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子午
近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开的一份刑事裁定书显示,被判无期的江西于都县原县委书记胡健勇再获减刑7个月。
综合多家媒体的报道,2012年6月20日,原江西于都县委书记胡健勇犯受贿罪、贪污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涉案金额累计达1700多万元,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2013年中央第八巡视组进驻江西期间,胡健勇凭着惊人的记忆力,在狱中写下了举报信,详细列举了300多人的违法违纪行为,“谁什么时候送给他什么东西,他又曾经给谁送过什么东西,都记得一清二楚”。最终,包括厅级干部、县处级干部等多人被调查后交代了贪腐事实。
胡健勇的举报行为给自己争取到了立功减刑机会,在2017年被减为有期徒刑22年,2019年再次被减刑8个月20天,2023年6月再获减刑7个月。
看了胡健勇的“神奇”事迹,笔者内心震撼不已,真实事件竟比小说家的文学创作还要精彩,只能用“不可思议”四个字来形容。
不可思议之一:胡健勇“东窗事发”的原因
2011年,时任于都县委书记的胡健勇攻击诽谤时任赣州市委书记,导致其落马被查,其他违纪违法问题也浮出水面。
而胡健勇的贪腐行为主要发生于2004年至2011年,在其担任赣州市委副秘书长、兴国县县长、定南县委书记、于都县委书记期间。
也就是说,胡健勇在担任地方要职的七八年时间里的贪腐行为都是平安无事的,出事的偏偏是在他“诽谤时任赣州市委书记”。
据2011年发布的《中共江西省纪委、省委组织部关于胡健勇干扰换届严重违纪问题的通报》:
2011年4月以来,胡健勇因自己未被列为拟提任副厅级干部人选而心存怨恨,指使原司机李小华组织其妻侄刘鹏等人,肆意捏造虚假信息,通过电子邮件、手机短信、匿名书信、知名网站发帖等方式,对赣州市2011年换届工作和有关领导同志进行造谣污蔑。
另据南方周末的披露,被胡健勇“诽谤”的“时任赣州市委书记”等领导不是别人,正是2020年才落马的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史文清,“诽谤”的内容是史文清“私自提拔、用人不公”。
这份“诽谤”没有扳倒史文清,反倒让胡健勇成为了被调查的对象,最终于2011年7月27日被免去县委书记职务,并移送司法机关……
不可思议之二:史文清落马的原因
之所以说胡健勇的原因“不可思议”,就在于史文清在任上被下属举报,不仅仅发生于时任于都县委书记的胡健勇身上,也就是说举报很可能并非捏造。事实也正是这样,史文清落马之后被查实的罪状之一就是“违规选拔任用干部”。
2014年8月,赣州中院审理原安远县委书记邝光华受贿案,邝光华当庭举报时任赣州市委书记史文清,称史文清意图插手安远县稀土矿进献给原江西省委书记苏荣的亲戚,邝光华不从,遭史文清打击报复被抓,邝光华还当庭展示被刑讯逼供的伤痕,导致公开审判转为封闭式审判。
然而,史文清依旧安然无恙,还在2015年7月升迁离任时,上演了大批“群众”拎着鸡蛋、端着米酒挥泪送别的场面:
按人们现在的常识,大多数老农民可能连一任县委书记的面都见不到一回,却能对一个市委书记感情至深,这样的一幕难道不是在侮辱大众的智商吗?
2020年9月,史文清落马的消息正式传出,一众媒体步调一致地将报道的焦点放到了“企业家实名举报”上:
这三名“企业家”都是在赣州做稀土生意的,原因无一例外是被史文清敲了竹杠、收割了财富,其中一家媒体的标题更是“吸睛”:
赣州拥有全国30%以上的中重稀土储备、有着“稀土王国”之称,10多年前的赣州几乎每天都在上演一夜暴富的神话,而借此“暴富”的所谓“企业家”恐怕没几个是干净的。
2011年以后,媒体曾广泛报道了赣州稀土滥采的状况:
2010年10月,就任赣州市委书记的史文清,一面开始落实上级部署,整治“赣州稀土私挖滥采现象”,一面继续将赣州稀土当作招商引资的重要渠道。
而“信封稀土大王”2011年被史文清敲诈、索贿的事情恰好发生在赣州整治“稀土滥采”的过程中,这不是“黑吃黑”又是什么呢?
