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宏良:精英立法恶贯天地,开胸验肺鬼神皆惊

作者:张宏良  更新时间:2015-02-28 08:57:34  来源:民族复兴网  责任编辑:石头

——从青年民工“开胸验肺”看精英立法的荒谬绝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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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面所附文章是关于一个青年民工为证明患有职业病而开胸验肺的相关报道和评论。青年民工张海超患有的职业病尘肺,是任何一个专业医生“从胸片上用肉眼就能够确诊”的病例,可是相关法律规定,职业病确诊必须由用人单位提供资料,除此之外任何医院的诊断都不予承认。由于用人单位不愿意在利益上选择自杀行为,拒绝提供相关资料,青年民工张海超在耗尽财产、上访无效的万般无奈情况下,便采取了开胸验肺这一惊世骇俗的惨烈选择,开膛破肚掏出自己的肺来,以证明企业和职业病防治所对自己的侵害和冤枉。于是,《飞狐外传》中剖腹洗冤的惨烈一幕在现实中重演,贫苦农妇钟四嫂为了证明年幼小儿没有偷吃恶霸凤天南的鹅肉,在关帝庙中将年幼小儿剖腹示众,以证清白。金庸武侠小说中恶霸制造的惨案,居然变成了当今中国的现实,并且还是带有普遍性的现实。之所以说是带有普遍性,就在于逼迫张海超开胸验肺的是具有普遍约束力的法律,而不像钟四嫂剖腹杀儿那样是由于个别恶霸的逼迫。

  近年来我们一直在讲,中国正在两个方面悖逆世界发展潮流,突破人类文明底线。一是经济改革的私有化悖逆了世界发展潮流,世界经济发展的基本历史顺序是私有化——国有化——社会化,目前世界正处于由国有化向社会化转变的过程中,而中国却悖逆世界经济发展大潮,由国有化返回私有化,并且私有化的途径,既不是像西方国家那样通过一般剥削方式实现,也不是像苏联东欧那样通过平均分配实现,而是像战胜国士兵对战败国百姓通常采用的方法一样,是放手抢劫。几个权贵富豪凑在一起一嘀咕,工厂、土地、住房等就变成了他们的资产,美其名曰是改革,并且改革神圣不可侵犯,如果老百姓敢于反抗,就动用武警进行镇压。与私有化的经济改革相比较,更加悖逆世界发展潮流的第二个问题,就是所谓民主化、法治化的政治改革。这第二个问题在突破人类文明底线方面走得更远,迫使青年民工张海超进行人神共愤的开胸验肺,就是这种民主化、法治化改革的结果。

  本来,民主化和法治化是一个好东西,是人类社会自始至终追寻的政治目标。可是,中国精英集团却将最邪恶的内容注入了民主和法治,把民主和法治变成了伤天害理的作恶工具。他们把单一的政治精英统治称为是专制独裁,把政治精英、经济精英和知识精英之间的权钱学相结合相交换,称为是民主,从而把民主严格定义为是精英民主,集团民主,在精英集团内部实行民主。简单讲,就是由政治精英、经济精英和知识精英联合执政,任何一方都不能独裁。这种精英民主不仅把老百姓排除在民主之外,并且其主要任务就是剥夺和镇压老百姓的民主要求。他们把现代社会的大众民主要求统统妖魔化是“大民主”,通过对现代社会大众民主的妖魔化,把中国政治改革民主化和法治化的历史标尺,穿越历史时空牢牢固定在了欧洲中世纪和中国封建社会的政治框架之中,不仅彻底剥夺了老百姓作为人的基本人权,甚至还剥夺了老百姓作为动物的畜生权,因为畜生作为财产至少还会受到主人的爱护,而往死里压榨工人的血汗,则是提高效率的最佳方法。为了在整体上把老百姓置于畜生不如的绝望境地,精英民主创造了一整套旷古未有的罕见法律体系,其特点就是抽掉了人类文明和进步的所有伦理内容,特别是抽掉了大众政治时代的现代政治文明,其中最主要的就是自然法原则和公众立法原则,从而使法律完全变成了作恶工具。

