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指“与公职人员发生关系后敲诈”的女辅警父亲回应记者时说:“他们都是公职人员,他们不该欺负我女儿。他们给我女儿的钱,是自愿给的青春损失费,怎么能说是敲诈呢?如果说我女儿敲诈,为什么他们当时不报警?他们有人就是警察。我女儿没有从他们口袋里掏钱、抢钱。作为公职人员,他们欺负我女儿、玩弄我女儿,犯错误的是他们,不能把屎盆子全部扣到我女儿一个人头上。”
根据此前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开的《刑事判决书(2020)苏0724刑初166号》,2020年12月29日,江苏省灌南县人民法院对许某一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许某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500万元。
根据灌南县人民检察院指控,2014年3月至2019年4月期间,许某同时或不间断地与多名公职人员发生不正当关系,后以自己家人找被害人闹事以及自己购房、怀孕、分手补偿等为由,抓住这些公职人员害怕曝光后影响工作、家庭、名誉的心理,先后向这些公职人员索要人民币372.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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