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在新浪网看到了一篇《女司机道歉了,人肉搜索者哪儿去了?》的评论文章,看后我感觉有需要说一说这篇评论文章所言问题的必要。本来这件事出来的当天,视频已经在手机的微信群里传开了,当时我也参与了群里的讨论,有的话已经说过了,本不想旧话重提。不承想还是被新浪网的这篇文章又挑出了想说的欲望,只能以成此愿,那就顺着这篇文章的角度来说些人肉搜索的是是非非。
成都女司机之所以被暴打,有视频为证,只要还懂得一些是非道理之人,都不会否认被打的理由,至于是打还是暴打,是个打人者的控制力的问题,打,如打两拳踢两脚,也不算不是“罚当其罪”,低了不足于惩戒,过后还会开嚣张车,引逗别人早晚出车祸就不可避免,而如视频中的暴打则绝对是过分,男司机被拘留也是施暴的代价,不算冤枉。双方就此算是扯平。
现在的舆论已经转向了对女司机的网上人肉搜索问题。
信息时代,网络发达,社会产生一个焦点问题,顷刻间便通过网络传递发散到社会的每一个角角落落。但是这个快速传递,也是很有选择性的,并不都是任何一个事情都得到同样的待遇,比如好人好事的正能量,现在的社会,就很少有人能给这样的传递待遇,而一切负能量的东西,网络却极为关注。而对于此类问题,是需要责问网络上的主流网站们究竟是个什么样的价值观了。网络在由主流网站主导之外,网络也是普通的亿万网民使用的工具,也就决不是任由主流网站所能独霸的天地了。
“人肉搜索”是网络兴起之后,网民群众们自发对某一问题开展网络调查和信息汇集的一种方式。对“人肉搜索”这一名词,我非常反感其中的“人肉”两字的使用,但既然是群众已经使用开了的一个词语,妄有再多的反感,也只能随波逐流而已。
这些年发生在网络上的人肉搜索的事情,完全可以看到,并不是如评论中的“网络热点的形成具有很大的偶然性,也许下一个被人肉的对象就是你自己。”那样的可怕。被引发人肉搜索的,都是被广大的网民群众们极为不满或者高度气愤的人或事,只有引发了广大的网民不满和气愤的人和事才有资格“偶然”(必然更为准确)引发他们的人肉搜索,而并不是人人都有这种被人肉的待遇和资格。虽然我们今天的社会道德丧失,但是也不容完全就此否定这个社会上人人都已变坏,人人都没有了正义和勇敢,总还有一个最基本的是非善恶的标准存在于人间。
这次成都女司机被打的事件发生之后,是这名女司机和其父母的不诚实的言行,才引发了广大网民由对她的同情到转向对他们的不满,是他们自己触犯了众怒。按照社会生活常识,引起社会围观的,都会引发围观人的查问,比如两个人打架,肯定会有人要问他们是谁?为什么打架?如果打架的一方表现强势,则必会引起“他有什么背景?”的进一步的查问。同理于此,女司机一家人为什么要为蛮横开车的行为编造谎言?这其中有什么隐情?她是干什么的?仗着什么背景野蛮开车?这些问题是群众自然想问的问题。纵然没有网络,这些问题也是挡不住的,何况又在这网络时代呢?
这些年来,人民群众们已经受够了,是谁在开野蛮车?是谁在嚣张跋扈?是谁在横行一方?是谁在欺行霸市?是谁在肆无忌惮地蔑视和侵犯人民群众利益?人民群众们已经看得很清楚,心里很明白。群众在与权势力量的对抗中,无疑永远是弱势,但虽弱势,也并不总是没有力量,群众有群众的办法,群众有群众团结起来的方式,毫无疑问,通过网络的人肉搜索就是一个展示群众力量的方式。
人肉搜索是群众行为,每一个参与的人,如涓涓的细流,参与的人多了,就自然地汇成了江河。
一切善良的人,一切遵守法纪、有道德和公德的人,一个知道如何做人的人,群众决没有对他开展人肉搜索的理由。一切对社会做出贡献的人,一切见义勇为的英雄,一切有德行的榜样,群众也决不会用这带有贬义的“人肉搜索”以待之。而一切道德败坏,品行恶劣,粗暴嚣张无恐,侵犯人民利益,引起了人民群众愤慨难当的人,就必然得到人民群众的人肉搜索。
我不认为人肉搜索是什么网络暴力,不是什么舆论的狂欢,不是什么舆论的审判,这是人民群众对是非的判断,是对道义和立场的选择。至于在人肉搜索中所揭露的所谓的隐私问题,既是因触犯众怒而遭揭露,也就不可避免,也是其触犯众怒而付出的代价,如若隐私不想被揭露,那就只有一条路可走,不要触犯众怒,去做一个善良的人,一个遵纪守法的人,有道德讲公德的人。而一个好好做人的人,又有什么见不得人的肮脏隐私怕被揭露的呢?一般性的隐私也没人关注,也许只有类似“半年开房82次”的可能隐私才是最怕被人揭露的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