”改变不了“妓院”的性质,在“赌博”前面加上个“无产阶级的”改变不了“赌博”的性质一样。我们看问题要看本质而不能是只看标签。“地沟油”的出卖不会标明“地沟油”。
目前很多人反对当局的专制,但是问题的根本不是专制本身,而是那一个阶级的专制。就像社会主义必须是计划经济,但是有计划经济的社会不一定是社会主义的社会一样,无产阶级的政党必须是集中统一的,但是集中统一的政党不一定是无产阶级的政党。
无产阶级总体利益的一致牲并不否定无产阶级政治生活的多样性,反而是以其为基础的。无产阶级的内部有主要关注经济发展的无产者,有主要关注科学技术的无产者,有主要关注环境保护的无产者,有主要关注妇女解放的无产者,有主要关注民族平等的无产者,有主要关注文化教育的无产者等等 。无论各自关注的是什么,只要大家的基本出发点是无产阶级的总体利益,奋斗的目标是造就一个没有压迫没有剥削的人人地位平等的新世界,把自己所关注的事业看成是无产阶级总体利益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那么这样的多样性才是明了和确定无产阶级总体利益的根本途径。但是无产阶级政治生活的这种多样性是和目的相互对立和敌对的多党制无关的,是通过无产阶级的大民主[1]来实现的。多党制反而给走资派分裂工人阶级队伍,为走资派名正言顺的篡党夺权提供了方便。
以上分析应该说明了为什么照搬资产阶级的多党议会制并不可能解决无产阶级专政下无产阶级面临的如何防止走资派篡党夺权的问题。
其次,形式上的民主不解决那个阶级掌权的问题。
在此请允许我借用本人在《从韩丁的〈翻身〉看民主与土改的关系》一文中的讲述:
“大家都知道古希腊的民主是奴隶主的民主,奴隶是没有民主权力的。美国独立战争后的民主其实也是奴隶主、资本家和庄园主的民主。那时除了黑奴没有民主权力以外,妇女和资产不足的人也是没有民主权力的。独立宣言的作者之一托玛斯·杰弗逊(Thomas Jefferson)本人就拥有几百个黑奴。他的民主概念里面根本就没有考虑黑奴的民主权力。
“就是目前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度里,工人阶级仍然最多只能参与资产阶级之间的民主,就资产阶级之间的争议(如大政府好还是小政府好、穷富人各上多少税等问题上)表示一下自己的意见,在资产阶级规定的游戏规则下“自由”地选择雇佣自己的老板。但是工人阶级不能当家作主,因为在私有制下他没有管理、监督、决策资本活动的权力。
“没有这一权力,他为了生存就不得不讨资本的喜欢,受资本的奴役。没有这一权力,他的民主就只能是按照资本的利益来决定,在满足资本扩张的情况下他才有生路的民主。没有这一权力,他就不能限制资本通过对媒体的控制大造舆论的所谓“言论自由”去左右民心,民主就不能不成为拍资本马屁的民主。 “2008年美国不就是以几万亿美元的砸钱方式去“惩罚”华尔街那些贪婪无耻的巨鳄金融寡头们的罪恶行为?全世界人民不都是正在为他们的罪恶埋单吗?不推翻私有制,美国和全世界的老百姓还有什么其他的选择?”
