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须立即严惩杀人凶手章英启

作者:不平立锥  更新时间:2015-11-19 11:06:49  来源:民族复兴网  责任编辑:石头

  惊悉四川富豪章英启最近在绑架事件中丧失人性将一名无辜年轻女子残忍杀死后竟然逍遥法外大摇大摆地公然已在正常上班。我们不禁要问:今日的中国是处在什么社会?!

  杀人自古以来就是各类罪中最严重的罪行。任何人犯下杀人之罪,都会受到任何一个政权的严惩。任何人无权以任何理由借口剥夺他人的生命。这在自有文明以来的社会都是不容许触动的天条。刘邦在两千多年前立下的“杀人者死”早已是中华民族不可逾越的社会信条共识。生命权是人类最根本的权利。现在的小资们尚且为狗的生命权而呼号奔走,何况现在杀死的是一个不是罪犯的年轻女子同类?章英启,你没有任何理由所谓为了自己的生命活下去就可以剥夺别人的生命。生命权是平等的,尽管你富有有钱,但你的生命并不比该女人的生命权高贵重要。对于这个女人来说,你是真正的凶手、真正的罪犯。她必定会死了也会找你索命的。我们不能假设,你不杀掉该女子,绑架者就一定会杀掉该女子。你必须为泯灭人性暴力勒死该女子残忍剥夺该女子的生命承担罪责。你不杀该女子,该女子至少不会马上就死,也不一定会被绑架者杀死。因为绑架者的目标是你及你的金钱。至于你的生命安全,该女子不能为你负责。她没有义务为你负责,她和你没有任何关联。你如此地不尊重生命,一个有良知道德底线的人是做不出这样的事来的。你和绑架者一样罪恶。绑架者只是在威胁别人的生命,而你却是开了杀戒成了一个杀人犯。这是一切尚存良知的人不能接受不能容忍的。你的行为----杀人恶罪必须得到严惩,否则中国就不是一个正常的国家文明的社会就连奴隶主专政社会也不如了。你的残忍暴行,是对中华几千年善良道德人性文明的挑战和破坏,如今后每一个被罪犯威胁的人都如你这般不尊重别人的生命残忍杀人,中国就将退化不再成为一个文明族类而是一个最野蛮最残忍最没有人性的族类。

  十余年前的抓暂住证送收容所人权浩劫之孙志刚案件中,曾有同为受害者的张明君在护工的人身威胁下被迫殴打孙志刚致死。他的情况与你相似。他是真正处在不把孙志刚朝死里打就会成为第二个孙志刚的境况。但法律最后公正地判决他以“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罪承担有期徒刑15年。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今天国家强调依法治国更应如此。你是亿万富翁,我想,在法律面前万亿富豪的生命也是和普通贫民百姓的生命同价平等的。

  生命权是最重要的人权。任何人不管以任何方式犯下杀人的大罪,都应该立即严惩。非如此,法律面前没有公平,司法及政权将失去公信力。人命关天,一切不尊重生命残忍屠杀人之生命的行为在今天都是无法容忍的。(作者:不平立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