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辱母杀人”案曝光一个星期,其关注、点击超过美韩部署萨德。
高检调查了,聊城的方面也积极行动了。涉事民警处理不力被调查, 警察成了万恶私有化的替罪羔羊。
我不讨论案件判决的是非曲直,只讨论事件的因果。
1.高利贷在共和国的历史上是非法的,金融私有化, 今天对照宪法,也与社会主义制度格格不入的,为何高利贷能大行其道?
2.冠县的黑社会如此猖獗,并不是于欢捅人那天才出现的。吴学占作为黑社会老大,也不是一天两天形成的,没有后台,他能如此嚣张?杜志浩驾车撞死人肇事逃逸,在死之前一直没有归案,是谁保护他逍遥法外?冠县的县委书记、县长及县委、政府、政法委、公检法领导 都是聋子耳朵?是这一班人不作为,还是他们本来就是黑社会的股东?
3.现在说基层警察涉嫌渎职,为什么不调查上面那些人渎职?公安部明令警察不要介入经济纠纷,出了事,让基层警察来背黑锅?也许责任不在冠县的领导,因为“精英”垄断了顶层设计,设计出“小政府”“大市场”,捆住了政府的手脚。让市场优化资源配置,把社会资源优化到黑社会手里。用竞争代替协作,平民百姓谁有能力和凶神恶煞的黑社会竞争?滋生黑社会的土壤又是什么?
于欢因母亲被辱,怒而伤人,只是私有化藤上结下的苦果,要避免再出现千千万万的于欢悲剧,必须结束高利贷在中国存在!必须终止错误的、违反宪法、违背共产党初心的金融私有化政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