我的意思不是说民主不重要,民主选举当然重要,但是解决不了根本的问题,就是那个阶级掌权的问题。我们只要看看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普迭结果就明白了。民主选举是无产阶级掌权的必要条件,但不是它的充足条件。也就是说,无产阶级的政权没有民主不行,但是光有民主还不够。
至于为什么民主选举解决不了政权的性质问题,说到底是因为在人民大众中占主导地位的思想意识形态目前还是资产阶级的。人民群众中一方面有着強烈的走社会主义道路的积极性(社会主义的旗号被众多资产阶级政权打着就是证据[2]),但是也有着顽固的通过个人奋斗达到个人解放的习惯势力。个人利益和全局利益相冲突的时候,人们往往顾不到本阶级的全局利益。这就是为什么社会主义时期必须坚持党的领导的一个根本原因。
民主的核心是少数服从多数。在不同的所有制下,它的内容会截然不同。由于资产阶级内部缺乏根本利益上的一至性,因此资本主义民主的核心在资产阶级专政下是维护资本一元一票原则的、钱少的服从钱多的、相互制约的、股份制为其根本特征的“财主”议会制。资本利益集团之间的独立性决定了他们在政治上的相互独立性。这是多党议会制的经济基础。
如上所说,私有制下的民主说到底是拍资本马屁,讨好资本的民主。在私有制下,资产阶级是不会允许人民群众以民主的方式变资本的私有财产为公共财产,从而动摇私有制。普选制是在老百姓普遍的认同资本主义以后才实行的。一旦大家对资本主义的私有制不认同,资产阶级就不会坚持普选制。资产阶级上台的初期是这样的(有财产规定),将来也会是这样的。不推翻私有制,人民不能从根本上摆脱资本的控制,只能在讨好资本的方式方法上进行选择。要是资本对选民喜欢的人物或法规不高兴,不投资,经济下滑,只要选民的多数出于对私有制的认同,就不得不乖乖的请回有利于资本的人选或法规。
于此相反,由于无产阶级内部根本利益的一致性,无产阶级专政下社会主义民主的核心是维护全局利益的、相互协商的、少数服从多数的民主集中制。在公共所有制下,无产阶级也是同样的不会允许任何人以民主的方式改变原来属于人民的公共财产为私有财产,从而动摇和瓦解生产资料的公共所有制。民主,只有在生产资料公共所有制下才有可能达到人民群众所渴望的真正的、广泛的、全面的、深入的人民民主。
要达到着一点,无产阶级就必需同自己队伍中形形色色的各种资产阶级和小资产阶级的思想意识形态进行长期不懈的斗争。坚持这一斗争的政治主体就是无产阶级的政党。否则,民心会被资产阶级的代表人物所左右,简单的形式民主将会颠覆无产阶级专政。
由此可见,无产阶级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当然离不开形式民主,但是我们把防备走资派篡党夺权的希望寄托在形式民主上是徒劳的。
再次,法治并不制约统治阶级对被统治阶级的压迫。
同上,资本内部、公司内部、企业内部和为资本服务的军队内部实行的也不是法治。
资改后我们看到的是法治越“健全”,贪官越丰满,这不就说明了法治并不制约统治阶级!法治反而是阶级统治和镇压的一种形式。
相对人治来讲,法治是一种有章可循的治理形态,但是它依靠的仍然是强力来制约不法行为的,因此法治说到底也还是通过镇压来治理。在私有制下,法律和法规的各项条款,就其出发点和其要达到的拫本目的来说还是为了维护私有制的正常运行而制定的运转规则,是为了调解各私有者之间存在着根本利害冲突不至于同归于尽的行动规则,是私有者之间进行竟争所必须遵守的游戏规则。
在统治阶级内部,法治的存在是以利害冲突各方的认可为前提的,也就是说争斗的各方必须权衡如何最有效的维护自己的利益。他们有至少三个选择:要么在现有的游戏规则下维护自己的利益,要么努力改变现有的游戏规则,要么推翻现有的制度来维护自己的利益。如果相互利益冲突的一方认为自己的利益不能在现有的制度下获得保证的话,斗争的手段就会变成非法的手段,美国的南北战争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所谓法治健全的美国社会南方大庄园奴隶主阶级之所以试图通过挑动南北战争来维护自己的利益就是因为在当时的法治下,他们再也忍受不了北方工业势力通过如高额关税对他们利益的损害。由于他们改变不了当时的游戏规则,他们就只有试图推翻当时的制度来保障自己的利益。
进一步的分折就能看岀在私有制下,法治仅仅指的是私有者之间的关系,对于所谓的私人领域,如私有企业内部的各种利害关系,就不存在什么法治,也没有什么民主可言,只有资本所有者的人治和独裁。这里是老板说了算的地方,是老板的天堂。法治顶多是对劳工的待遇和环保的考虑上有些规定罢了,其它都是私人的领域,不在法治的范畴内。
有人把维护公共所有制,防范走资派篡党夺权的希望寄托在法治的基础上。这是对阶级社会中法治所能够起到的作用的一种不切实际的有害的幻想。当前中国普遍存在的为房地产开发而导致的強拆事件就足以说明被压迫阶级的利益是不能靠法治来保障的。又如劳动法的条款在工人相对无力反抗的情况下不过是一张空纸。中国目前的现实足以说明纸上有的权力不一定实际上有,实际上有的权力不一定纸上有。
我们看看当今中国的工人阶级沦陷为所谓“弱势群体”条件下的法治对工人阶级来讲是什么样的法治。广东省颁布了一个挂羊头卖狗肉的所谓“企业民主管理条例”[3]。其中规定的民主只是针对工会内部而已,工人对企业的经营管理没有任何决策权,就连直接“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事项”也仅仅有“知情、表达、参与、协商、监督”的权力罢了,企业的其他方面工人是没有任何过问的权力。就连自己的职工代表都要受资方的一票否决权制约。条例规定一旦“职工代表与企业解除、中止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其代表资格自行终止”!更有甚者,条例中还把工人的罢工权给剥夺了。它规定在工资谈判期间,工人“不得采取停工、怠工或者其他过激行为”。条例赋予工人的唯一权力就是骂娘权。
就连像美国这样所谓“法制健全”的国家,一旦其政权自以为受到威胁,它就会是像“活人不会被尿憋死”那样而不是像书呆子那样把自己栓在自己制定的法规条款上。日本二战偷袭珍珠港以后,美国政府不分青红皂白,把西海岸所有已是美国公民的日本后裔统统的关押在集中营里,什么宪法下的公民权一概没用了。你不满意你打官司吧,等你(三四十年后)赢了人也死了!
