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观与真理—从《手稿》到《形态》

作者:士心  更新时间:2022-06-25 13:44:20  来源:民族复兴网  责任编辑:石头

  【为了题目简洁,把马克思《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简称《手稿》把马克思恩格斯共著的《德意志意识形态》简称《形态》,正文同。马克思《费尔巴哈提纲》只有结合这两部著作,才能得到正确的理解。欢迎刘光晨、名哲、杨虎、钟建民、湘江长沙水、张光宇等,及所有哲学爱好者对此文进行批判。我将对每个人的评论给予答复。这是态度,不表示自己观点正确全面。】

  ‘观’是人的行为,在感性意识反馈基础上的抽象思维。客体通常指人的思维意识对象—-物质自然,它们不具‘观’。动物具有条件反射意识,甚至简单思维,对意识对象,它们不具备抽象思维能力。动物的语言信号最多三位数,且与进食繁衍连接,概念简单,没有抽象的基础-文字。较具意识的社会动物—-狼,他们的语言和思维最高表现是围猎,没有超脱直接的捕食活动。

  上述事实证明,没有客体之‘观’。客观通常是主体‘人’模拟思维意识对象客体的立场,表达人的认知。‘客观’最终标尺是‘客体’物质自然的运动轨迹,即人们所说的客观实际。客观是废词?不,在自然科学领域,发明通常以‘客观’的虚拟、假借形式为开端。起始于假想,脱离固有的结论—真理,模拟自然立场进行发散思维,然后小心以事实实验求证。科学甚至离不开猜想,‘客观’在该领域有着不可解说的妙用。

  ‘客观’一词只是个人表示自己的认知接近真理,从属自然科学,而在社会学范畴内不存在‘客观’。社会是人为了生存改造自然物质,个体之间的联系。社会的主体是人,客体是自然界。由于哲学与科学的分工,把人类生存活动的客体对象交予了科学。哲学、社会学自马克思开始,把人的生存状态与发展作为对象。也就是说,社会学尤其是哲学的客体对象与社会主体重叠,都是人。如果非要说有差别‘客观’,客体‘客观’是他人,他阶级,他民族,脱离自身继承和认可的意识形态。坚持社会学的客观立场,意味着对自己原来立场的叛离。

  由于理性是华夏民族缺乏的东西,与之相关的概念定义不像先秦名家等那般讲究。科学哲学100年前才引进,翻译水平有限,理解有限,国人把实践效果当成‘客观’。搞不清社会学里的主观和客观差异,限于环境,理论辨别不清,那么就以效果论输赢。伟人毛泽东迫于苏联意识形态在党内占上风,不能明着反,只能采取效果论。一直到党的八大,都没有改变这种状况。1960年以后,中国逐渐建立了自己的独立意识形态,但18年后,哲学理性没有得到充分发展,还是把效果论当成社会学的‘客观’。

  社会学里不存在客观,真理如何确定?这需要对人本质解析,寻找出人不同于动物的特殊存在活动。从现实追踪及其过往到原始社会,寻求相对一致的、社会的基础存在活动,以便找到像自然科学里那样的标尺。我们通过哲学历史得知,科学从15世纪开始从哲学分离,终结于康德,最终划上句号的是马克思。他通过对世俗的关注研究经济学,对黑格尔哲学进行批判,圆满的回答了笛卡尔思维与存在的谜题。思维随着人类物质劳动广泛深入,产生自己的生活物质及其交往的同时,也产生了思维。思维和物质需求同时成为下一个劳动循环起因,是人类的二重本质。

  马克思终结了古典哲学,从思维与存在的命题,转向思维与人的存在、发展的命题。此前思维与存在,寻找何者为本源。马克思把本源连同人体科学交由科学研究,把思维与人的的现实存在链接起来,并追溯人的存在历史。马克思从建立其哲学初始,就不是抽象的思索思维和存在关系,而是现实和历史的说明与动物分离的特殊活动,劳动创造自己的物质生活,就是人类意识与动物意识发生差异的起点,人类与动物分离的起点。马克思的认知论从人类的存在活动出发,黑格尔认知论从静止的思维与对象的关系出发。

  实践唯一论摘取马克思的《费尔巴哈提纲》第二条做依据,这是片面的曲解。该提纲是马克思《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写作完的摘要,用抽象语句列出费尔巴哈哲学的问题要点,提醒自己以便完成对德国古典哲学的批判。马克思已经完成了自己哲学的范式,从理性与现实结合。而提纲的每一条不是完整的论证,既不符合马克思自己的规范,也不符合立论自洽,事实他洽续冾的标准。恩格斯认为该提纲是天才的杰作,这是因为他没有注意到《提纲》与手稿的联系,以为马克思具有理性直观真理的特殊本事。即使给人这样的错觉,也应该把提纲各条作为一个整体。

  提纲第二条:“人的思维是否具有客观的真理性,这不是一个理论的问题,而是一个实践的问题。人应该在实践中证明自己思维的真理性,即自己思维的现实性和力量,自己思维的此岸性。关于思维———离开实践的思维——的现实性或非现实性的争论,是一个纯粹经院哲学的问题。”

