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以来,对于“职业打假”,无论是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上,都没有统一的说法,甚至在司法领域也存在不同的看法。各方争议的焦点在于,“知假买假”者究竟属不属于消费者范畴?有人认为“职业打假人”的目的在于赢利,存在道德问题。而有的人认为,消费者是针对经营者而言,即便为打假获利而购买假冒的生活消费品,同样属于生活消费,也是消费者。
23日上午,“消法之父”、中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会长河山做客位于善信大厦的源动力集团,畅谈他心中的“消法”。作为《消法》的主要起草者之一,河山旗帜鲜明的站在“职业打假人”的一边,“只要职业打假人能够发挥净化市场的作用,其赢利的目的也是无可厚非的,希望社会出现更多的‘王海’。”
王海可以说是国内第一批“职业打假人”。河山曾在媒体公开“点赞”,他认为《消法》立法的初衷就是为了培养一批像王海这样的“消费者”,让“王海们”由假冒伪劣商品的受害者,成为主动出击的打假者,如果大多数消费者都能像王海一样,假货就会成为“过街老鼠”,市场就能净化,消费者的权益也才能更好地得到保护。
不过随着时代的发展,消费方式更加多样化,《消法》也充满着挑战。对此,河山表示,“《消法》只有不断完善,与时俱进才能适应社会发展。”虽然退休了,但河山并没有闲下来,继续开展《消法》研究工作,并积极向有关部门建言献策。
回顾《消法》普及的20多年,河山认为《消法》最大的成就不是维护了多少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是惩罚了多少黑心商人,而是让13亿中国人通过这样一部贴近生活的法律,更加明确了自己的权利意识和提高了老百姓知法、懂法、用法的积极性,让中国社会的法律意识,在生活琐碎中一点一滴地逐步增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