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2日,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中信银行原行长孙德顺受贿罪,被告孙德顺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9.795亿元。
看到近10亿的受贿金额,我想简单聊几句:
1999年,江西省副省长胡长清因受贿544万元被判处死刑!
22年前,获死刑的贪官受贿金额,是544万!
2011年,原江苏苏州市副市长姜人杰、浙江杭州市副市长许迈永同时被执行死刑前者受贿1.08亿元,后者受贿1.6亿元、贪污5300万元、违规返还土地出让金7100余万元。
11年前,获死刑的贪官受贿金额,是1.08亿元!
时间兜兜转转,转眼到了2018年3月28日:受贿10.4亿元的原吕梁市副市长张中生被临汾中院判处死刑;2019年5月,山西高院作出终审裁定,维持原判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4年前,获死刑的贪官受贿金额,是10.4亿元!
但是,这里要写一个“但是”,因为张中生虽然一审被判处死刑,但二审改判为了死缓……
从姜人杰、许迈永被执行死刑至今,11年来,只有一个人因贪污受贿罪被判处死刑:
他叫赖小民,受贿17.88亿元。
回过头看三代贪官受贿金额之巨变,不能不令人感慨万千:
22年前,胡长清贪污544万被判处死刑——他的死,并没有震慑住后来的贪腐者,反而更加的变本加厉;
11年前,姜人杰、许迈永的贪腐金额过亿——他们的两颗人头,也没有震慑住后来的贪腐者,同样是变本加厉;
于是就有了“10亿级”贪官的横空问世——张中生、赖小民,还有今天这个“孙德顺”……
人们不禁会问了:
为什么杀了胡长清、还有姜人杰?
判了张中生,又来了赖小民?
杀了赖小民,又跳出来了孙德顺?
面对着这一串跳跃的数字:
544万-1.08亿-10.4亿-17.88亿,
我陷入了深深的沉思:
什么时候公众对贪官被判死刑的新闻见惯不惯、处之泰然了,或许贪官就真的会销声匿迹了吧……
毛主席杀了刘青山、张子善,挽救了一大批的干部;
而过去的22年里,我们杀得贪官,称得上屈指可数:
如果胡长清受贿的574万元就是死刑标准,试问,还会有亿元贪官的出现吗?
如果姜人杰受贿的1.08亿元就是死刑标准,试问,还会有十亿元贪官的出现吗?
行文至此,心里不免打了嘀咕:有“张中生贪腐10亿不死”的的前车之鉴,恐怕孙德顺难以被判死刑……
虽然如此,但还是心存一丝期待:
万一杀一儆百了呢?
因为,我们总是要向前进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