从西方国家法治的历史和现状来看,法律授予的权力靠自己去维护,法律不认可的权力靠自己的争斗来获得。法治社会中的法规只不过是对持各方阶级争斗的工具。比如劳动法的最底工资标准给于工人要求涨工资的一个有利条件,但是实际上的工资上涨还要靠工人自己去争取。法律中的有实际约束力的具体条款反映着对立势力相互间力量的对比。它是对持各方斗争的结果而不是斗争的目的或终点。实力的改变造成阶级斗争法规的改变,而不是法规的改变造成阶级实力的改变。战场上得不到的在谈判桌上也不可能得到。
有法规就有获利者和受损者。所以任何法规都是获利和受损双方利益实体或利益集团相互间势力的权衡,一方示弱,它方就进攻。远的不说,就去年发生的法国工人全国性的大罢工就是法国工人阶级维护自己权益的表现。近期又有希腊和西班牙人民的抗争。工人抗争了资方还如此猖狂,工人不抗争的话,自己的权益谁来维护?因此,获利者不去主动的维护对自己有利的条款,那么受损者就会寻机企图改变对己不利的条款。利益集团的一个最基本的维权方法就是通过结社的自由来表诉自己的立场。这就是结社自由的根本原因。避开阶级之间的利益争斗,避开利益实体间的抗衡高谈法治就只能是文人的空谈。什么“要通过法治来保障人民的基本权力”,什么“还宪与民,还政与民”等等…,如果人民不自己起来主动的维护自己的基本权力,谁会去维护它?这些不是自己的人为什么要维护它?他们凭什么去维护它?他们的动机是什么?
在维护私有制的统治阶级内部,法规当然提供了一个处理阶级内部矛盾的游戏规则,这些规则有些被统治的阶级也可以利用,但是这是很有限的。一但被统治阶级把自己的希望寄托在这些法规上,它就不可能从根本上改变自己的处境。
无产阶级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当然离不开法律、法规、纪律等等的法治手段,但是我们把防备走资派篡党夺权的希望寄托在法治上是同样徒劳的。
三、对无产阶级专政历史经验的反思
既然多党制议会制不符合无产阶级的政治需要,民主不解决哪个阶级掌权的问题,法治并不制约统治阶级对被统治阶级的压迫,那么无产阶级应该靠什么来防备自己集中统一的政党在掌权后走向自己的反面?我认为只有把巴黎公社的两个原则和无产阶级专政的具体历史经验相结合才有出路。
传统的列宁主义理论強调的是党的领导,党的集中统一的领导成为革命成功的基本条件。这是因为所有的工人群众组织在无产阶级还未掌权的情况下,必须在其政党的集中统一的领导下才有可能战胜资本的势力获取政权。这一理论的正确性被十月革命和中国革命的胜利所验证了。
同样的,无产阶级在掌权后如果没有一批献身于维护本阶级的长远和总体利益的群体,也就是自己的政党,其政权很快就会被推翻。这里有个人利益和全体利益的关系问题。无产阶级的政党是维护本阶级的全局利益的组织。
但是列宁的建党理论主要的是在与资产阶级政权的斗争中形成的,而不是在和走资派的斗争中形成的。问题在于掌权后,无产阶级政党的地位由革命党变为执政党了。在这种情情况下,原先只强调群众路线,没有強调群众监督的建党理论就显得力不从心了。全世界无产阶级的革命党在掌权后先后基本上都变质了,都走到了自己的反面,成为压迫工人阶级的“党-国”官僚资产阶级政党。
这一变化的主要原因是党内走资派篡党夺权了。在这一历史现实下,光强调党的领导,否定群众的监督,那么这一领导很有可能就会变成镇压工人阶级的法西斯的领导。
毛主席对走资派的认识是在与走资派的斗争中形成的。到他认识到走资派的危险性时,他们已经相当巩固了。毛主席是不得不浴血奋战,舍命一搏。如何避免无产阶级的政党走向自己的反面是毛主席在文革中通过观察和引导群众运动,挖掘其客观规律试图来解决的一个根本问题。但是他没有能够来的及做一个系统的总结,这一任务就落在后代人的身上。