  此前我们一直强调,20世纪七十年代以后,推动西方国家进入和谐发展时期的根本原因,就在于西方国家开始由精英时代向大众时代过渡,西方国家的政治法律制度,不再仅仅只是反映精英集团的利益和愿望,同时也开始部分地反映人民大众的利益和愿望,所以西方国家才能结束历史上的各种动荡,进入政治和解和社会和谐的发展阶段。其中,大众政治在法律方面的主要体现,就是自然法原则和公众立法原则的实施。所谓自然法原则,就是把自然存在于人民大众之间的天理良心,看作是至高无上的法律条款,凌驾于所有社会法之上,是检验所有社会法的唯一标准;只有符合自然法的法律条款,才有存在的理由和约束力,相反,凡是与自然法相对立的法律条款,则统统都要加以废除。所谓公众立法原则,是指在立法程序上要由公众立法,而不像以往那样完全由精英立法。由于是公众立法,法律必然会反映公众利益,这就杜绝了通过立法损害公众利益的渠道。可以说,自然法原则和公众立法原则,是现代政治文明的最高法律成果,以美国为代表的共同诉讼制度,就是这两大现代法律原则实践的结果。在共同诉讼制度条件下,绝不可能出现开胸验肺这样荒谬绝伦的惨烈现象。

  中国之所以会出现开胸验肺这样惨不忍睹的现象,就在于中国的法治建设走上了与世界政治文明发展完全相反的道路。一是以社会法代替自然法,打着弘扬法治的旗号否定所有伦理道德,表面上看好像是在倡导法治,实际上是在用少数精英的利益和愿望代替绝大多数人民大众的利益和愿望。社会法代替自然法的最大弊端,就在于彻底消除了法律惩恶扬善的伦理性质,把法律变成了作恶工具。本来,法律和道德的关系,应该是道德为本、法律为用,法律是强制贯彻社会道德的工具。如果抽掉法律的道德内容,法律势必只会变成作恶的工具。二是以精英立法代替公众立法。由于抽掉了法律的道德内容和伦理性质,法律完全变成了纯粹技术性的东西,自然就成为少数精英垄断的专业知识,成为维护精英利益、约束和惩罚社会公众的工具。

  如果是在没有大变革的社会平稳发展时期,这种精英立法的危害性还相对较小一些,因为没有大规模抢劫掠夺的机会,立法者的主要任务只能是维护社会正常的剥削秩序。欧洲中世纪和中国封建社会的精英立法,就属于此种类型。《水浒》里的高太尉,堂堂一个国防部长,却无法把林冲一个军校教官置于死地,最后不得不采用黑道方式加害林冲,就是对当时精英立法的典型诠释。欧洲中世纪和中国封建社会精英立法的任务,是要维护整个剥削社会的稳定,而不是为一部分人抢劫另一部分人提供法律工具。但即便如此,精英立法形成的法律与道德的背离,同样造成了社会的极端黑暗和人民大规模起义,《水浒》把一百单八将几乎全部塑造成为杀人犯罪的英雄,其目的就是要揭示封建社会法律与道德与人民的背离性质。而当今中国的精英立法时期,恰恰是社会财富重新分配的急剧变革时期,并且不是一般的财富重新分配,而是改变根本制度的社会财富大洗牌。作为主导社会财富大洗牌的社会精英,他们既是社会财富的抢劫者,又是财富抢劫的立法者,现在把抢劫者和立法者同时集于一身,必然会形成以往我们多次谈到的历史上从未有过的可怕现象:“西门庆立法”。

  为什么说“西门庆立法”最为可怕?大家看一下《水浒》就会明白,《水浒》中仅仅是西门庆贿赂法官,还没有形成西门庆立法,就已经造成老百姓无路可走的极端选择:要么像武大郎那样含冤而死;要么像武松那样杀人造反。而如果直接由西门庆立法,则武松连打官司的机会都没有。与当代青年民工张海超相比,武松的幸运在于至少还有打官司的机会,因为当时法律没有规定武松打官司必须要持有西门庆提供的资料。而张海超的不幸就在于,他要想状告西门庆,就必须持有西门庆提供的资料,而西门庆又绝不可能提供此类资料,所以他除了开膛破肚之外,再也没有任何其它选择。可见,以往社会一般精英立法与当今西门庆立法的最大区别,就在于一般精英立法的结果是老百姓打不赢官司,而当今西门庆立法的结果是老百姓根本就打不了官司。并且,《水浒》中在判决武松流放的同时,更加严厉地判决了王婆凌迟处死,这在一定程度上维护了社会道德伦理,多多少少顾及到了法律和道德的一致性,这也是当时尚未形成“西门庆立法”的结果。如果放在“西门庆立法”的当今社会,不仅被处死的一定是武松而绝不会是王婆,并且王婆还一定会成为媒体竞相采访的舆论明星。不给道德和正义留有丝毫存在的空间,是当今中国精英立法的本质特征。

