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文化遗产的永续价值与保护实践
云南红河哈尼梯田。戴云良摄
作为中华文明立足传承之根基,长达数千年的农耕文化是祖先留给我们的宝贵遗产。丰富的农业生物多样性、传统的知识与技术体系、独特的生态和文化景观,充分体现了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生存智慧。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保护中华优秀农耕文化,指出“我国农耕文明源远流长、博大精深,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根”,“深入挖掘优秀传统农耕文化蕴含的思想观念、人文精神、道德规范”。如何将祖先的农耕智慧引入现代化农业生产和现代生活方式之中,使其成为助推农业绿色发展的重要力量,成为慰藉人们心灵的文化源泉,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时代命题。
文化根基:储备丰富的遗产资源
我国地域广阔、生态环境复杂多样,由此造就了种类繁多、形态各异的农业文化遗产。它们鲜明的生态属性和社会文化属性,是我们认识“三农”问题和研究乡村社会的理论基点。
2012年,我国启动了重要农业文化遗产的发掘与保护工作。2016年农业农村部组织开展农业文化遗产普查工作,共发掘出408项具有保护潜力的农业生产系统。截至2020年底,农业农村部共认定5批118项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涉及136个县级行政区域,其中45个属于少数民族地区。这些遗产涵盖稻鱼共生、桑基鱼塘、湿地农业、山地梯田、农牧复合、草原游牧等类型多样的生产系统,是可持续农业和乡村发展的典范。
浙江青田稻鱼共生系统是我国第一个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1300多年来一直保持着传统的农业生产方式——稻鱼共生。它既是一种种植业和养殖业有机结合的生产模式,也是一种资源复合利用系统。鱼依稻而鲜,稻依鱼而香。鱼以田中之虫为食,而禾苗恰以鱼儿之粪为料。稻鱼共生系统通过“鱼食昆虫杂草—鱼粪肥田”的方式,使系统自身维持正常循环,保证了农田的生态平衡。此种生态循环系统大大减少了对化肥农药的依赖,增加了系统的生物多样性,以稻养鱼,以鱼促稻,生态互利,实现了稻鱼双丰收。
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是哈尼梯田的故乡。崇山峻岭之中的哈尼梯田,历经千年开垦而成,处于多元的系统循环之中。哈尼族的寨子大多建在向阳、有水、有林,海拔在1000~2000米的半山腰。森林在上,村寨居中,村寨之下依地势造田,层层梯田由此绵延至河谷山麓,河水升腾为水雾,继而凝结为雨,落在森林,再流入村寨、灌溉梯田、流进河谷,从而形成“森林—村寨—梯田—河谷”四素同构的人与自然高度协调、可持续发展、良性循环的生态系统。
内蒙古阿鲁科尔沁草原游牧系统,以蒙古族传统的“逐水草而居,食肉饮酪”的生产和生活方式为特征,人和牲畜不断迁徙和流动——从而既能够保证牧群不断获得充足的饲草,又能够避免由于畜群长期滞留一个地区而导致草场过载,草地资源退化。游牧系统内的三要素,牧民—牲畜—草原(河流)之间形成了天然的相互依存和相互制约的关系。
此类农业文化遗产,多是现代化背景下人们理想的生态宜居之地和乡愁栖居之所。如果能将其潜存的深厚资源挖掘利用,实现一二三产业的融合发展,那么乡村传统的知识系统以及与此共生的社群生活,就会转化成为乡村发展的内生动力。
循环永续:传统农业的生态智慧
农业文化遗产是人与自然环境长期协同进化的结果,是农村生计、多样化粮食系统、农业生物多样性保护和可持续利用的来源。这些传承久远的生产与生活系统以及其中的本土知识和生态原则,经受住了千百年的考验,具有极高的适应性。