就像毛主席领导的工农红军头一次打长沙失败后,他们那时完全可以分析具体的打法有那些可改正的地方,但是毛主席的总结不在这些细节上,毛主席看到了力量对比的悬殊差距,很快的改变了武装斗争的方向,放弃了进攻大城市的计划,走上了农村包围城市的道路。同样的,对文革的总结我们不要局限于期间的一些具体问题上,而是要像毛主席那样站在无产阶级革命的理论高度上来总结,找出规律性的东西来。
对文革的一个重要的总结就是斗争方法的本身就反映了阶级斗争。要么是以无产阶级解放全人类的思想出发,通过批评和自我批评,达到治病救人的目的,要么是以资产阶级或小资产阶级的出人头地、争当人上人的世界观出发,通过扣帽子、抓辫子、打棍子等等不择手段的方法击败对手,达到以我为中心的目的。前者相信群众,依靠群众,后者打击一大片,保护一小撮。毛主席的一个重要的总结就是“要马列主义,不要修正主义;要团结,不要分裂;要光明正大,不要搞阴谋诡计。”
有些人一谈起文革期间这个被打倒,那个被打倒就很反感,其实这都是叶公好龙的表现。民主权利之一的罢免权不就是打倒权吗?不爱听打倒,换成罢免不就行了吗。文革中很多群众犯了左派幼稚病,像小孩子刚学会说话时光爱说“不”一样,让他干什么都是一个“不”字。文革中的打倒一切就是群众刚刚学会可以管理国家后的一个劲的说“不”的表现罢了。
在群众运动中冲锋陷阵,打头阵的人往往是昙花一现的人。他们往往很快的像清华批判刘少奇的急先锋蒯大富或像韩丁在《翻身》一书中描述的张庄土改中涌现出的批斗地主的勇士王雨来那样从历史的功臣转向为历史的罪人。蒯大富成为学生领袖后个人主义膨胀、小集团利益至上,执迷不悟搞武斗,比他所指控的走资派更快的走向了自己的反面,造就了群众运动中最让人悲痛的一段历史。王雨来上台后横行霸道,滥用职权,假公济私,成为村里的新恶霸。由于上千年阶级斗争的历史就是压迫和反压迫的历史,解放全人类的无产阶级世界观还只被很少的人所掌握,这种现像就很自然的了。这也是为什么群众运动不能代替党的领导的一个根本原因。
但是,人们所说的革命者和造反派在文革中所犯的种种错误我看都是枝节问题,不是根本性的错误,不是文革失败的主要原因,因为革命从来都是由不完美的人来承担的。要有群众运动,蒯大富一类的人物就一定要表演,其它当权者(像武汉7-20事件那样)也一定要想尽心思来维护自己的权力。 这都是阶级斗争的客观规律。我们要先认识客观规律才能利用它来改造世界。在没有把官僚特权和资产阶级法权严格的区分开来前,在没有一个理论上对社会主义阶段党的领导与群众监督这一矛盾的明确认识前,在未从制度上保障人民群众如何监督前,其它问题都是小问题。
现在看来文革中出现的很多问题都可以归结为革命派对走资派的认识来的太晚了,把他们的问题仅仅看成是认识问题,以为通过政党整风是可以克服的问题,没有认识到党内官僚资本集团在文革前已经初见规模了。文革因此犯了两个不可避免的“错误”。首先由于党内官僚资本集团的存在,它不得不以“踢开党委闹革命”的形式来进行,否则群众就发动不起来。但是由于派性的原因,很多地方形成了无政府状态。在这种情况下,简单的推行巴黎公社的普选制是没有意义的,只会加深派仗的力度。文革中的第二个“错误”是在革委会成立和党组织恢复以后把那些半独立的群众组织给取消了。这在当时可能是不得已的,防止全面内战的一个措施,但是它也同时剥夺了人民群众对当权者的有效监督,为走资派上台埋了伏笔。
对于无产阶级专政的历史经验光有几个人具有正确的认识还不行,无产阶级政党内的大多数,工人阶级的大多数必须同时认可才行。这就需要广大党员、干部、工人在自己与走资派的斗争中认识走资派的本性。他们没有这一实践就不会有这一认识。文革是工人阶级掌权后与走资派头一次全面的较量。这期间有的人认识的非常快,多数人认识的慢,它的失败就像小孩子头次学走路那样可以说是命中注定的,可也是无产阶级最后胜利不可缺少的一步。
近代无产阶级专政的社会主义失败的历史经验突出的证明,走资派的成长壮大是无产阶级专政走向反面的主要危险。因此我们要研究的是如何铲除走资派赖以生存的物质基础和其成长壮大的政治环境。
