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大家仔细看看这个美国《台湾旅行法》,特别是其中第二条第五款,已经明确把美台关系视为国家关系,这等于是替台湾宣布了独立。
我们天天说如果台湾宣布独立之时,就是国中国武统之日。结果就是台湾没有宣布独立,而是美国用立法形式在事实上宣布了台湾独立。
难道我们天天以武力威胁台湾不能宣布独立的结果,就是让美国来替台湾宣布独立吗?难道美国用法律形式宣布了台湾独立,我们的武统誓言就不算数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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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台湾旅行法》(2018)中译本
译:田飞龙,来源:政治宪法学
【按】美国《台湾旅行法》于2018年1月10日众议院通过,2月28日参议院通过,3月5日提交特朗普总统签署,3月16日生效,成为美国正式法律,对中美关系及台湾问题影响重大。现根据其英文版本译出,供学界及有关部门参考。翻译不保证完全准确,引用请以英文本为准。
本法案致力于鼓励美国与台湾在所有层级上的互访,以及其他相关之目标。
本法案由美国参议院和众议院通过。
第1条 简称
本法案可引述为《台湾旅行法》(Taiwan Travel Act, H.R.535)。
第2条 结论
国会确认如下结论:
(1)1979年制定之《台湾关系法》已持续生效37年,成为美台关系的基石,成为西太平洋洋地区和平与安全之锚。
(2)《台湾关系法》宣称西太平洋地区的和平与稳定事关美国的政治安全与经济利益,也是国际关切事项。
(3)美国将考虑除和平手段之外的任何措施,包括联合抵制或贸易禁运,以应对针对西太平洋地区和平、安全及美国严重关切的威胁。
(4)台湾已于1980年代末期成功完成民主转型,成为亚洲民主的灯塔(beacon),且台湾民主成就激励着该地区的诸多国家和人民。
(5)美国内阁成员及其他高级别官员对某个国家(country)的访问是美国与该国之联系深广度的检验指标。
(6)自《台湾关系法》实施以来,美台关系由于美国对高级别互访的自我限制而经历了很不充分的高层互动。
第3条 国会认知与政策声明
(a)国会认知:国会认识到美国政府应当鼓励美台在所有层级上的互访。
(b)政策声明:如下措施应成为美国的政策:
-(1)允许美国政府所有层级的官员,包括内阁国家安全官员、普通官员及其他行政分支官员访问台湾并会见台湾同级别官员;
-(2)允许台湾高级别官员进入美国,需显示对此类官员之尊严的适当尊重,允许其会见美国的对等官员,包括国务院、国防部及其他内阁机构官员;
-(3)鼓励台北经济文化代表处及台湾在美设立的其他机构开展活动,包括由美国国会议员、联邦/州/地方政府各级官员及台湾任何高级别官员参加的各种活动。
美国众议院议长
美国副总统兼参议院议长
(联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