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题:
一些地方反腐败“纹丝不动”的四种原因?
4月6日,中纪委在《永远在路上只有进行时》的评论文章中,对反腐败形势有一句经典的表达:反腐败“不能像深深的海洋,表面上九级风浪,下面却纹丝不动。”一时间被各大媒体作为标题进行了转载报道,网上一度掀起了关于“下面却纹丝不动”的热烈讨论。4月11日的人民网在“一语惊坛”中,就有一句让人震耳欲聋的大胆表述:“一些地方反腐仍然‘纹丝不动’,就因为是‘贪官在主持反贪’”!
让这句“一语惊坛”产生的直接“导火线”,是昆明市连续三任市委书记的前腐后继案情。从仇和、张田欣、高劲松的任职时间看,昆明市从2007--2015年4月10日一直是在这三位“腐败书记”的主政之下,其客观现实就是:十八大以来的昆明市一直是“贪官在主持反贪”。而被中纪委严斥的“上面九级风浪,下面纹丝不动”现象,事实上与类似昆明的“贪官在主持反贪”现象,在一定意义上有着某种关联性,这在地方上大概绝不是“绝无仅有”的“个例”吧。
中纪委网评文章中讲的“不能像深深的海洋,表面上九级风浪,下面却纹丝不动。”大概包含着两层含义或者说针对着两种现象:一是从中央与地方的反腐败表现上看,中央的反腐败力度如“九级风浪”之雷霆万钧,而一些地方的反腐败却如石沉大海“纹丝不动”;二是从一些地方的反腐败效果上看,表面声势上如“九级风浪”之强烈,实际效果上却是“纹丝不动”的局面。这个现象的出现,充分折射出国内反腐败斗争的复杂性和艰巨性,腐败的存量仍然非常沉重。而导致一些地方的反腐败“纹丝不动”主要原因,大概包含四种情况:
第一种原因:认知错位,信念不足。一些党委与纪检部门的主要领导反腐败立场不坚定,对开展反腐败斗争的意义认识不深刻,理解不到位,“老好人”主义思想作祟,怕“得罪人”的意识使然。因此,在反腐败斗争中往往“雷声大,雨点小”,一味空喊口号就是不下硬手,“万不得已”才处理几个“不痛不痒”之辈。从心理上看,他们对反腐败斗争有“为难情绪”,在反腐败工作上“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的思想严重,不愿意为党的事业担当责任,企图明哲保身,蒙混过关,随时准备“软着陆”。
第二种原因:好人主义,缺少担当。二是一些党委与纪检部门主要领导担心反腐败会“牵一发而动全身”,弄出“一窝一窝”“一坨一坨”的“系统性”、“塌方式”腐败案件出来,影响地方上的形象,弄的自己“不可收拾”。在这种思想的支配下,对反腐败工作部署“怕这怕那”,“求稳求缓”,核心思想是在与全国的反腐败斗争形势“搞平衡”、“熬时间”,企图“以拖待变”,“家丑不可外扬”的观念严重。典型的表现就是,反腐败工作看上去“按部就班,有条不紊”,实际上没有“干货”出来。
第三种原因:纠缠其中,投鼠忌器。一些党委与纪检部门的主要领导自己“屁股不干净”,生怕“反腐败反到自己头上”,在担心“搬起石头砸了自己脚”的情况下,对当地的“腐败现象”一般是轻描淡写,对一些腐败案件“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实际上扮演着“捂盖子”的角色。在这些领导干部的领导下,当地和部门的反腐败形势必然在中央“九级风浪下”仍然会是一种“纹丝不动”的局面。反腐败斗争的表面上可能是一副“铿锵有力”的形势,实际上却是“你好我好”、“相互包庇”的状态。
第四种原因:贪官主政,自我保护。四是一些党委与纪检部门的主要领导就是“贪官在主持反贪”的客观现状。在这些地方,不管是“高调反腐”也好,“低调表现”也罢,反腐败斗争就只能是一种“形式主义”的东西,因为主观上这些官员就是要千方百计地抵制“反腐败斗争”,他们的一切作为就只有一条:保护自己的“腐败行为”不被暴露,“狐狸尾巴”不被抓住。万不得已的话,就会采取“丢卒保车”、甚至可能铤而走险去“杀人灭口”,这绝不是在危言耸听。让这些人反腐败莫过于与虎谋皮。
“九级风浪”之下的“纹丝不动”,不管是哪一种原因产生,都直接消耗着中央反腐败斗争的正能量,直接阻碍着全国反腐败斗争浩浩大势,直接危害着党中央治国安邦的大战略。如果让其发展下去,坚决遏制腐败的大势就不会真正形成,有的地方可能就是想用“持久战”的思维,在与中央反腐败斗争大势打“消耗战”。显然这些地方的领导没有全国一盘棋的大局意识,没有国家可持续发展的战略思维,没有民族伟大复兴的责任担当,“偷安于一隅”在“混日子”。
然而,中国的反腐败斗争大势浩浩荡荡,“躲了和尚躲不了庙”,昆明市三任市委书记、太原市三任公安局长的被拿下,就充分说明了一个道理,一切企图“消极抵抗”反腐败斗争的行为都无济于事,腐败分子迟迟早早都会落网。而那些“在其位不谋其政”的官员,绝不可能因为“保护腐败”而善始善终,因为他们不可能“捂得住”腐败的盖子,一旦“东窗事发”自己必然会承担不作为的“领导责任”,希望“全身而退”的想法只能是黄粱一梦,因为党和人民不会答应!
(来源:昆仑策研究院根据网文编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