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1月2日新华社报道,民政部的数据显示,全国目前共有各类养老机构4.23万个,床位429.1万张,收住老年人214.6万人。随着入住养老机构成为重要的养老方式之一,近期涉养老机构的服务纠纷有逐渐增多趋势。记者在北京、长沙、南昌等地调查发现,多地发生养老机构“跑路”事件,一些老人动辄数十万元的养老钱被卷走。
打着养老的旗号卷走老人的钱,这样的机构、这样的行为、涉事的人员让人气愤。一段时间以来,“老年人的钱好赚”似乎成了一些人的共识,这些人纷纷动起歪脑筋。各种攻势、陷阱之下,不少老人心甘情愿掏腰包,有的甚至拿出毕生积蓄,而一旦出了事,老人们的维权能力又很弱。数十万元的钱财打了水漂,对任何一个人尤其是老人来说,都是不小的打击。相关始作俑者应该也必须受到严厉的制裁。
一些养老机构之所以纷纷“跑路”,大体是两种情况:其一,投资养老机构往往回报周期长,一些经营者出于种种现实压力经营不下去,比如前期投入巨大、运营成本不菲、疫情影响客户新增,导致资金链断裂,难以为继;其二,一些养老机构以销售会员卡、优惠卡等名义,让老人存入一笔钱,以获得优先入住和打折优惠资格,甚至承诺返还本金或高额利息,这实际上是借“养老”之名行非法集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之实。近期跑路的养老机构以后者的情况居多。
我国已进入老龄化社会,两年前的权威统计显示,我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有2.41亿人,占总人口的17.3%。一方面,养老产业是“夕阳”产业,因为它是为数以亿计的老年人服务的,是为了让这些已经为社会服务了几十年的人安享退休生活;另一方面,养老产业也是“朝阳”产业,在未来近半个世纪中,我国的老年人口将继续呈现快速增长趋势,而目前国内专为老年人提供产品和服务的产业远远不能满足老年人需求,养老产业是一片巨大的“蓝海”。很多老年人对更安心、舒心、放心的养老机构和环境有现实需求。
正是因为供给与需求间的不平衡,国家允许、鼓励民营养老机构、营利性养老机构的创办和运营,对诸如“会员制”、养老地产、养老金融、旅居养老等新业态也抱持包容、审慎的态度,这某种程度上给了一些敛财者、行骗者可乘之机。
面对一些养老机构圈钱跑路的现实,除了提醒老年人提高警惕、审慎选择养老机构和产品,更多的还是要在监管上下功夫。比如,据业内人士建议,提高行业准入门槛,尤其要防范部分养老地产、旅居养老等新业态钻空子、逃避监管;对提供会员制服务的养老服务机构,要求其在账户中预留一定资金比例;建立专门的平台,要求相关企业在平台上备案,且交纳一定额度的风险保障金,等等。
事实上,近年来,中央及一些地方也在不断探索筑牢、织密监管的笼子。去年11月1日,民政部修订的《养老机构管理办法》开始实施,其中规定,“养老机构应当在醒目位置公示各类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和收费依据,接受社会监督”“民政部门应当加强对养老机构非法集资的防范、监测和预警工作”等;北京市规定,除利用自建或自有设施举办的养老服务机构外,严禁实施会员制,会员制收费额度原则上不能超过经营者可抵押物估值,会员费不得投资风险行业;南京市规定,养老机构不得以还本付息、给付回报或者约定回购等方式,诱导社会公众购买养老服务产品、养老公寓、预售卡、优惠卡,或者投资养老服务项目;长沙市民政局每个季度对已办理养老机构许可或备案的养老机构进行数据更新,并公开发布,以提醒老年人远离非法集资、切莫上当受骗。
必须明确的是,养老产业是一片“蓝海”,但老年人不是“唐僧肉”。近年来,一些人在诸如医疗保健、金融理财、娱乐文化、老年生活用品等方面,把老年人当成“韭菜”割了一茬又一茬,更不用说那些盯着老年人群体的种种骗局。很难想象一个钱财尽失的老人该如何面对今后的生活,很难想象一个骗老人者可以逃避监管及制裁的社会如何回应老年人的现实需求。
让老年人拥有体面、安心的晚年生活,让他们相信社会诚信、远离各种欺骗和陷阱,是一个社会的良心,也是各方应该努力的方向。(评论员 林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