  这个人是个抽象的人,违反马克思哲学的基本原则‘从现实的、历史的个人出发’。结合第一条,特指费尔巴哈的‘人’,清楚二人哲学争论的关键。即使这样还是不够的,还要结合第三条从劳动演绎而来的实践:‘环境的改变和人的活动的一致,只能被看做是并合理地理解为变革的实践。’第六条‘,人的本质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第十条‘新唯物主义的立脚点则是人类社会或社会化的人类。’

  实践唯一论把抽象的人,作为全文起点,在批判本本、教条的同时,自己树立了一个新教条。多年来人们把《提纲》作为马克思哲学起点,遮蔽了‘现实’的‘历史’,遮蔽了物质的劳动创造,把抽象的‘实践’作为起点,这完全违背了马克思的历史观。

  读过马克思《1844年手稿》者,才能理解提纲抽象条例的含义。提纲还需要结合此后的《德意志意识形态》来解读,《形态》是提纲的具体阐释。单就提纲解释,除了抽象教条不会给人更多有益的启迪。马克思如果没有《1844年手稿》写作,也就没有《提纲》。哲学是反思前人理论,找出不和谐进行重组的工作,不是猜想假设的天外飞仙,绝不是天才的偶尔奇想。把提纲作为天才的设想,这是哲学、哲学历史的误读。

  唯物论没有进入到‘现实的、历史的个人’研究,还处于思维与存在的猜想之中,没有找到思维的来源和出处。只能是思维的假借模拟猜想,比如物质自然的本质是‘运动’的,世界统一于物质,物质自然是对立统一的。这种来自人类的客观,无论如何逃离不了思维外化为世界,笛卡尔一元论命题范畴,带着主观的局限。思维外化为对象物,在社会学领域带着主观的虚拟猜想,假借客体的立场,成为唯物论翻转向唯心论的踏板。

  实践唯一论紧接着提纲第二条的引文,就开始了猜测,踏上了翻板。“这就非常清楚地告诉我们,一个理论,是否正确反映了客观实际,是不是真理,只能靠社会实践来检验。这是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一个基本原理。”提纲第二条说得是理性与实践的关系。实践是理性指引下人的对象性实现活动,真理性与客观、对象性活动在提纲里同源就是一个词,他们是不能绝然分开的关系。其次,客观实际指什么,社会里有这样的客体标尺吗?结合我们前面对‘客观’的解析,其理论连自己的思维对象都没搞清,更不懂得人们的社会存在和发展才是马克思哲学的对象和主题,假充科学内行,混淆科学与哲学界限,编篡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意识在任何时候都只能是被意识到了的存在,而人们的存在就是他们的现实生活过程。”(《德意志意识形态》2009年版《马恩选集》第一卷152页)。人的思维意识与人的存在活动连接在一起,是伴随劳动这个存在活动发展的。实践是人的物质需要和思维认知二者导引下的活动,在分析人本质中马克思已经论证过。《德意志意识形态》“发展着自己的物质生产和物质交往的人们,在改变自己的这个现实的同时也改变着自己的思维和思维的产物。”(《德意志意识形态》2009年版《马恩选集》第一卷152页)人的实践活动一点都不能离不开人的思维意识。而这种思维意识是经验感性还是抽象理性,理性抽象是否为真,需要生产和交往多次循环,对思维和思维的产物不断总结和抽象。唯一论却把他们分开,看不到联系。其次创造了‘客观实际’一词,而‘客观实际’是真理弱表达形式。以单次实践产生的效果来验证,这在自然科学实验里都不成立,何况社会实践,除非有全能的‘上帝’。马克思使用客观,是哲学历史的继承和过渡,只是在提纲里特殊的抽象,在《手稿》和《形态》里具体论述时,并不以‘客观’为依据。

  由于社会不存在自然科学里的客体‘客观’标定,必须对真理有个明确定义,没有不言自明的‘社会真理’。依据文明社会阶级状况,还必须指明真理认知的主体人群,实践主体,否则实践效果判定就会乱七八糟,如同当下中国社会的争论,撕裂的人群产生截然不同的观点。资产阶级在历史上是革命的,到了当下则是反革命的。‘千百万人民的革命实践’是一个具体的历史时空的名词,当时包括一切反对日本侵略的资产阶级、地主阶级,官僚、知识分子、农民工人。这是个混合的实践主体,不能延续的主体。

  “辩证唯物主义所说的真理是客观真理,是人的思想对于客观世界及其规律的正确反映。”对自然科学基本成立,部分含混。客观是人虚拟客体立场表达的主观认知,是否准确,还要观察物质自然客体的运行轨迹作为立论的他洽和续冾。实践唯一者的立论,没有明白黑格尔把主观与客观混淆的关键:把自然物与人造物混淆了。后人没弄清这一点,把社会人造物当成物质自然客体物,认为具有统一的人们认可的标尺物。

