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有一个成语,叫惩恶扬善,很多人都认为这个词语是说的两件事情,然而在我几十年来人生经验看来,尤其是这些年社会现实给我的认知得出,这个词是一个递进词组,即只有真正的惩恶,才是最好的扬善!
这两天,有一条新闻惊爆了人们的眼球,说一个警察打了一个仅仅读六年级的儿童,刚开始爆出来,网络上可谓是群情激愤,因为反差太强烈了,人民警察一直以来都是充当人民守护者的职责,怎么能够对于群众动手呢?尤其还是一个孩子。可是,随着事件的真相曝光,网友们几乎一边倒地偏向了那位打人的派出所副所长,而且,各地网友纷纷定制锦旗,送给了那位打人的警察同志。
这个事情,是一开始有网友发出自己订购锦旗送给那位派出所的警察同志后,引起了大家的注意,在随后的议论中,大家才知道,那个被警察教训的六年级儿童,在学校多次殴打几个三年级的孩子,随后家长报了警,当警察赶到时,一边向群众做询问查访,一边也控制了打人的孩子,然而在这个过程中,那个打人的孩子对自己所犯的错误完全不在乎,还跑开了,后来警察同志在四处寻找(抓捕)这个恶孩子的过程中,对于这个小孩有踢打的行为。网友们的说法,与公安机关发出的蓝底白字几乎一致。
最后的结果是,职务为副所长的警察同志被撤销职务处分,这个处罚不可谓不严厉,因为那个小孩子仅仅就是轻微的软组织挫伤而已。其实从流露出的视频可以看出,那位警察同志也仅仅只是象征性的打了几下,但是,这件事情舆论风向的转变,可能出乎的那些处罚这名警察的领导的意料了,绝大多数的人,不仅认为这名警察同志没有错,相反还认为他是一名尽职尽责的好警察。
从媒体做的民意调查得知,有近九成的网友是站在这名警察一边的,一个警察打了一个小孩子,九成网友支持警察,这到底折射出我们社会什么样的问题呢?!
就这个事情在舆论和民意上出现了巨大的似乎与当下这种所谓的法制时代不相符的反差,我认为有关部门应该好好的作一番深思了,人民群众到底向往一个什么样的社会!
只要对当下社会稍有一点认识的人,内心都有一个感触,那就是今天的社会是一个恶人嚣张,而好人艰难的社会,就从这件事情来说,如果不是家长实在没有办法可想实在找不到地方讲道理了,能报警吗?十来岁的小孩子打架沦落到要报警的地步,有一点社会阅历,尤其是经历过毛主席时代的人,都会觉得这是一个悲哀的笑话,可是,今天的社会现实就是,一个六年级的小孩,打三年级的孩子,家长没办法,老师没办法,最后到警察也没有办法,警察希望给这个小孩子一点教训,最终却遭到了撤职的严厉处罚。
如果这个事情发生在毛主席时代,一般的处理情况是家长知道后,会带着孩子找到欺负人家里去,与对方家长理论。而欺负人家的家长,一般情况下都会当着人的面,狠狠的揍一顿自己的孩子,然后再赔不是,这是毛主席时代社会中最常见的处理方式,那时这种事情,一般不会认为是老师的责任。而是会认为家长没有教育好,但是,在今天这个社会,一般情况下要是去找欺负人孩子的家长,往往还是会碰一鼻子灰,因为现在的社会从上到下不讲道理只会护短,就从这个孩子家长来说,自己家的孩子多次欺负别人家的孩子,家长会一点也不知道?就算是不知道,在最后知道了真相的情况下,又哪里来的脸皮把这件事曝光出来呢?(据网友说,视频的曝光就是打人孩子的家长曝光的,其恶意很明显,就是为了掀起舆论报复警察同志嘛),一个家长如果有一点点对于正义的追求,就应该知道自己家六年级的孩子几次三番的殴打三年级的孩子是多么丢人的事情,只怕是自己都羞愧难当,因为显得自己太没有家教了,可是,现在的社会就可怕在,明明自己没有理,却还总是一副理直气壮的模样,这样的事情在当下社会中似乎都已经要达到一个司空见惯的程度了!
如今的社会,那些作恶的人总一副趾高气扬的样子,无论是霸凌同学的恶少,还是那些欺骗别人的奸商,还有那些贪官污吏们,它们在受害者面前总是一副无所谓的样子,而受害者在社会中却总是一副忍气吞声的模样,这么多年了,不是事实吗?今天的法律,事无巨细地考虑到了犯罪者的利益,却很少站在被害者的立场去共情。就像这件事,有的理中客觉得那个六年级的恶童挺无辜,可是它们想过那几个被多次殴打的三年级孩子无辜不无辜吗?有人说,那也不能打,对,那就是好孩子老实孩子挨打就只能认倒霉呗?这个小孩子有什么惩罚手段吗?就他家长那种德行,真有心想教育自己孩子的话,还会主动向社会自爆其丑吗?它们根本就没有觉得自己丑,作恶都理直气壮的!
为什么大家这次一边倒的站在了警察同志的一边,就是因为我们的社会太缺乏惩恶机制了,而一个社会善行的被扼杀,最重要的原因就是对恶行太纵容,惩罚太轻,当今社会,善被恶欺负得已经奄奄一息了!
再回头说起毛主席那个时代为什么让大多数老百姓觉得风清气正,就是因为社会中的恶行无处遁形,如果这件事情发生在毛主席时代,可以这么说吧,这个恶童的家长在社会中就别混了,走到哪里都会招致白眼的,而且其小孩在学校里也同样会处处招致白眼,因为那个时代的人们对于善恶的态度表达就是如此鲜明,做好事大家称赞效仿,做坏事大家抨击鄙视,而今天的社会,各人都像龟缩在一个厚厚的乌龟壳里,社会中的善恶共识很难凝聚起来,但这件事表明什么呢,大家心中依然存在善恶共识的,只是有一种力量阻止了人们的表达。这种力量扼杀了人们的道德表达!
有一句话叫,德不孤、必有邻,这位身为副所长的警察同志,显然印证了这句话,但同时,也给了我们,尤其的那些制定法律和执行法律的人应该深刻思考的一个问题,如果我们的社会法律带来的显著后果是道德的滑坡,是人们仅仅畏法而不敬法,那么法律对社会的安宁和睦真是起到了促进的作用吗?
说来说去,最重要的是,如何让法律真正的发挥惩罚恶的效用,法律不能有效惩罚恶行,那就是对善最大的伤害,今天的法律显然在很多方面不能起到有效的对于恶行的制止作用,这方面的例子太多了,比如,对于越来越早熟的青少年,不能有效阻止其作恶,对于以彩礼之名敛财行为,也没有有效的处罚,对于一些商业欺诈行为的处罚相比它们所获取的利益如九牛一毛,对于贪腐的罪行惩戒不足以让贪腐官员畏惧,对于罪犯的保护让人不解,就像诈骗惯偷保护他们捂得严严实实的,这是怕他们在对其他人实施犯罪的时候更容易被识破吗?!简直都是匪夷所思的存在,罪犯的人权认真的去维护,而潜在的受害者却不能有效保护,这不是逻辑颠倒了吗?!
千言万语一句话,对恶的纵容,就是对善的犯罪,千千万万善良的人民真切的呼唤重拳惩治一切恶行,那才是人民的期盼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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