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0年,当毛泽民再次踏上新疆的土地,这里的形势已陷入严重的危机之中。此时,新疆督办盛世才随着政治地位的巩固,对共产党人的态度也由暗中戒备转为逐渐公开限制。毛泽民对此十分反感。
面对新疆日益恶化的政局,毛泽民的老战友曾劝他说,不要再回新疆了,希望他从苏联直接返回延安。
毛泽民谢绝了老战友的好意。此时,他只有一个信念:不辱使命,造福新疆人民。他考虑的只有党的工作。既然党中央决定尽最大努力维持与盛世才的统战关系,并决定自己再回新疆工作,那么,就是赴汤蹈火也在所不辞。毛泽民义无反顾地回到了荆棘遍地、险象环生的新疆。为新疆人民主理财政,毛泽民仍旧兢兢业业,不分昼夜,一丝不苟地工作着。
毛泽民回到新疆,正赶上他赴苏之前参与计划制定的新疆第二期三年建设计划(1940—1942年)的第一年。回来后,他大力推进计划,集中财力发展新疆的经济建设。
继改组银行、改革币制后,毛泽民又连烧了四把火——改革税制、取缔特权机关的“小金库”、强化财政预决算、发行建设公债。 毛泽民重返新疆后的一项重大建树,就是整顿腐朽的税收制度,废除苛捐杂税,建立新税制,将税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
为确定土地所有权,解决土地纠纷,增加田赋收入,毛泽民先后草拟了一系列文件,包括新的田赋章程及官产(房屋)收入条例,进行验契、丈量土地、核实户数。随后,毛泽民又提出清查土地的三个具体办法。
在财政厅的指导下,牧区组织起牧税委员会,由地方有关机关派员共同办理,并聘请区、村长为帮征人员,负责帮征考查。
毛泽民着力健全并顺利实施新的预算制度,使用于农牧业、工业交通、文化卫生的经费大幅度增加。
1941年秋天,新疆省政府成立了财政经济委员会。毛泽民任主任委员。他亲自拟定了《督办公署为实施民国三十年度收支总预算标准案的通令》,由盛世才批准执。不久,毛泽民又主持起草了《各机关严格遵守预算纪律的办法》。他还撰写了《为完成民国三十年新预算任务而斗争》等文章。
毛泽民的这些提议因触动了军政界很多人的利益,而遭到他们的反对,也成为日后毛泽民惨遭国民党杀害的隐患。但毛泽民毫不妥协。他列举了延安军民通过大生产运动,战胜经济困难的大量实例。对此,盛世才将信将疑,在派亲信到延安办事时,特别嘱咐暗中了解延安军队的生产情况。亲信回来后如实作了汇报。盛世这才接受了毛泽民的意见,令军队进行生产,争取3年内达到自给。
在毛泽民兼任迪化市政委员会主任委员期间,主持了不少市政建设项目。如,修建了黄河路、扬子江路、镇江路、中山路,在乌鲁木齐河上增设了中桥和三桥,修建了和田街居民住宅。他还十分注意大力发展新疆的文教卫生事业。增加教育经费,改善教师的工资待遇。
毛泽民一贯坚持,在财政上要量入为出,减少赤字。“滥发纸币,就会造成通货膨胀,无异于饮鸩止渴。”由于预决算制度的逐一健全,在毛泽民主管财政期间,新疆全省的财政赤字大大降低。
面对第二期三年建设计划实施中“建设资金严重不足”的最大难题。经过深思熟虑的毛泽民最后决定,借鉴中央苏区发行战争公债的办法,在新疆开创出一条发行建设公债募集资金的新路来。
这—大胆设想得到省政府当局的认可后,毛泽民主持拟定了《民国三十年新疆省建设公债条例》条例规定。
发行建设公债在新疆历史上是第一次,不仅为了筹集资金,更重要的是促进各族人民关心国家和地方建设。毛泽民高度重视宣传动员工作。他曾在《新疆日报》上向各族人民发表致辞,阐述发行建设公债的重大意义。《新疆日报》专门发表了《为了建新,为了抗战,为了自己》的时事述评。毛泽民多次亲临迪化市民大会、工商界群众大会、新疆反帝总会各级干事会发表演讲,向群众表态:发行公债是政府向人民借钞票,如数归还是有可靠保证的!他要求各级干部用新疆建设的美好蓝图向群众做耐心、细致的宣传、解释工作,坚决反对强迫摊派的作风。
由于发行建设公债是一件顺民心、和民意的好事情,再加上分布在全疆各地区、各部门的中共党人、进步人士的共同努力,整个发行建设公债的工作进展得十分顺利。
令人遗憾的是,这笔近700万元的公债,大部分被盛世才弥补了财政收支的亏空,而直接用于发展经济、兴办实业的却寥寥无几。但这毕竟为新疆趟出了一条筹集建设资金的新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