  此前我们多次讲过,如果站在现代政治文明发展的角度,站在东西方文化相交融的角度,客观地回顾现代世界发展的历史就会发现,当今西方国家两大现代司法原则——自然法原则和公众立法原则恰恰是在吸收和改造中国文革政治成果的基础上形成的,特别是美国为代表的共同诉讼制度,简直就是文革政治探索的制度化翻版。在此,我们再次遇到了一个相同或者类似的历史问题,既然自然法原则和公众立法原则来自于中国的政治探索,为什么西方国家凭借这两大原则建立了现代政治文明,而唯独把这两大原则的发明者中国抛在了现代政治文明的后面?如同当初西方国家凭借中国的技术发明进入了工业社会,而唯独把工业文明的发明者中国抛在了工业社会后面一样。答案很简单,就是中国精英集团对文革的仇恨形成了对文革的全面否定,仇恨情绪代替了理性思考,彻底打断了中国政治文明的历史进程,不加任何区别地把自然法原则归结为是所谓人治,把公众立法原则归结为是大民主,从而使中国的法治建设一开始就走上了背离世界政治文明的发展道路。由于把自然法原则和公众立法原则统统归结为是文革浩劫的产物,而这又恰恰是现代政治文明的核心原则,这就使中国精英集团在吸收西方文化方面,不可避免地放弃或者绕过了西方现代政治文明成果,而把曾经导致社会动荡混乱因而目前已被西方国家否定的陈旧政治文化,当作现代政治文明引入了中国。由于这些陈旧的西方政治文化完全是少数人用来欺压多数人的,根本不顾及多数人的利益和要求,所以特别适合中国精英集团的统治,便有意识把这些西方国家已经淘汰的陈旧政治文化,当作现代政治文明大肆宣传,故意欺骗人民。

  不仅在朝的精英政治精英和文化精英这样做,在野的文化精英也跟随这样做,在朝野持续30年的共同鼓噪下,构成现代政治文明的大众民主和现代司法原则,便从中国人的视野中彻底消失了,取而代之的则是数千年来一直存在于统治集团内部的精英民主,由于统治阶级内部各个精英集团之间的斗争同样具有你死我活的性质——在没有爆发大规模阶级对抗的条件下,那些暂时处于弱势的精英集团(如现在的文化精英)便故意把这种精英集团之间的斗争,渲染为是民主和专制之间的斗争,竭力欺骗人民群众充当他们之间斗争的炮灰(如同89年那样)。但是,由于中国精英集团——无论是政治精英、经济精英,还是文化精英,在欺压和抢劫人民群众方面做得太露骨太过分,后来已经很难再继续欺骗人民。这便又造成了各个精英集团纷纷投靠西方国家,不约而同地走上了吴三桂道路,恰恰西方国家正需要通过中国的内部势力分裂和肢解中国,这就使中国的精英集团和西方国家在客观上形成了共同利益。为了实现和维护其共同利益,他们需要中国人民一盘散沙,需要中国人民萎靡不振,需要中国人民充满负罪感,需要中国人民处于落后文化状态,而做到这一点最有效的方法,就是保持对文革的控诉,通过这种控诉让中国人感觉自己狗屁不是,一文不值,除了盼望成为西方国家的奴才之外,再也没有任何其它出路。

