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中社平壤3月5日电 主体35(1946)年3月5日是我国颁布土地改革法令,农民成了土地的主人的历史性日子。
国家从日寇殖民统治获得解放(1945年8月15日)后,新朝鲜实行各项民主改革,其中,土地改革是最让我国人民满腔激情、倍感振奋的。
当时,农民在我国人口中占绝大多数。
在自己的土地上无忧无虑地种好庄稼是我国农民的长期宿愿。伟大领袖金日成同志终究实现了农民长期以来对土地的这一渴望。
金日成同志组织展开抗日革命战争,打败日寇找回沦陷的我国,解放后把土地改革提出为民主改革的首要任务。
金日成同志亲自来到各地农村具体了解农民的要求后,坚持以农民为土地主人的土地改革基本原则,提出了根据无偿没收、无偿分配原则进行土地改革,把没收的土地不归于国家所有而归于个人所有的方针。
在此基础上,金日成同志颁布了《北朝鲜土地改革法令》。
这是完全清除好几千年压迫和剥削耕耘土地的农民的封建土地占有关系的历史性事件,也是开创解决我国农村问题辉煌新历史的巨大事件。
朝鲜仅用20天的时间胜利完成土地改革。结果,无偿没收日寇、亲日派、民族叛徒和地主的100万多公顷土地,并无偿配给了无地或少地的72万多户农民。
土地改革取得圆满成功,我国农民从封建剥削关系和奴役中获得解放,历史上首次成为了土地的主人。
当时,农民们在国家分给的土地上钉上写有自己名字的标桩,反复摩挲分得的土地,以眼泪濡湿标桩,激动得又哭又笑情景依然历历在目,至今深深印在我国人民的心中。(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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