四、走资派产生的物质基础和成长的政治环境
铲除走资派赖以生存的物质基础和其成长壮大的政治环境是我们要对马列主义的建党理论加以补充的地方。
在这里我们要尽量的避免作将来社会的设计师,也不要犯知识分子自以为是的高傲。我们要像毛主席学习。毛主席主要的不是一个发明家,大字报和红卫兵都不是他发明的。他所擅长的是总结群众运动的经验。我们要的也是像毛主席那样总结过去,尤其是文革的经验,提炼出成功的措施和总结出失败的决策,一方面研究如何把官僚特权和资产阶级法权严格的区分开来,造就一个政治与经济地位脱钩的分配体制,以此铲除走资派产生的物质条件,一方面研究如何有效的对执政党进行监督的形式,以便用群众的力量来监督和挖掘走资派。
首先要铲除的是走资派赖以生存的物质基础
我认为官僚特权是政治投机和走资派产生的物质基础。要铲除走资派赖以生存的物质基础就必需把官僚特权和资产阶级法权严格的区分开来,造就一个政治与经济地位脱钩的分配体制。
在经济还不发达的原先的无产阶级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里,官僚特权表现在党政干部在衣食住行、医疗卫生和子女教育等方面所享受的官僚特权上。这些官僚特权与其它从旧社会遗留下来的、不可避免的如工农差别、城乡差别、脑体差别,和按技术等级、按资排辈和按劳分配等等的资产阶级法权是不一样的,有着本质的区别。
那些社会主义阶段存在的资产阶级法权仅仅是按劳分配、多劳多得和把技术、资历和生活待遇挂钩了的法权思想。它反映了无产阶级政党面对着资产阶级和小资产阶级的思想意识形态在人民群众中还占有着绝对优势的情况下,面对着数量可观的小生产的存在,为了团结大多数所作出的一种让步,因此它是不可避免的。
官僚特权却不同。它把党政干部的领导地位和个人的生活待遇挂了钩。它混淆了在物质缺乏的情况下,按工作的需要而配置给各级领导的诸如住房、交通、通讯、警卫、医护等等的差别和个人家庭生活需要的物质条件上按领导地位和等级给予的诸如工资和待遇上的差别[4]。后者的差别,既按照领导地位的高低而获取的生活待遇的优劣反映的不是一种让步。它反映了执政党内一部分人的世界观还带有着很大的资产阶级性。
无论宣传如何讲,一方面,1954-1956年工资改革后的体制是待遇随着职务变动的,造就了升官发财的既成事实。因此才有社会上绝大多数的各种投机性人物都会想方设法钻进执政党里来的现像。另一方面,从1957年反右开始到文革前所有被打倒、下放或降级的干部不光丢掉了个人的政治地位,他(她)一家大小的经济地位也一同丢失,造就了罢官丢财的既成事实。这两者的对比可以说是“宁犯政治错误不犯组织错误”现像的物质基础,和解放前的干部绝大多数是坚持真理的现像大不相同。由此可见官僚特权是政治投机和走资派产生的物质基础。
官僚特权是在文化大革命中首次被打破的。由于工资水平冻结,文革中有意或无意实行了的体制是政治与经济地位脱钩的体制。提拔为各级领导的大量的“以工代干”的工人[5]和新一代的工农代表如王洪文、吴桂贤、陈永贵等,以及各级革委会中的群众代表都还仍然领取提拔前的工资(工分),没有享受到官僚特定的特权。同时,绝大多数的被打倒和靠边站的当权派,工资照拿,住房照占,在生活上没有受到太大的影响(把到五七干校参加劳动看成是对他们的惩罚本身就是特权思想的反映)。
把官僚特权和资产阶级法权有效的区别开来的意义在于它一方面保留了由于资产阶级法权所造成的党龄高的、贡献大的老干部的优越经济地位,另一方面又在实质上取消了这一地位和官位的联系,使得在资产阶级法权还无法完全取消前,最大程度上消除了优越经济地位的腐蚀性。
