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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泽东在中央苏区的经济理论和实践

作者:萧绍良  更新时间:2019-03-30 18:08:05  来源:民族复兴网  责任编辑:石头

  中国共产党早期独立领导经济建设始于井岗山和中央苏区。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人首创的第一个具有国家形态的革命政权是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政府,在四周白色包围之中坚强地生长和发展。这个崭新的红色政权,在中央政府主席毛泽东的正确领导和陈云、邓子恢、林伯渠、吴亮平、钱之光、李富春等鼎力协助下,从1929年初到1934年10月中旬红军长征。在中央苏区进行了卓有成效的经济建设,取得了辉煌的成就,积累了宝贵的经验。毛泽东政治经济学理论在井岗山初创之后,在中央苏区经济建设的实践中得到进一步发展,并将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理论同中国经济实际相结合,提出了党指导经济建设的具体方针政策,发展了与当时中国国情相适应的经济建设理论。

  一、在中央苏区开展经济建设的必要性

  中央苏区时期是我党我军极其困难的时期,一方面,以赣南闽西为主的中央苏区地处边陲,经济落后,工业基础薄弱,以小农经济和家庭小手工业为主,人民长期受到封建地主阶级的剥削和压迫,频繁的军阀混战使政权更迭,加剧了社会动荡,基本生活都很难保证,根本没有多余物资支援革命战争;另一方面,中央苏区一直处于严密的经济封锁之中,国民党反动派为了消灭刚刚诞生的苏维埃政权,从1932年开始就对中央苏区实行经济封锁,在白区计口售油、售盐,在赤白交接处设立“封锁卡”,严禁商品流入苏区,并把群众的粮食搜掠到封锁网的堡垒中去,妄图使苏区弹尽粮绝。中央苏区本身的贫穷落后,加上敌人的经济封锁,使得苏区的军需供应和群众的日常生活陷入困境,如果不发展经济,革命战争将无以为继。在这种情况下,开展苏区的经济建设就显得极为必要。

  中央苏区的经济建设,是在完成土地革命、建立红色政权的基础上进行的。从1929年春到1931年秋,毛泽东、朱德等领导根据地军民,在赣南、闽西广泛发动群众,开展武装斗争,实行土地革命,建立红色政权,中央红军连续三次取得反“围剿”战争的伟大胜利,赣南、闽西连成一片,形成拥有21座县城、面积8.4万平方公里、人口453万的全国最大的中央革命根据地(即中央苏区)。在此基础上,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在瑞金叶坪召开的中华苏维埃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上宣告诞生。这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实行工农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这个新生的国家政权,雄踞在中国南部的红土地上,并经历了一个不断巩固扩大和稳定发展的阶段,这就为中央苏区开展经济建设提供了客观条件和实际可能。中央政府主席毛泽东在战争大胜之后,致力于根据地经济建设方面的运筹和决策。

  为了加强对苏区经济建设的领导,1933年2月,毛泽东和中央政府决定增设国民经济部,委任财政部长邓子恢兼任国民经济部部长(后由林伯渠、吴亮平继任)。4月,国民经济部成立,下设设计局、粮食调剂局、合作社指导委员会、国营企业局和对外贸易处等机构,具体负责苏区经济建设工作。中央人民委员会在第10号训令中提出:目前经济建设上的中心工作,是“农业与工业生产的发展,粮食的调剂,合作社的扩大,对外贸易处的建立,国有企业的发展等”;经济建设的根本方针是“提高苏区的各业生产,扩大对内对外贸易,发展苏区的国民经济,打破敌人的经济封锁”,并强调指出“这在目前激烈发展的国内战争环境下,有第一等重要意义。”

  1933年8月,中央苏区南部17县和北部11县经济建设大会,分别在瑞金和博生(即宁都县)召开。毛泽东、林伯渠等参加了南部17县经济建设大会,毛泽东还在大会上作了《粉碎敌人五次“围剿”与苏维埃经济建设任务》的报告(《必须注意经济工作》一文即其中的一部分)。大会的《决议》号召“全苏区的劳苦群众,团结在党和苏维埃中央政府的正确领导之下,大规模的开展经济建设,保障革命战争的物质需要”。吴亮平、李富春等参加了北部11县经济建设大会,并在会上宣读了毛泽东的上述报告。这两次经济建设大会的召开,是中央苏区全面开展经济建设的标志。从此,轰轰烈烈的经济建设热潮开始了。

  1934年1月,苏维埃中央政府在瑞金沙洲坝召开了第二次全苏大会,毛泽东在大会上作了长篇报告(《我们的经济政策》一文即其中的一部分),全面总结了中央苏区两年多来的工作特别是经济建设方面的成就和经验。此后直到同年10月,根据地经济建设工作仍在持续进行。

  毛泽东的上述两个报告,全面系统地提出了根据地经济建设的任务、方针和各项政策,是中央苏区经济建设工作的行动纲领和经验总结,代表了苏区党和毛泽东这一时期关于经济建设的正确理论,是马克思列宁主义的普遍真理与中国根据地农村实际相结合的重要文献。

