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偷拆居民房屋怎么办?

作者:郭喜林  更新时间:2020-08-12 19:31:26  来源:民族复兴网  责任编辑:石头

  因为对房产征收的补偿标准有分歧,江苏徐州丰县的包志安将征收方告上了法庭并且赢得了官司。然而,正当包志安打算和征收方进一步商谈合理补偿时,自家的房屋居然在凌晨两点被一群身份不明的人给偷偷拆了……如今,包志安的家成为一片废墟。从2018年11月3日被人偷拆至今,已经过去了将近两年时间。说起事发当天的事,老包仍心有余悸。而当初曾经签字确认偷拆一事的徐州丰县中阳里街道办事处副书记李敏杰称对此不清楚不负责,建议找街道副书记朱应福(西部网2020年8月12日)。

  由此可见,发生在徐州丰县中阳里街道办事处违法偷拆居民包志安房屋的办事处副书记李敏杰和副书记朱应福这样的党员败类。他们头顶党的副书记官帽,却不愿意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却极不情愿贯彻落实我们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情为民所系”的执政理念。正是由于这些披着人皮的狼,才会组织人员将居民包志安先生的房屋偷偷拆除。而且,包志安房内的一切财物不见了踪影。这种惨无人道的行为,我们只在影视剧中看到土匪和国民党反动派是这样干的。但是,没有想到在江苏徐州市管辖的丰县竟然有当代现实版的惨剧发生。

  由此可见,在某些地方官员的心里党纪国法是不存在的,他们一个个手中的权力就是法律。而且,他们的金口玉言就是党纪国法,欺压百姓威风凛凛,百姓望而生畏,不寒而栗。因为,在某些地方官员身上匪气十足,搞得百姓苦不堪言。即便是包志安在法院赢了官司,也无法让他依法保住自己的房屋财产安全,也不能获得依法享有的经济补偿。难道,这就是徐州市丰县的依法行政行为?为什么一个街道办事处的违法拆迁行为丰县县委和县政府与徐州市委和市政府管不了?如果两级党委和政府管不了一个违法拆迁的街道办事处,那又怎么能做到在政治上和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中,必须坚决贯彻执行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的基本国策。而且,这是毋庸置疑的,任何地方党委和政府都必须无条件贯彻执行基本国策,绝不允许任何党政机关领导和工作人员带头违反党纪国法,任何权大于法的行为必须受到党纪国法的严厉问责。但是,在徐州市和丰县却能让中阳里街道办事处的违法拆迁行为逍遥法外。这说明,中阳里街道办事处拥有权力保护伞。所以,违法拆迁的相关责任人至今没有受到党纪国法严厉问责。

  徐州丰县中阳里街道办事处为什么要公然违背国务院制定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而且,是中阳里街道办事处的党员领导干部在带头违反党纪国法。面对这种极其严重违反党纪国法的违法犯罪行为,徐州市和丰县的主要党政领导干部还要继续装聋作哑到什么时候?难道,还要等待中央主要领导的重要批示吗?如果等到那个时候,恐怕徐州市和丰县的某些主要领导干部就是在违法犯罪,必然会受到严厉问责,绝不会让没有责任担当的领导干部继续包庇纵容基层某些党员领导干部违法拆迁。因为,违法拆迁严重败坏了党和政府的形象,严重破坏了党群和干群关系,严重破坏了党的群众路线和党的执政理念,是坚决不能容忍的。依法治国和依法治党,必须坚决贯彻执行有法必依、违法必究、执法必严、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司法原则,任何党员领导干部不能把手中权力凌驾于党纪国法之上。而且,必须做到有错必纠,知错必改。知错不改,故意刁难百姓,那就是党和人民的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