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够真正获得尊敬的,让人投下心灵一票的,唯有人格
所谓“衣冠唐制度,人物晋风流”,评价一个人是否厕身“成功人士”之列,维度可以有很多。比如,职务之擢升,学位之递进、产业财富之扩展……
除此之外,还有一种维度对于今天更为重要,那就是受到尊敬。
当我们在谈论尊敬时,我们究竟要谈什么?存在主义哲学有个说法:一个工具在使用顺畅时其存在往往被忽略,只有出现了问题时才会意识到其存在。按理说,一个人受到尊敬并不是一道很高的门槛,获得一些功名桂冠者更易得之。但我们总是为这样的现实存在而错愕不已:有些分明是光彩夺目地占据了成功的诸多维度,且不乏追捧与攀附者的人,却偏偏很难赢得人们的尊敬。
尊敬是一种心灵之意的表达,最重要的是与人格有关。一个人的财富官衔等等固然能让人艳羡、仰视甚至畏惧,可是,能够真正获得尊敬的,让人投下心灵一票的,唯有人格。社会学家将此称为“自发秩序”——人与人关联与互动关系的规则。
“我什么也不缺,就缺我自己”,这是卡夫卡的名著《变形记》里的话。科学研究证实了这样的常识,一万年来动物的本性几无变化,而人类则在越来越快地进步为理性人,其主要标志一是懂得尊重,二是选择合作。那些斩获于枭雄江湖或不法交易的所谓“成功”,不仅践踏着人类理性,而且破坏着人格的基本构建。史载,清朝“甲午开捐举人,二万金一名”,标以“官价”的功名早变味,而获取或鬻卖者亦“变了形”——如果缺失了作为“人”的自己,还有什么资格来谈尊敬。
我不由得想到了孔子。一次,有人登门拜见孔子(当然是备下束脩的),可明明生计困窘的孔子非但托病不见,且刚拒客关门,立即取瑟而歌。这就明摆着要让来人知道,宁肯饿肚子也不愿见自己讨厌的人。中国人向来认为“士习渐降渐卑,莫此为甚”,坚持把人(尤其是“士”)的品格置于需求价值之上来究劾判断。不妨说句绕口的话:失去尊敬的人失去的决不仅仅是尊敬。
恩格斯说:“人们所奋斗的一切,都同他们的利益有关。”我们当然可以理直气壮地为实现个人愿景奋斗,当然有权利获取更加美好的生活。但是,每个人在生活中都得有自己的社会责任和道德责任,都必须洁身自好地进行价值判断,确定自己在生存环境和文明进步过程中扮演着积极角色、展示出人性的善美。
尊敬也是对某种精神的肯定。每个人事业的成功和创造的过程本身就包含着让人尊敬的价值和理由。爱因斯坦曾与同行产生学术争论,对方联合100多人签名上书,爱因斯坦耸耸肩说:要那么多人干什么,如果是对的一个人就够了。作为在学术和为人上都特立独行的人,他未必讨人喜欢;但在岁月流逝中却从未失去人们对他的尊敬。这或许也是一种“相对论”吧。
我特别推崇这样的说法——真理是赢得了人心,而不是战胜了一些人。尊敬也是如此吧,我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