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害空姐的疑犯,曾犯有拘禁和强奸罪,却只被轻判,而媒体再次洗白!
一个花样年华的少女,却命丧一名滴滴司机之手,在家属痛苦,社会惊愕之余,人们不禁要问,为什么我们的社会丧心病狂之徒越来越多了?
这个事情发生以后,很多网友纷纷的讲述自己的曾经遭受滴滴司机威胁和猥亵的经历, 滴滴打车的监管固然需要加强,可是,为什么就没有几个人从社会层面和法律层面来思考一下根源呢?这些滴滴司机为什么的如此猖狂,为什么对旅客会动邪恶的念头?
有人在看到滴滴打车的悬赏令后,搜索了这个疑犯是否有前科,果不其然,这个疑犯就是有着及其罪恶的前科,可是,却只是被轻判!
如果按照毛泽东时代的法律,这样的人渣是足够枪毙的罪行了,然而,与西方接鬼之后,涉及到性侵犯的罪行都大幅度的减轻了,既然这种罪行处罚的那么轻,又如何能够杜绝这些罪行呢?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是我们这种所谓“人性化”的法律,害死了这个美丽的空姐!
然而,我们的媒体又是一个什么样的态度呢,一直以来,我们的媒体从来都是对这些穷凶极恶的刑事犯报以令人不解的同情态度,这些媒体对于刑事犯罪分子总是给人一种兔死狐悲的感觉,这个恶性案件发生后,新京报再次祭出了他们的拿手功夫,给嫌疑犯又套上了抑郁症,精神病的光环!又把嫌疑犯的身世描述得悲惨不堪!
我就他吗的奇怪了,为什么中国的媒体从来不去描写一下被害人的悲惨,总是要描写罪犯的悲惨呢?你们他吗的这个病是从哪里来的,为什么总是要和那些嫌疑犯站到一条线,是不是你们就知道总有一天要被审判而先给自己铺垫后路啊?真是恶心!
面对媒体在社会发生重大刑事犯罪之后,总是想方设法的要把嫌疑犯描述成抑郁症,或者精神病,我写了一篇 精神病为什么成为了免罪符,却在发出之后不久就被封杀了(想阅读者在公众号后面留言“精神病”即可查看)看来,这里还真是媒体的禁区啊,中国道德堕落人心不古,始于改开之后的媒体从来就没有站在人民立场上去思考问题,而是总是站在精英立场上,他们知道包括这些媒体人在内的“精英们”是犯罪的高危群体,所以,总是想方设法的为犯罪行为开脱,费尽心机的描述犯罪分子的悲惨,意图是减少人民对犯罪分子的声讨,从而能够逃避法律的重判,这就是他们的黑心所在!
他们一方面只强调法律,避免谈及社会正义,另一方面,用悲情的渲染来企图达到洗刷人民对罪行的愤怒,这样,犯罪行为,就不会引发人民对社会现实的深层思考,而某些案子,他们又以虚假和煽情的言论激发起民众的情绪,来左右法律的判决,比如那起“辱母杀人案”,就在舆论操纵下,从无期改判成五年!总之,他们做的就是不断的在降低法律的威慑性!我们的法律到底是不是在惩恶扬善?
一方面法律越来越没有威慑性,另一方面,不道德的行为却被媒体大加吹捧和引导,如无处不在黄赌毒性暗示滥性滥交的广告和软文,这样的舆论生态下,有多少人会因为自己的恶欲而走向犯罪的道路也就不难想象了!
我们的社会舆论,也由毛时代的老鼠过街人人喊打,转变成了老鼠过街人人喊躲,警察只告诉人人但求自保,舆论也从不鼓励见义勇为,一个本是正气充盈的社会,就变成了今天这样邪气肆虐的社会,面对别人的苦难,更多的人是缩手缩脚,这真是一个好人蒙羞,恶人得意的社会!
面对这样的花样少女被残害的悲剧,我们更需要消灭的是产生犯罪思维的土壤,否则的话,这样的悲剧还会越来越多,正义的人们啊,请你好好的深思一下吧!是什么思维在阻拦我们的正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