  辩证唯物主义没有看到自然与社会存在运动的差异,把人的活动特征抹杀,看成是物的一般运动。或者把动物的运动特征当成人的,把自然界的规律平移到社会里,这样就与黑格尔一样走向了唯心主义。这样的辩证,在主体与客体随意颠倒,没有明白只有人才能作为社会活动的主体,自然客体只能是人的存在活动和思维对象物。而在辩证唯物主义哪里,则是颠倒的,人的存在活动包括思维意识活动都是自然存在物的被动反映。他们没有明白,自从科学从哲学里分离出去,自然研究脱离了以前纯抽象研究范畴,是研究具体有形的客体之间的关系。哲学不能以抽象、先置的条条框框充当科学的教师爷,而应该虚心的向自然科学请教,总结相应的成果,关注在人类社会的应用,与人的存在发展的关联。把哲学看成为世界观的学问,类似以前的霸主宗教神学那样骄狂,自恋自大。

  辩证唯物论的主要观点:物质存在是第一性,人的思维存在是第二性。那么请问,社会里的人造生活物质,生产工具、机器设备等,包不包含思维意识,没有思维意识能否创造这些物质?思维与人的物质劳动能截然分开吗?物质存在第一,思维意识第二根本解释不了人类的劳动创造活动,只能解释人与动物分离前的共性,分离节点的变更,不能解释此后的人类历史,这是与马克思历史唯物论的最大差别。实践不是与人的思维意识隔离的单纯的身体物质活动,人的存在活动历史表明,实践以人的物质需要和思维意识一起作为先导,实践过程是思维与物质的联合行动,结果同样用先导思维对比,归纳总结抽象纠正。

  社会真理是以人类历史绝大部分存在活动特征为标尺:物质劳动与思维意识的共生为人的本质,改变这种分离的异化趋向,改变分离的前提‘私有雇佣劳动’,使得人类全面发展。这才是整个人类的一致性‘客观’。辩证唯物论没有把劳动创造的‘人’作为历史活动的主体,改变自然和社会的主体。自然方面,人与改造对象‘客体’,不能相互置换。社会方面,劳动创造主体的‘人’,是要解放的‘异化’劳动者,变为思维与劳动创造自由结合的人。这个主体变客体,寄生的‘社会动物’、阻止思维自由的私有雇佣制度也就湮灭了,真理也就没有存在的必要。

  马克思终结了古典哲学,开创了近代哲学,不再采取静止的思维意识与对象的验证方式,而是与人类存在活动结合的认知论。马克思的哲学是人的现实感性与对象命题,与科学假想的前提迥然不同。通过对黑格尔哲学批判,揭示了人是改变自然物质和社会的根本力量,辩证法否定形式只能由人来完成。

  马克思研究社会,是从现实的人与人的关系出发,从人们满足衣食住行的物质生产出发。而不是从先置的世界观出发,不是从抽象的思维与存在出发。社会本质上是实践的,结果不具有唯一和终端性,只有相对性。人类存在是个思维与物质不断联合演绎的过程。二者虽然各自有独自特征,但二者的发展不是长久绝然分开的过程,二者分离的历史是短暂的,走向合一是必然的趋势。这个主题是马克思毕生研究的内容,人类的真理。

  “在思辨终止的地方,在现实生活面前,正是描述人们实践活动和实际发展过程的真正的实证科学开始的地方。关于意识的空话将终止,它们一定会被真正的知识所代替。对现实的描述会使独立的哲学失去生存环境,能够取而代之的充其量不过是从对人类历史发展的考察中抽象出来的最一般的结果的概括。这些抽象本身离开了现实的历史就没有任何价值。”(同上153页)马克思在科学面前非常谦逊,希望科学代替哲学。而科学至今还没有达到期望,哲学还不能消失,但哲学的抽象不能离开‘现实的历史’,人的基本存在活动—-物质生产、劳动,抽象的谈论‘实践’与真理检验问题。

  备注:自然是人与动物的共同起点,没有完全脱离自然的社会。

  马克思以物质生产劳动为哲学起点,其过往的历史也必然是追索的内容,必然涉及到原始社会,人与人一致的对待自然,改造自然物质为生活物质。这就与科学对象—自然物质,发生重叠。但与科学有别,马克思研究劳动起了何等作用,怎样造成了人与动物的存在差别,思维意识差别。科学研究的是二者身体物质上的差别,比如颅脑量大小,脊椎骨变化,四肢骨肉变化。脱离人的自然发展历史(原始社会),自然环境,就无法说起人的起源,人的关系变化,说不清社会的概念和定义。

  “这种考察方法不是没有前提的。它从现实的前提出发,它一刻也不离开这种前提。它的前提是人,但不是处在某种虚幻的离群索居和固定不变状态中的人,而是处在现实的、可以通过经验观察到的、在一定条件下进行的发展过程中的人。只要描绘出这个能动的生活过程,历史就不再像那些本身还是抽象的经验主义者所认为的那样,是一些僵死的事实的汇集,也不再像唯心主义者所认为的那样,是想象的主体的想象活动。(《德意志意识形态》2009年版《马恩选集》第一卷15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