  中国就是在这种控诉中走上了背离世界政治文明的发展道路,无论是对外还是对内,都越来越对立,越来越被动。对外,在控诉文革和控诉社会主义的过程中,中国距离世界现代政治文明不是越来越近,而是距离世界现代政治文明越来越远,越来越成为世界各国眼中缺乏政治文明、没有人权观念的野蛮国家。即便是对中国十分友好的西方共产党和西方左翼人士,面对中国脱离现代政治文明的问题,也越来越感觉手足无措,不知道该怎样替中国辩解,大家所能选择的唯一理由,就是官方提出的所谓国情不同。显然,国情论是没有任何根据没有任何道理的理论,国情不同只能成为政治文明类型不同的理由,而不能成为拒绝政治文明发展的理由。况且中国还不仅仅是拒绝现代政治文明的发展,而是在背离世界政治文明的发展。张海超的开胸验肺就是典型,这种情况不仅在现代西方国家不会出现,甚至在中国封建社会都不会出现。《水浒》展现的是典型环境中的典型人物,即把当时封建社会所有罪恶全部集中到了一起,即便如此,书中所有案件都没有要求受害者必须持有害人者提供的资料才能打官司,不仅当时宋朝的法律没有此类荒谬要求,估计查遍古今中外所有法律都不会有此类要求,此类法律简直把老百姓欺负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哪怕是稍有丝毫良知都不会设立如此荒谬绝伦的法律。或许有人会说,《职业病防治法》不过只是一部荒谬法律,并不能代表中国整个法律体系。其实,除了《刑法》之外,比《职业病防治法》更加荒谬无理的法律比比皆是,比如亏了白亏的《消费法》,骗了白骗的《证券法》,撞了白撞的《交通法》,抢了白抢的《物权法》,还有那些无法无天、如狼似虎的执法大队等,无一不是在照搬欧洲中世纪的社会模式。不仅中国的世俗社会在仿效欧洲中世纪的发展模式,甚至连中国宗教都在仿效欧洲中世纪的发展模式,全国所有寺庙道观都在变相发行赎罪券,据说少林寺一柱高香已经卖到了数千元。可以说,正是在对文革和毛泽东的控诉中,把西方国家原始积累时期的经济制度和中世纪的政治法律制度,变本加厉地搬到了中国,彻底铲除了中国传统文化中的人性法则,把中国完全变成了一个弱肉强食的丛林社会。

  虽然今天控诉文革已经成为西方国家分化瓦解中国的工具,已经成为国内官僚买办集团掠夺百姓的工具,但是这种控诉依然会继续下去,这是由文革本身性质决定的。文革主要矛头就是要“打倒党内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和“打倒资产阶级反动学术权威”,也就是说一要打倒政治精英,二要打倒文化精英。由于政治精英是物质领域的统治者,文化精英是精神领域的统治者,他们联合起来共同控诉文化大革命,文革必然会被妖魔化为洪水猛兽。其实,即便没有文革,中国的社会主义照样会成为妖魔化的对象,对苏联和斯大林的妖魔化就是典型。妖魔化文革只不过是一个借口,实际上是妖魔化所有反抗剥削和压迫的人民革命,是复辟成功的剥削阶级对人民革命的控诉和清算,是返回中国的帝国主义对社会主义的控诉和清算。有文革他们就妖魔化文革,没有文革他们就直接妖魔化社会主义,直接妖魔化人民革命。妖魔化的最终目的就是让中国人感觉到革命有罪,造反有罪,爱国有罪,人民有罪,甚至中华民族天生就有罪。俄罗斯正是看到了这一点,才通过议会立法禁止妖魔化斯大林,禁止妖魔化苏联历史。俄罗斯拥有上千个政党,是当今世界政党最多的国家,可是在禁止妖魔化斯大林时代这个问题上却能够基本保持一致,为什么?就是因为大家看到了妖魔化苏联历史,已经成为国外颠覆势力和国内寡头势力掠夺国家和人民的政治旗帜,而持续20年对苏联社会主义的妖魔化堆积了大量的历史谣言,如果让人民陷入这些谣言当中去辩解去争论,势必会造成日趋严重的社会内乱,俄罗斯将永远也难以强大起来,所以干脆立法禁止妖魔化苏联历史。就是这一个法律,仅仅这一个法律,动荡的俄罗斯便立刻稳定下来,所有国内外颠覆势力立刻消失得干干净净,俄罗斯人民再次恢复了民族自豪感和成就感,在依然经济薄弱的基础上迅速成为了一个强大国家,建立起了让世界银行都大加赞赏的“穷人增长模式”,即GDP的绝大部分都增长在了穷人身上,恰好与目前中国的“富人增长模式”完全相反。