这里我们顺便的研究一下“浮夸风、说假话”的起源。对于中国三年困难时期的“人祸”很多人没有把“头脑发热”和“说假话”区分开来。前者在事实面前会像毛主席那样很快的冷静下来,后者会像河南的吴之圃和安徽的曾希圣那样用新的假话去掩盖旧的假话。但是我们不能停留在“浮夸风、说假话”是谁搞起来的,是应该谁来负责这一话题上。大量的历史事实已经比较充分的揭露了刘少奇邓小平等人在“浮夸风、说假话”上所起的推风助浪的作用。
问题是为什么党内有那么多的人热衷于“浮夸风、说假话”?它的经济基础在那里?这一分析就把我们带到官僚特权上来了。
如果建国初期就能像文革期间那样实行“升官不发财,罢官不丢财”的话,党内敢讲真话的人就不会比解放前大大的减少,“浮夸风、说假话”的动机就会大大减少,保护大官利益的干部就会大大减少。比如说当时干部工资的级别如果是按党龄而不是按职位来确定的话,就有可能实现政治与经济地位脱钩的体制。没有把官僚特权和资产阶级法权剥离开来或是“浮夸风、放卫星”现像的根源。毛主席没有想到会有那么多的干部讲假话,缺乏“五不怕”精神,为了自己的乌纱帽不顾人民的死活,造成三年困难时期的“人祸”。
其次要摧毁的是走资派成长壮大的政治环境
仅仅是铲除走资派产生的物质基础还不够,资产阶级世界观追求的不光是物质上的利益,更重要的是争夺奴役他人的权力和人上人的地位,关注的是谁说了算的问题。
要摧毁这一政治环境就要:
1.从理论上认识到党的领导和群众的民主监督和制约必须相提并论,缺一不可。
马列毛主义对于为什么无产阶级专政离不开党的领导已有大量的论述,我不需要在这里重复,只是补充一个基本的事实:每一个阶级的专政都不是抽象的,都是由哪个阶级中有阶级意识的人去具体的完成。同时,前面说了,在群众运动中冲锋陷阵,打头阵的人往往是昙花一现的人物。由于上千年阶级斗争的历史就是压迫和被压迫的历史,解放全人类的无产阶级世界观还只被很少的人所掌握,这种现像就很自然的了。这就是为什么群众的自发运动不能代替党的领导的根本原因。
我们这里需要说明的是为什么群众的民主监督和对当权者的制约在无产阶级专政下必不可少。这是因为如果无产阶级的政党在掌权前脱离群众,革命就会明显的失败。但是在其掌权后,党脱离群众的危险就不那么明显。在无产阶级革命夺取政权以后,如果党的干部只有一个向上负责的机制,没有一个向下负责,接受群众监督和制约的机制,那么党的干部就很容易蜕化变质走向自己的反面,成为走资派。这是因为一方面所有那些入党多多少少带有投机性的人就会有意无意的利用无产阶级政党的执政地位获得奴役他人、发号施令的权力,自觉不自觉的实现自己争当人上人,出人头地的目的(文革初期广大干部对群众监督的抵制情绪反映了这一点)。另一方面党和群众内部大批具有独立思考的、从全局出发的革命者会受到党内走资派的压制和打击[6],无产阶级革命事业的接班人因此缺乏成长壮大的机会。因此我们可以说没有一个向上和向下负责的一致性是走资派成长壮大的政治环境。这就是群众监督和制约的至关紧要性。
列宁在十月革命后,为了反对托络斯基试图在经济领域里把工会凌驾在党之上的主张,強调了工会的作用是党和群众之间的传送带。那时,如何有效的对党进行监督和制约的问题还没有提到无产阶级革命的议事日程上。同样的,中国解放后在党委领导下的类似工会、妇联等群众组织基本上没有,也不可能有效的监督和制约自己的领导。
在政治上党的领导和群众的监督确实是矛盾的,是对立统一的,就像睡眠和运动,吃饭和工作一样是矛盾的,是对立统一的。人不能总是睡眠,又不能总是运动,不能一天到晚光吃不干,又不能一天到晚光干不吃。矛盾的不等于是不相容的。相反的,辩证法和中庸之道的不同就在这里。那种半清醒,半昏迷状态,边吃边工作的没有主次的理解矛盾双方的折中主义和追求均衡观点也是不现实的,是违背自然规律的。
党的领导和群众监督在不同的时期要有不同的主次关系,像波浪一样的有时強调党的领导,有时強调群众的监督才对。这就是为什么我们要不时地搞运动,又不能总是在运动中。就连西方的民主选举也是定期才有的。
