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中国政府的人情味管理
今天是寒衣节,十月初一入冬第一天,是为远逝的亲人送寒衣的日子。今晚北京街头巷尾到处都是为逝去的亲人烧纸送寒衣的点点篝火。整个城市,所有居民,都十分自然地习惯了街头巷尾的祭祀烟火,没有任何一个居民打电话举报,也没有任何一个警察干预,让人感受到了那东方文化所独有的一丝温馨人情。
看着那忽明忽暗的点点篝火,让人不由在想,幸亏是北京市政府有法不依,幸亏是警察执法不严,否则今天晚上街头巷尾那点点的篝火和祭祀后的灰烬,肯定会变成暴力冲突的一滩滩血迹。由此可以看出,在天理和法律之间,我们东方的政府,我们中国的警察,还是经常本能地站在天理一边。如果不是西化式改革造就了一帮灭绝人性的法律党,我们这个社会本来十分美好。
就拿今晚那祭祀远逝亲人的点点篝火来说,在北京这样一个抽烟都要罚款的社会里,街头巷尾到处点火显然是违法行为,弄不好还属于犯罪。如果换成是美国,或许今晚到处都是警车呼啸,到处都是咔咔的手铐,或许还会伴随着不断的枪声。而在今晚的北京,一切却是那么温和,多么静谧,这么安然,那么习惯,那么充满人性的温暖!
只是请注意,中美之间这种如同天堂地狱般巨大的反差,绝非是因为中美两国法律不同造成的,而是因为美国政府和警察只讲法律不讲天理,只有理性没有人性,而中国政府和警察还讲天理讲人性造成的。因为中美两国严禁在大街小巷随便点火的法律是完全相同的,区别只在于在中美两国政府和警察的眼里,天理和法律孰轻孰重,人性和理性何去何从?
虽然30多年的西化改革和所谓法治化建设,已经将中国的天理人伦格式化得差不多了,长期的军警维稳模式也将人民警察中的人民二字删除得差不多了了,但是,东方伦理的固定基因不可能轻易就会被改革掉,毛泽东创建的人民警察中的人民二字也还没有被删除干净,所以虽然法律误导中国建立了不讲天理人伦的法律,但是却还没有造就出不讲天理人伦的政府,没有培养出已经灭绝了人性的警察。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空隙中,为天理人伦留下了一丝存在的余地。
所以,我们应该感谢中国政府和警察的有法不依和执法不严,否则,中国将会变成一个彻底灭绝人性的兽性社会。只是我们不知道这一丝人性还能够存在多久,不知道什么时候理性会彻底取代人性,法律会彻底取代天理,中国会彻底变成兽性社会?因为30多年来依法治国的口号响彻云霄,法律不讲道德的口号更是被奉为真理!只要有这两个口号相结合,中国或迟或早总有一天会变成人间地狱。
本来,法律应该服从天理,人性应该支配理性,至高无上的应该是道义。“道德为本,法律为用”,一直是数千年来中国法律的根本原则,把伦理犯罪看得重于任何刑事犯罪的“杀人可恕,情理难容”,更是中国法律对人类社会的辉煌贡献。正是在这个伟大贡献的影响下,西方国家才逐渐领悟到“道德是最高的法律”这个核心法则,才开始废除实行了数百年的“无罪推定”制度,转而开始实行充满东方伦理文明的“有罪推定”为核心的共同诉讼制度。
可是,中国改革教和法律党这帮灭绝人性的畜生和野兽,却彻底抽调了法律中的天理人伦,把中国法律变成了既不讲古代伦理又不讲西方道德的丛林法则,只为了满足他们精英集团对社会没有底线的掠夺。好在他们的所谓法制建设始终没有成功,否则,一旦他们的法制建设成功,中国将会变成彻头彻尾没有人性的兽性社会。但愿中国法律党所谓的法治社会千万不要建成,但愿中国最后残存的一点儿道德伦理不要消失,但愿中国政府和警察最后一点儿人情味管理不要被改革掉,但愿中国法律早日回归天理人伦。
但愿那祭祀远逝亲人的点点篝火,能够永远照亮中华民族复兴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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