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防疫最艰难的时期,网上有不少意见表达对2019年有关十部委为了发展社会办医(实际就是鼓励私立医院),而严格限制公立医院发展的一份文件的不满。我原来不知道有这么一份文件,又怕一些网上的意见是道听途说,存在不可靠的信息。所以在网上搜了一下,还真找到了这样一份文件,同时还有一份对这份文件的政策解读。只是不能确定这些文件是真实的,还是伪托的。不过,现在看起来,伪托的可能性不会太大。
十部委文件的完整称谓是《关于印发促进社会办医持续健康规范发展意见的通知》,签发日期是2019年6月10日。公布时间是2019年6月12日。《通知》中就包括了那个《意见》。看了这个文件之后,确实有些让人疑惑的方面。
《意见》中的第一条:拓展社会办医空间。落实“十三五”期间医疗服务体系规划要求,严格控制公立医院数量和规模,为社会办医留足发展空间。在《政策解读》中,提到“截至2018年底,社会办医机构数量达到45.9万个,占比46%;社会办医院数量达到2.1万个,占比63.5%;社会办医床位、人员、诊疗量占比均持续增长。”
这样看来,社会办医(即私营医疗机构或医院)在数量上已经接近三分之二,当然,这些私营医院的规模与公立医院还是有一定距离的。但毕竟已经不算少了。在这样的情况下,《意见》还是要求各地在落实十三五医疗服务体系规划要求的时候,要严格控制公立医院的数量和规模,为社会办医留足空间,这就有点让人费解了。
什么叫留足空间?一般来理解,就是这个空间是有限的,给了公立医院,就给不了社会办医,而为了发展社会办医,就要压制公立医院的发展。问题在于,这个空间真的是有限的吗?我们看到,在大城市里,特别是一线的大城市里,三甲医院林立,确实已经不少了。但这个不少是针对大城市来说的。但是,一线大城市中的三甲医院并不是只为这些大城市的居民提供医疗服务的,大城市的三甲医院中,大多数患者不是本地人,而是来自全国各地的患者。这说明了什么问题?这说明在中国,我们的医疗服务资源分布得非常不均衡。很多地方医疗服务机构的质量有限,水平不高。在这些地方,主要是三线城市,以及广大的地级、县级市,都缺乏优质的医疗服务资源。而在这些地方建立医院,只发展社会办医的私营医院就够了吗?《政策解读》中也提到了,这些社会办医的机构服务能力水平总体不高,医疗技术、学科水平、服务质量、品牌声誉等方面存在短板,有些地方政策落实不到位、不规范、监管不完善等问题。如果在这些特别需要优质医疗机构的地方,却建立了存在上述问题的私营医院,那里的老百姓会怎么想?这样的做法是在为老百姓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还是在为私营医院营利赚钱效力?
对中国来说,对广大的农村和偏远地区来说,我们的医疗机构基本的数量还是远远不够的。所以,根本不存在为了发展社会办医,而要严格限制公立医院的数量和规模的情况。我们那些还没有更多更好而人民又最需要的优质医疗服务资源,真正需要的就是有较高水平、医疗服务质量优等的公立医院。社会办医在中国来说,只能处于一种辅助的作用。这次新冠肺炎疫情的防治,充分体现了国家现有的公立医院的能力与作用。有网友说,私立医院一个都没有派出医疗援助人员。这话说得可能有点绝对。我看了一个报道,大约是深圳,有两家私立医院还是派出的援助人员。不过,和《政策解读》里提到的,占了全国医疗机构数量近三分之二的私营医院,所派出的医疗援助人员的数量,与这个比例实在是相差太远了吧?
《政策解读》还把发展社会办医与中央领导同志提出要发展和支持民营经济的发展结合起来,说是响应中央领导同志的要求。如果这个《政策解读》硬要把社会办医与发展民营经济联系起来,那么中央领导同志还说过,要理直气壮地把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呢。中央一直强调两个方向的意见,要发展私营企业,同时也要发展国有企业。这两者之间根本就没有矛盾,怎么这个《意见》和《政策解读》一个字也不提中央领导同志的这个意见呢?这个《意见》却从一开始就强调公有医院的发展,为所谓社会办医留足空间。他们这个观点是从哪里来的?他们为什么会有这样的胆量?这难道是为了达到某种不可告人目的的,而在搞所谓实用主义的解读?
我不反对发展社会办医,但绝对不应限制公立医院发展的数量和规模。我们为我们国家的人民提供医疗服务的空间大得很,根本就没有达到所谓饱和的程度,所谓留足空间的说法是完全没有根据的。我们每年有那么多从医学院毕业的医学生,如果我们在那些极需高质量高水平医疗服务的地区建立高水平的医院,至少这为那些毕业后找工作相当困难的医学生们开辟了一条很好的就业通道。那些居住在偏远地区和医疗服务不发达地区的患者们,也不用一定要跑到北京、上海等这样的大城市来解决他们看病和治疗的问题了。
当然,对于出现这种重大疫情的突发事件,我以为,国家如果需要,也有必要征用这些私营医院的力量。这也是那些私营医院应该承担的责任和义务。但在私营医院,党组织的建设是必要的。现在看来,是老板说了算,还是党组织说了算,这个问题似乎还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如果这个问题在短时间内得不到更好的解决,那么,公立医院的扩大与发展就显得更为重要。《意见》中还说,要鼓励社会办医中的非营利性机构。不知道这些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到底都有哪些,它们在整个国家医疗服务体系中都有什么样的作用。它们的这些作用能与公立医院相比吗?我感觉《意见》中所提到什么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是在为这个《意见》中想要掩盖什么东西是有点关系的。
在疫情中,很多网友对这个《意见》提出了质疑,希望这十个部委要重新研究一下,如果将来我们的公立医院的发展都被他们的这个《意见》限制住了,国家如果再发生类似的灾难,我们会处在一个什么样的环境之中?那时如果出现了大的问题,十部委谁敢出来承当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