2.正确认识和处理好无产阶级内部的派性问题。
在阶级社会里,正因为各种资产阶级和小资产阶级的思想意识形态的存在,它一定要反映到无产阶级内部来。但是无产阶级内部不光因此是会有各种各样的思想意识形态,它还一定会有不同派別的出现,这是必不可免的。派性的出现不同于无产阶级内部在思想上的分歧。派性的出发点就是维护派别小集团利益,把派别的利益放在阶级的利益之上,因此它是反对民主集中制原则的。
虽然党内不允许有派别活动[7],必须是少数服从多数的民主集中制,但是党内的路线和派别斗争以及社会上的各种资产阶级和小资产阶级的思想意识形态也一定会反映在群众组织的派性斗争上。如何处理无产阶级内部的派性问题对于无产阶级专政来说是一个至关紧要的问题。无产阶级的政党不能不反对群众中各种形式的派性活动,但是简单的取缔群众中的派性组织也不是上策。
就像我们在文艺上一方面不能让毒草泛滥,但另一方面也不应简单的杜绝毒草的存在。没有毒草的存在,人们就不容易识别什么是香花什么是毒草。毛主席一贯特别重视反面教员的作用,人们只有在对比中才能识别好坏。同样的,我们应该既反对派性,又承认派性。反对派性的方法是指出派性观点的错误,通过批评和自我批评达到意见的一致,而不是在思想问题没有解决前強行取缔群众中的派别组织。只要它们是合法的,就只能通过批评和自我批评,通过大鸣大放大辨论的方法来处理。
有了派性这一资产阶级思想意识形态的在群众中的反映对于人民群众分明是非是有好处的。对错误的路线和思想要保留一个批判的对像,通过大辨论,才能分清是非。
至于如何一方面禁止党内派别活动,一方面又允许群众中的派系存在,这有待将来实践的探索。但是无论如何,不受监督和制约的权力既是危险的权力,又是违背无产阶级当家作主宗旨的权力。走资派的出现把群众监督和制约当权者的问题提到了必不可少的理论高度。因此我们要:
3.在实践上把文革期间形成的那种半独立的群众组织当成群众民主监督和制约当权者的主要形式。
这是因为人类历史上还没有过这样全面的、有效的、广泛的人民大众参与的民主监督党、政、军各级领导的机制。只有这样才能真正的做到干部对党和对人民负责的一致性。
资产阶级的三权鼎立监督方式(多党议会的立法权,集中统一的执法权,独立的司法解释权)是以他们之间存在着根本利害冲突为前提的,因此不适用于无产阶级内部根本利益一致性的监督需要。虽然资产阶级统治的民主方式不可照搬,但也不可不借鉴。其中最主要的是如何制约当权者的问题。
群众组织的相对独立性在无产阶级专政下并非起源于人民内部利益的相互独立性,而是出自于监督的需要。人们至今感叹文革方式对当时官僚的制约作用。没有当时群众组织的相对独立性,那种制约作用是不可想像的。那种制约光靠大字报和言论自由是不可能的。分散的个人的力量是无法和组织起来的群众相比美的。
文革中涌现出来的“半独立”的群众组织是企业、单位内部或省、市地区以内的自发的群众组织。我之所以称那种群众组织为“半独立”的群众组织是因为各级群众组织只有相对的独立性,没有绝对的独立性。首先它们的活动经费是国家包办的。其次,虽然同级的自发的群众组织不受同级党委的领导,但须获得上级党委的许可。否则他们的常设办公机构和工作人员无法生存。比如工厂、学校的红卫兵、造反派群众组织不受厂、校一级党委的领导,但须获得省、市上级的认可。同样的,省、市的造反派组织须经中央的认可方为合法。
这些群众组织和政党的区别在于它既没有充分的独立性,也不具有全国性。全国性的与中央作对的群众组织文革期间是不认可的,一律取缔的,体现了无产阶级的专政。
文革期间中央的这一措施较好的处理了党的领导和群众通过相对独立的组织方法去有效的监督党的问题。
有人抱怨说毛主席在文革中没有建立一种新的机制。其实这就是毛主席总结出来的新的监督机制!看不到这一点的左派,尤其是一些老造反派人物很多,给人一种身在庐山不知庐山真面目的感觉。历史上还有什么监督机制比这个更有效?
