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明:《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征求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党组:
强烈要求修改教师节日期
1月29日,教育部发布公告,就《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并公布了反馈意见的途径和方式,如下:
1.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北京市西城区大木仓胡同35号教育部政策法规司法制办(邮编:100816)。来信请注明“《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征求意见”字样。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fzb@moe.edu.cn。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20日。
征求意见稿的第八条是这样的:
第八条(尊师重教)每年九月十日为教师节。
全社会都应当尊重教师,维护教师队伍形象,宣传先进事迹,弘扬尊师重教风尚。
我们作为人民群众中的一份子,也是共产党员和人民教师,我们认为第八条极不合适。
众所周知,9月9日是毛主席的忌日,9月10日,就是教师节纪念日。两个看似无关的内容,但在毛主席去世数年后,一些人专门选了9月10日这个日子,人为地把唱歌跳舞、眉开眼笑的欢庆节日与伟人忌日选在一起,怎么会不引起人们的联想呢?
1976年9月9日,这一天曾经是中国人民最悲痛的一天。神州大地,泪雨倾盆,举国上下,无限悲哀,史无前例的悲恸席卷四海九洲。
然而,8年过后,风云变幻。1984年教师节横空出世,时间就定在每年的9月10日。于是,从1985年起,每一年的伟人逝世纪念日的第二天,就开始了举国同庆,锣鼓喧天,彩旗飘扬。
一般来说,节日都来源于某个重要的历史人物或历史事件,有重大喜庆、胜利之意,如:国庆节、国际劳动节、三八妇女节、建军节、六一儿童节、春节、中秋节等等,都有一定的历史文化内涵。把教师节定在9月10日,丝毫寻找不到这天究竟有什么值得敬师的缘由,与教师内容前不着村,后不着店,凭空定下,没一点意义,而唯一与此有链接的是毛主席的忌日,这个日子连老百姓都知道,那些提议者会不知道?
毛主席的忌日是天地自然安排,教师节的日期是人为安排。是先有的毛主席忌日,后选的教师节日期。有的解释说选此日是正逢开学伊始,此说更是牵强附会,难道避开这二、三天就不行吗?而且实际上这期间学校刚开学,各项事务繁忙,无法腾出精力过好教师节;况且有的学校还没开学,有的学生刚入校和老师还不熟悉,从多少年的实践来看,也证明了这个时间的确不恰当。
教师节一般都提前庆祝,所以,每年的9月9日,从媒体到全国上下,都是一片欢庆景象。大凡良心稍存的人民教师和懂礼仪的任何人,每年过这个节时,心里都会不是滋味,甚至会很痛心。因为在中国、在世界,没有哪个家庭(包括提议9.10为教师节的人)会把亲人忌日的第二天定为庆祝节,就好比你们家老父亲头天过世,第二天就给子女过节,有这种事的话,就是些不肖子孙。
同样道理,在毛主席逝世纪念日的第2天做任何庆祝的节日,当然是很不厚道的,既不符合中华文化传统道德,也为人类道德所不齿。这种行为,自然会引起一切正义人士的不满。
因此,我们强烈要求修改教师节日期!!!
建议恢复新中国中央人民政府确定的“5月1日为教师节”,与5.1劳动节合并。新中国自己培养的知识分子(含教师),都是劳动人民的一员,都是劳动者。体力劳动者和脑力劳动者一同欢庆5.1劳动节,加深知识分子与劳动人民的联系,体现新时代知识分子与劳动人民相结合,团结融合的新气象。
如若单设教师节,就以伟大领袖毛主席诞生日12.26日为教师节。毛主席多次说,自己就保留“教员”的称呼;现在越来越多的人民群众爱称毛主席为“毛教员”。以毛主席诞生日为教师节,远比以孔子诞生日为教师节更加深得民心,更加出彩!更加具有深远的历史意义!
附签名:(161人)
湖南桃源县毛泽东思想学习小组
2021年12月12日
此件用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fzb@moe.edu.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