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丽跃:说文论"王"

作者:吴丽跃  更新时间:2015-12-05 17:33:42  来源:民族复兴网  责任编辑:石头

  “王”者风范的“大王”、“君王”之“王”早已被人们所家喻户晓。而作为姓氏的“王”据全国最新谱查显示已成为我国人口最众多的“第一姓氏”,高达近亿人口。现“王”在我们生活中的比重是举足轻重的。然而“王”的最原始的象形符号所表达的本义,却完全与今天的这“王”那“王”几乎没有直接的关联。原始之“王”就是一个象形的在燃烧着的“火”,其本义也就是:“火及其火光”。

  《汉字简史·自然崇拜》有云:“王,甲骨文,金文,似火形,本义为“光”也,乃‘旺’本字。”一目了然,“王”就是“旺”的本字。自从表现“火”及其“火光”的“旺”产生后,“王”便成失去了其本义。由于“原始人对‘火’崇敬,氏族首领,部落酋长才可以掌‘火’,管理“火种”。由此引为君王。”(《汉字简史·自然崇拜》)于是便又有了春秋时孔子的“一贯三为王”和许慎《说文解字》有曰:“天地人也,而参通之者王也。”也就是“王”的“三横”分别代表的是“天、地、人”“|”表示着“一统贯通”。这就是“统治之‘王’”。

  尽管“大王”在三千年前就已产生确定了,但它仍为引伸的“后来义”。

  我们歌颂“王”,是“王”——“火”推动了我们人类自身的文明进化。否则我们今天还在茹毛饮血,生吞活剥呢!

  同时,“王”还引申出了另一个与“大王”、“君王”有关联的意义——“王”{读作“旺”}。意为:对领地、邦、国的管理、控制、主宰。

  我们鄙夷“君王”之“王”,我们永远不需要“王”——让它永远成为历史!

  我们要以民主之火的“王”,让人民以“王”,当家作主,社会大同!

  怎么样,一个简单的“王”字其发展,演变还挺复杂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