当然,群众组织被利欲熏心的不法分子所利用,被走资派所操纵是不可避免的。一个企业、单位乃至全党内部的矛盾会反映到群众组织中来。但是,正像美国林肯说过的一句名言:“你可以暂时的蒙蔽所有的人,你可以永远的蒙蔽一些人,你不会永远蒙蔽所有的人。”只要党和国家的最高领导权掌握在无产阶级手中(也就是政权还是掌握在为无产阶级的全局和长远利益服务的而不是为“党-国”官僚资本集团利益服务的人的手中),各级党的领导还是按照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全党服从中央的民主集中制的原则,那么坏人和走资派的操纵只会是暂时的,背后操纵的走资派是不可能长期得逞的,群众会在和走资派的斗争中逐步的识别走资派。走资派也只有在群众运动中才有可能被识别。
温室和学院里培养不了无产阶级事业的接班人,她们也只有在群众运动中,在与走资派的斗争中才能成长壮大。历史证明别无它路。
至于将来的群众组织如何运转都要侍那时实践的探索。比如说它们如何接受上级党组织的领导和怎样进行内部管理,它们不同的组织之间发生了分歧、对立,甚至冲突以后怎么解决等等的问题。这些问题非常类似文革中出现过的情况。分歧、对立是大民主的正常现象,没有什么可怕的。动武的冲突是要坚决制止的,是要按刑法处理的。根据文革的经验,如果它们(像清华蒯大幅那样)不接受来自任何方面的领导或监督,那么只有取缔了。这就是为什么说它们是相对独立而不是绝对独立的群众组织。
五、结 论
从以上分析我们可以看出,将来无产阶级的政权如果一方面能够从一开始就严格的、自觉的、坚持不懈的铲除官僚特权,一方面又把群众的监督以半独立的组织形式常规化,那么无产阶级的政党走向自己的反面就不大容易,无产阶级专政的就有可能大大的巩固。
注 释
[1] 可以参考本人2008年写的《试论无产阶级的大民主》一文。
[2]英国劳工党只是在近几年才把社会主义的目标从党章上删除,西欧多数执政党的党纲至今都有社会主义的内容,西班牙当前执政党的名称竟是“社会主义工人党”!
[3]《广东省企业民主管理条例(草案修改三稿征求意见稿)》
[4] 两者的区分有时是不很清楚的。当飞机和软卧只能满足极少数人的需求时,工作需要和按级别分配就很难划清。相反的,专门为高干服务的特供就具有很明显的官僚特权特征。
[5] 见田嘉力的《升官不发财,定量减下来》一文,引自http://redchinacn.com/a/wangyouzhisheng/2011/0828/4673.html
[6] 安徽的张凯帆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1959年安徽无为县的一些干部在大搞“共产风”、浮夸风、“放卫星”以后为了保住自己的乌纱帽在粮食减产的情况下,仍然严重的超额征购粮食,找不到粮食就对群众实行法西斯专政,造成普遍的饥荒。张凯帆到无为考察发现地方干部不顾人民死活利用公共食堂多吃多占、胡作非为,提出“三还原”、“两开放”,既:占用社员的房屋还原,伙食还原,公社化中没收的社员自留地还原;市场开放,鱼塘开放。结果是恶人先告状,地方干部先是向省里打报告,说:“张凯帆指示县委办公室调查公社化前后的三个变化(劳动力、农具、房屋)和干部作风、各种发病情况等五项内容,而且均以公社化前后为界限,不知用意何在,请省委研究”,尔后联合省里大搞“浮夸风、放卫星”的省委书记曾希圣向中央造谣,说:“我省书记处书记张恺帆同志于七月初到无为县检查工作时,下令解散食堂,并以怀疑的心情责令县委办公室调查公社化前后几个情况的变化,结果引起无为县工作的混乱。无为县委和芜湖地委对张的这种作法很有意见,认为是违反中央的方针政策的。现将无为县委和芜湖地委的报告转上一阅。” 8月10日 毛主席的批示里误以为张凯帆是“右倾机会主义分子”和“混入党内的投机分子。”随后,张凯帆被开初党籍,撤销副省长职务,批斗51天,关押200多天,经批判斗争后送淮北某矿劳动,直到1962年的七千人大会后才被平反,官复原职。资料引自 http://www.ahage.net/BBS/read.php?tid-57611.html 和http://blog.sina.com.cn/s/blog_4e 5f 987f 0100hj9d.html
[7]列宁是在总结十月革命后的实践中于1920年左右建议取缔党内派别活动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