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未卜先知,定时发送,我们认了。
你们十几分钟完成委聘和报案流程,顺利拿到回执,我们也认了。
可你们不能把全国老百姓当猴耍吧?
我就想弱弱问一下@上海司法行政发布 :
贵单位管辖的律所@天尚律师事务所 隐瞒报案回执关键信息“经核,该案为人民法院告诉才处理的案件”,故意误导公众,职业操守何在?
这样的行为,符合律师行为准则吗?
律师这个行业,给钱就办事儿吗?
已经廉价到给钱就办事儿吗?
律所用自己的公信力为艺人背书,公然隐藏报案回执的关键信息,意欲何为?
这样的艺人,才何在,德又何在?
这样的艺人不封杀,更待何时?
把全国人民当猴耍,把围观的群众当傻子玩弄,这样的律所和这样的艺人,给我们上演了一堂生动活泼的教育课:
我们就是玩弄你们感情了,咋滴?
这样的律所,到底还有多少?
如果律师的操守,就是为了钱,可以肆意篡改法律文书,可以公然做伪证,那这样的律师、这样的律所,存在的价值与意义是什么?
上海的司法环境,宽容到如此程度吗?对这样的律所和律师,以无限敞开的胸怀包容之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