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画报》1973年第三期 口述:方桂美摄影:孙树清
已有32年工龄的方桂美(右二)现在是车间的教练员。她正在向别人传授经验。
我12岁进纺织厂做工,到现在已经32年了。今天,像我这样年龄和遭遇的女工,都知道解放前我国纺织女工?的命运是多么悲惨。那时,工厂的设备一般都很简陋,根本没有什么劳动保护设施。像我们纺织厂的女工,每天在空气污浊的车间里工作12个小时,常常连一口水都喝不到。工厂里还普遍采取歧视女工的做法,如女工的工资比男工低;女工不许结婚,否则立即开除等等。我还记得,当时许多已经达到结婚年龄的女工不敢结婚,有些结了婚后也了敢声张,至于生了小孩子,不是上工时把他们锁在家里,哭闹挨饿,就是送给别人,骨肉分离。
北京第三棉纺织厂6000多名职工中,妇女占三分之二。
我们工人阶级这种痛苦生活,直到1949年解放时才终结。早在新中国成立?后不久,党和国家就着手制订了许多保护妇女的法津和制度。1954年,我国颁布的宪法上写明:“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在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社会和家庭的生活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我们国家为妇女参加各项社会主义建设事业敞开了大门,就拿我们北京三棉纺织厂来说,建厂16年来,随着生产的不断发展,工人已增加到6000多名,女工就占70%。我们女同志在享受各种政治权利上和男同志是完全平等的。工厂每周都有定期的政治学习,帮助职工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还经常学习时事,使我们关心国内和世界大事。这样,我们的社会主义觉悟不断提高。1954年,我从一个普通的女工成长为一名光荣的共产党员。
在工资待遇上,体现我国宪法的规定,实行男女同工同酬,只是根据工种和熟练程度不同稍有差别。像我丈夫,和我在同一个厂当工人,他每月工资76元,而我的工资是78元。为了照顾我们妇女生理上的特点,国家还在劳动保护条例中规定了一系列具体措施。如女职工比男职工提前5年(55岁)享受退休待遇;女工怀孕后期,就减轻工作或在工间休息1小时;产后有56天假期,工资照发;产满后,每天在8小时工作时间内有2次给婴儿哺乳的时间。
厂里有医务室,车间有保健站,保障女工们的健康。
男女工可自愿参加政治与技术学习班。
我们厂有设备比较完善的哺乳室、托儿所、幼儿园等福利设施。孩子满56天后,就可以送进哺乳室,直到7岁入学,都可以放在托儿所和幼儿园里抚养教育。另一方面,国家还提倡计划生育,工厂有专人负责这项工作,成绩也很显著。
全厂各级组织都有妇女担任领导工作。这是厂革委会副主任王策(左)和女工们谈心。
平时,女工的身体健康也经常受到关怀。像我们纺织厂,每年国家都要专门为女工进行一次全面的体格检查,发现有病,就及时治疗。1961年,医生发现我有肺结核,工厂就立即送我到北京附近的一所工人疗养院养了4个月,直到治好病。住院期间,工资照发,我只缴部分伙食费,其它医疗、药品、营养食品等费用全部由国家负担。
这是厂里设立的孕妇休息室。
同男职工一样,我们女工享有参加各种政治、文化技术活动的机会。这样,在时间上和处理家务上有矛盾,怎么解决呢?我的体会是,依靠家庭成员之间的相互帮助。我和丈夫就是这样,平时谁有空,谁就多干些家务。因此,这些年来我能坚持读完工厂业余学习班的全部课程,从一字不识到看书、读报、写信。
在方桂美的家里
方桂美的三个儿子在上学。由于学校和家庭密切配合教育,孩子们都在健康成长。方桂美的三个儿子在上学。由于学校和家庭密切配合教育,孩子们都在健康成长。
孩子的教育问题也是所有做父母的人最关心的。我的三个男孩子都在离家不远的小学和中学学习。我对孩子的成长是比较放心的,因为我们现在的社会和解放前不一样,整个社会都是一个教育人的大课堂。学校和家庭针对他们的特点,互助配合,加强教育。学校和市、区还有各种组织孩子课余活动的场所和活动,像劳动、参观、文娱、体育等等,再加上一些内容健康、教育意义大的电影、青少年读物,更使他们忙得不可开交。从他们身上,我这个做父母的,看到的是整个社会主义祖国的未来和希望。
(文章来源:《人民画报》1973年第三期 )
新中国的工人阶级是国家的主人。我深深地感到,我们工人阶级应该在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中发挥带头作用。我们厂里,从厂一级到小组,都有妇女担任领导干部,女工被评为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的,就更多了。二十多年来,我担任过车间工会副主任等职务,目前是织布车间的教练员。这个工作要求把我经验教给年经工人,并帮助同志们解决生产上的疑难问题。我感到这是党对我的信任,因此更努力做好工作。
工厂为职工设有托儿所,孩子的妈妈可以安心劳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