我国的传统农业之所以能在生存资源极度短缺的自然条件下,滋养着中华民族繁衍生息,孕育了不曾间断的华夏文明,正是得益于积聚了数千年的农耕智慧。就观念层面而言,“天人合一”的哲学思想、五行相生相克的辩证认识,深度影响了人们的生产与生活实践。从经验层面而论,不同季节作物种植的安排、有机肥料的使用方法、各种旱作技术、稻田生产技术、选种和积肥技术等,无不蕴含着丰富的科学道理。以物种多样性为例,稻田养鱼,鱼撞击稻禾,50%的稻飞虱掉下来被鱼吃掉,排泄物可以养地。鱼身上分泌的黏滑物质还可以控制水稻的纹枯病,这是利用物种之间的吃与被吃关系进行的食物链模式。北方棉田间作玉米,玉米可以吸引棉铃虫的天敌瓢虫、蜘蛛等,从而有效减少棉花遭受危害,这是利用生物之间的化学关系进行的相生相克的害虫防治模式。除了这些农耕技术的传统知识外,我国各民族的文化体系都蕴含着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生态观。“有了森林才会有水,有了水才会有田地,有了田地才会有粮食,有了粮食才会有人的生命。”这样的生态观对于森林保护和农业的永续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而山林祭祀、农事庆典、农耕礼俗、乡规民约等,均体现着对大自然的呵护意识,成为维护生态平衡的重要资源。
农业文化遗产保护不只是对传统的存留,还必须考虑到农业生态系统中农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生活质量的改善。因此,保护农业文化遗产是对农业特性、对乡村价值的再评估,是对人类未来生存和发展机会的战略性保护,其终极指向是现代化背景下的乡村建设。
资源效应:保护与发展的创造性转化
对于农业的可持续发展和乡村振兴而言,农业文化遗产的挖掘和利用都是不可替代的资源。近年来的保护实践证明,以农民为主体、以政府为主导、社会多方力量参与的保护机制,是农业文化遗产保护的有效路径。
内蒙古敖汉旗是我国旱作农业的发源地之一。当地政府将农业文化遗产打造成地方发展的金字招牌,先后建成敖汉旗旱作农业展览馆、中国小米博物馆。从2014年开始,连续6年举办了世界小米起源和发展大会,与国内外农业遗产地交流保护经验,让小米产业链成为助力脱贫攻坚的主导产业。以王金庄村为核心保护区域的河北涉县旱作梯田系统,在地方农业部门支持下,2017年农民筹划成立了旱作梯田保护与利用协会,他们组织开展社区资源调查,加深了对梯田和村庄的认同感与归属感。可见,在生态脆弱和经济贫困地区,农业文化遗产保护使地方政府找到了脱贫攻坚的抓手,让农民看到了乡土文化资源潜藏的多功能价值,也拓宽了民间组织服务国家建设的路径。
综观我国农业文化遗产的保护实践还会发现,无论是遗产保护与产业发展并举的江苏兴化垛田传统农业系统,还是借助农业文化遗产解困而重现原貌的湖州桑基鱼塘;无论是桑产业带动大健康生态农业的夏津黄河故道古桑树群,还是对原生态民族文化旅游资源保护和利用的贵州从江稻鱼鸭复合系统,都展现出了在应对现代化危机中农耕文化强大的适应性和创造性。这充分说明,保护农业文化遗产并非让我们回到过去,而是立足当下重新思考农业的发展和乡村的未来。作为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现实成果,农业文化遗产保护的经验对于我国农业和农村发展以及国际可持续农业运动,都具有重要的示范和借鉴意义。
保护农业文化遗产能够形成一种精神动力,让我们的子孙更好地生存与生活。如果在追逐现代化的过程中,我们丧失了对这些生产和生活经验的传承能力,失去的不仅是我们这个民族的文化特质,更是基于历史认同的安顿心灵之所。保护农业文化遗产表面上是保存传统农业的智慧,保留和城市文化相对应的乡土文明,其更为长远的意义则在于留住现在与过往生活之间的联系,留住那些与农业生产和生活一脉相承的文化记忆。这不仅是弘扬农耕文化的精神基础,也是社会再生产的情感力量。
(作者:孙庆忠,系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农业文化遗产保护与乡村可持续发展研究”首席专家、中国农业大学人文与发展学院教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