  从中国和俄罗斯的对比中可以更加清楚地看到,中国持续30年妖魔化文革和俄罗斯持续20年妖魔化社会主义,其共同目的就是要把人民和国家永远锁定在被告位置上,永远锁定在被掠夺被凌辱的位置上。期间,俄罗斯人民几十年的劳动积蓄被掠夺一空,俄罗斯国家的所有浮财被先后两次金融崩溃洗劫得干干净净;中国国内14万亿产业资本被外资控制,同样数量的外汇资产被外国占用,各种资源正在被逐渐掏空。俄罗斯在金融资产被洗劫一空之后醒悟了,中国却仍然被紧锁在民族自虐和肆虐人民的枷锁之中。控诉文革已经成为为所有邪恶进行辩护的政治挡箭牌,无论干下什么罪行,哪怕是旷古未有的最邪恶罪行,回答永远都只是那同一句话:你们文革那时还打死过人,大跃进那时还饿死过人!无论你批判什么,回答也同样都是那句话:你们是要回到文革时代!对此我们要说明的是,文革有没有打死人暂且不论,大跃进有没有饿死人也暂且不论,社会能不能回到过去时代同样暂且不论,退一万步来讲,即便是文革真的打死了人,大跃进真的饿死了人,难道就能够成为现在剥夺百姓一切的理由?就能够成为照搬原始积累时期和欧洲中世纪的理由?就能够成为逼迫老百姓开胸验肺的理由?并且,如果说肯定某一个时期的政治探索,就是要回到某一个时期的话,是不是文艺复兴运动就是要回到古罗马古希腊时期?其实,稍微认真观察就会发现,所谓要回到被妖魔化的文革时代,已经成为打击所有人民要求和人民愿望的万能罪名,无论站在任何角度看待任何问题,哪怕是站在现代西方的角度上看问题,只要是替人民说话,只要是反映人民愿望和维护人民利益,立刻就会被扣上要回到文革时代的大帽子,然后肆意进行妖魔化。30年来中国之所以很少有人替老百姓说话,以至于在老百姓福利保障被剥夺干净的情况下,拥有13亿人的中国仍然没有一家替老百姓说话的左翼报刊,就是妖魔化文革并把妖魔化的文革用来打棍子扣帽子的结果。

  妖魔化文革和“要回到文革时期”这顶大帽子,已经让老百姓遭受到了灭顶之灾,如果任凭其发展下去,那么接下来将要遭受灭顶之灾的,则有可能是中国共产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刚才讲过,妖魔化文革不过是一个突破口,是一个政治幌子,其真正目的是妖魔化社会主义,妖魔化人民革命,妖魔化中华人民共和国,妖魔化中华民族。俄罗斯正是因为看到了这一点,看到了妖魔化斯大林时代的真正目的,是要妖魔化整个俄罗斯,才立法禁止了妖魔化斯大林时代。许多人总是担心禁止妖魔化文革时代,会被误以为是要回到文革时代,其实这种担心没有任何必要,俄罗斯立法禁止妖魔化斯大林时代,并没有任何人认为俄罗斯是要回到斯大林时代。禁止妖魔化斯大林时代,只不过是彻底堵塞了国外颠覆势力和国内寡头势力颠覆俄罗斯的思想舆论渠道,与所谓回到斯大林时代没有任何关系,所谓要回到某某时代,不过是敌对势力诬陷的借口而已,即使没有这个借口,同样也会有其它诬陷借口。这是目前中国共产党人必须十分清醒的一个重大紧迫问题。

  开胸验肺,奇冤震天,以致前些天河南省六月飞雪,再现《窦娥冤》中的悲天一幕。如果在发展到逼迫老百姓开胸验肺这种地步还不觉醒,那么,历史留给中国共产党人觉醒的机会将会越来越少。

  附一:怵目惊心的“开胸验肺”,青年民工的辛酸血泪

  来源:人民网强国论坛

  http://bbs1.people.com.cn/postDetail.do?view=2&pageNo=1&treeView=1&id=93270452&boardId=2

  附二: “开胸验肺”谁之痛,职业病鉴定待改进

  来源: 新华网

  http://news.xinhuanet.com/mrdx/2009-07/14/content_11707707.htm

  附三:河南处理开胸验肺事件相关人员

  来源:新华网

  http://news.sina.com.cn/s/2009-07-28/19001831562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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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08-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