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废除“强制一胎”,只见一片叫好,不见任何反对。可见“强制一胎”不得人心。
这不得人心的“强制一胎”从何而来?
有一点清楚而明确:这不是毛泽东的决策。毛泽东时代没有“强制一胎”。我是过来人,有亲身经历——“独生子女证”是1979年以后才出现的东西。
毛泽东时代提倡计划生育——注意,是提倡,不是强迫;是说服,不是压服。当时的口号是:“一个太少,三个不得了,两个刚刚好”、“一个不多,两个不少,三个不得了”。
据我所知,曾有人问毛泽东,如果说不服怎么办。答曰:天要下雨,娘要嫁人,女要生娃,没有办法(另一说是“随她去吧”)。
这个回答符合毛泽东的一贯原则:反对对群众搞强迫命令——“在一切工作中,命令主义是错误的,因为它超过群众的觉悟程度,违反了群众的自愿原则,害了急性病。我们的同志不要以为自己了解了的东西,广大群众也和自己一样都了解了。群众是否已经了解并且是否愿意行动起来,要到群众中去考察才会知道。”“菩萨是农民立起来的,到了一定时期农民会用他们自己的双手丢开这些菩萨,无须旁人过早地代庖丢菩萨。共产党对于这些东西的宣传政策应当是:‘引而不发,跃如也。’菩萨要农民自己去丢,烈女祠、节孝坊要农民自己去摧毁,别人代庖是不对的。”
“强制一胎”不是“十年浩劫”的产物,而是大肆宣扬“错批一人、误增几亿”之后才出现的东西,是“解放思想”、“拨乱反正”、“改革开放”的“新生事物”。
“拨乱反正”、“解放思想”之后不光有了“强制一胎”,而且有了一系列强制:强制捐款,强制拆迁,强制下岗,强制换思想——“不换思想就换人”……
(1989年初有人到南昌办事,一下火车就发现街谈巷议怨声载道,千夫所指人人咬牙切齿咒骂北京的康华公司。此公甚是奇怪:南昌离北京这么远,怎么会跟北京的康华如此结怨?一打听才知道,原来南昌城不分男女老少,人人都必须“为残疾人做贡献”,必须给北京康华公司捐款,而且必须按人头捐——老子、儿子、丈夫、妻子各捐各的,一个都不能少,单位里直接就把工资扣了。老百姓对此火大了:胡传魁结婚尚且“各家各户自愿送礼”,虽然敲诈勒索还是以一家一户为单位,如今的强制捐款干脆按人头收税,比胡传魁这个土匪司令还厉害。就凭这个强制捐款就可以知道这个康华公司对北京“89风波”的贡献有多大。)
“强制一胎”、“强制捐款”、“强制拆迁”、“强制换思想”、“强制……”自从“公知”成了“精英”,老百姓就处处被强制。这完全体现了“公知”的一贯主张:“社会必须由‘精英’治理”、“上智下愚”、“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这一切说明了一个事实:“公知”的“顶层设计”就是要把老百姓强制踩到脚下,从主人变成奴隶——只有对奴隶才可以不用说服而直接强制。
“强制一胎”从何而来?来自“先富起来”,来自“黑猫白猫”,来自“公知”、“精英”的“顶层设计”。强制了几十年,闹得天怒人怨,如今终于混不下去了。然而如此严重的后果,如此重大的责任,该谁来承担?该不该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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