入世以来,赣州的稀土滥采可谓触目惊心:稀土贱卖,肥了跨国企业和一小撮企业家,造成的后果却是国有资源流失、稀有矿产锐减、环境严重破坏、祸及子孙后代!该不该整治?当然该严厉整治。然而,到史文清这里却成了索贿的手段。
史文清整治稀土滥采的效果究竟怎么样?
2014年4月,赣州当地媒体发布报道称“赣州稀土私挖滥采现象一度严重整治后好转”,以此宣扬史文清的政绩:
然而,2016年-2017年《经济参考报》、《中国工业报》等媒体的实地调查采访,发现赣州稀土私挖滥采依旧触目惊心,这无疑是打了史文清的脸。
不过,在“善待企业家”的舆论空气下,史文清终究还是落马了。
不可思议之三:1贪扯出300多贪,红色于都牺牲英烈何以瞑目?
一个于都县委书记胡健勇就能举报出300多个贪官,腐败发生率之大、“塌方”式腐败发生的面积之广,到了触目惊心的地步。而这每一桩腐败案背后,不知道有多少于都老百姓要因此遭殃。
提起胡健勇曾任职县委书记的于都县,笔者想到了历史上著名的“于都事件”。这是1934年苏维埃时期查处的共产党县级政权的第一个集体腐败案:
于都县苏军事部长造假账向动员武装部冒领公款;县苏主席熊仙璧、县委组织部长、县军事部长、县劳动部长与文书等贪污公款,营私谋利;县委书记刘洪清和少数工作人员合伙做生意县互济会主任还组织了所谓“互助合作社”,利用互济会公款做投机生意;城区3个区苏主席和6个部长也合伙做投机生意……
早在1932年,针对苏区第一起腐败案——叶坪村苏维埃政府主席谢步升腐败案,毛主席愤怒地指出:“腐败不清除,苏维埃旗帜就打不下去,共产党就会失去威望和民心!与贪污腐化作斗争,是我们共产党人的天职,谁也阻挡不了!”尽管谢步升以对革命有巨大功劳为由为自己申辩,但毛主席仍然力主枪毙了谢步升。
在苏区反腐败斗争中,毛主席十分重视依靠人民群众的力量来克服政府中的不廉洁行为,发动群众开展广泛的检举运动;甚至规定如果发现各机关内的官僚主义者和腐败分子,必要时可以组织群众法庭,以审理不涉及犯法行为的案件,群众法庭有判决开除工作人员、登报宣布其官僚腐败罪状等职权。
1933年,接到群众举报于都腐败现象之后,毛主席非常重视,委派当时的苏维埃副主席项英到于都检查工作并开展斗争,对于都事件的解决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最终枪决了贪污数额最大的4名贪污犯,全面改组中共于都县委和县苏维埃政府。
苏维埃对腐败的零容忍,是共产党人获得于都人民信任与支持的一个重要因素,由此才让于都成了中央苏区全红县之一,成了中央苏区坚守到最后的一块根据地,是中央红军长征出发地,也是南方三年游击战争起源地。
长征出发之前,中央红军在于都集结10天,其间扩红3万多人,仅30万人的于都,就有1.7万父亲的儿子、妻子的丈夫主动加入了这支正在遭受空前劫难的队伍。抢渡大渡河的小号手张生荣,在于都参加红军时年仅12岁;烈属钟招子生养了10个儿子,其中8人参加红军,最终一个也没能活着回来……在于都烈士陵园仅被记下姓名的烈士就有16356人。
为了掩护和支持红军战略转移,于都人民踊跃地筹粮、筹款,充当挑夫帮助红军运送物资;为了给红军架设浮桥,于都的老百姓把自家的门板甚至棺材板都捐了出来……
1934年年底开始,国民党反动派在中央苏区开始了惨绝人寰的大屠杀。江西省总人口从1933年的1930万骤降到1936年的1370万,短短两年时间,赣南被屠杀的百姓高达数百万之巨,其中就包括很多于都百姓。
英烈们在天上看着,看着胡健勇、史文清之流在自己当年抛头颅、洒热血的这片红色沃土上为非作歹、官商勾结、鱼肉百姓的时候,又该作何感想?
想到这里,笔者又想起了毛主席晚年的话:
“建立新中国死了多少人?有谁认真想过?我是想过这个问题的……”
“我现在活着呢,他们就这样!要是按照他们的做法,我和许多先烈们毕生付出的精力就付诸东流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