  二、中央苏区经济工作的指导原则

  当时对于要不要进行经济建设,怎样处理革命战争与经济建设的关系等问题,党内存在着两种错误观点。一种观点认为革命战争环境下不可能开展经济建设。由于受到王明“左”倾错误路线影响,各级苏维埃政府都忙于“扩红”和革命战争,对经济建设则极为漠视,“认为革命战争已经忙不过来,哪里有闲工夫去做经济建设工作,因此遇到谁谈经济建设,就要骂为‘右倾’。他们认为革命战争环境没有进行经济建设的可能,要等战争最后胜利了,有了和平的安静的环境,才能进行经济建设” 。另一种观点则忽视革命战争,却把经济建设看成是一切任务的中心,“以为经济建设已经是当前一切任务的中心,而忽视革命战争,离开革命战争去进行经济建设” ,并脱离实际地提出了实行“大盐业计划”、“大军工计划”等等。这两种错误观点和做法的存在,极大地妨碍了苏区经济建设的正常开展。

  毛泽东在充分估计苏区斗争的长期性和复杂性的基础上,指出了上述两种经济观点和做法的错误,提出了在革命战争时期开展经济建设的指导性理论。针对第一种错误观点,毛泽东指出:“只有开展经济战线方面的工作,发展红色区域的经济,才能使革命战争得到相当的物质基础,才能顺利地开展我们军事上的进攻,给敌人的‘围剿’以有力的打击;才能使我们有力量去扩大红军,把我们的战线开展到几千里路的地方去……使我们的红军减少自己找给养的这一部分工作,专心一意去打敌人;也才能使我们的广大群众都得到生活上的相当的满足,而更加高兴地去当红军,去做革命工作。” 对于第二种错误观点,毛泽东指出:“只有在国内战争完结之后,才说得上也才应该说以经济建设为一切任务的中心。在国内战争中企图进行和平的,为将来所应有而现在所不应有的,为将来的环境所许可而现在的环境不许可的那些经济建设工作,只是一种瞎想。当前的工作是战争所迫切地要求的一些工作。这些工作每件都是为着战争,而不是离开战争的和平事业。” 在批评这两种错误观点的同时,毛泽东根据中央苏区的实际情况,实事求是、高瞻远瞩地提出了“经济服务于战争”的指导理论,“ 经济建设必须是环绕着革命战争这个中心任务的。革命战争是当前的中心任务,经济建设事业是为着它的,是环绕着它的,是服从于它的” 。“进行一切可能的和必须的经济方面的建设,集中经济力量供给战争” 。这个指导思想的提出解决了怎样正确处理革命战争与经济建设关系的问题,为苏区的经济建设指明了方向。

  三、中央苏区经济理论的具体实践

  1932年10月宁都会议后,毛泽东遭遇王明“左”倾错误的排挤,离开了中央苏区军事领导岗位。1933年1月下旬,他重新回到瑞金,将主要时间和精力放在了中央苏区的经济建设上。在“一要打仗,二要建设”的指导方针下,毛泽东在中央苏区开展了经济建设的具体实践,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组织领导工作,并在这个过程中创新、发展和丰富了自己的经济理论,形成了一整套在战争环境中进行经济建设的理论。

  (一)以农业生产为中心,加强党和政府对农业的领导

  早在井冈山革命根据地斗争时期,毛泽东就十分重视农业生产,在领导中央苏区经济建设的过程中,面对苏区农业人口占总人口90%的现实,毛泽东更是明确提出必须把农业放在苏区经济建设第一位的理论。他认为:“在目前条件下,农业生产是我们经济建设工作的第一位,它不但需要解决最重要的粮食问题,而且需要解决衣服、砂糖、纸张等项日常用品的原料即棉、麻、蔗、竹的供给问题。” 这个政策是完全符合苏区实际和革命发展需要的。因为只有解决农业这个基本问题,才能解决人民的基本生活问题和军队的物质供给问题,而且只有农业发展了,苏区其他各项建设才能有物质保障。

  苏区的农业生产是在战争环境下进行的,面临着一系列特殊的问题,其中最突出的就是劳动力不足的问题。苏区青壮年男子大量参加红军和外出工作造成农村的劳动力大大减少,如兴国长冈乡“男子只八十七人,女子竟占三百二十六人(一与四之比)” 。上才溪乡有男47人,女581人;下才溪乡有男232人,女422人。农村劳动力不足严重影响了苏区农业生产的发展。为克服这一困难,苏区农村出现了数户家庭自愿联合、劳动力互相调剂使用的耕田队。1930年6月,毛泽东到才溪乡视察工作时,充分肯定了耕田队这种农业组织形式,并提议将耕田队扩大为“互助社”。这个建议很快得到落实,第二年夏收期间,中央苏区第一个劳动合作社在才溪乡成立。11月,在总结才溪乡经验的基础上,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颁布了《耕田队条例》,使劳动互助组织在苏区迅速推广;1933年,又颁布了《劳动互助组组织纲要》,进一步推动了劳动互助社发展。劳动互助社调整了劳动力的分配,使生产力得到充分利用,对迅速发展苏区农业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除了劳动互助社外,苏区为解决耕牛不足的问题,还广泛组织犁牛合作社。毛泽东对此高度重视,强调“组织犁牛合作社,动员一切无牛人家自动地合股买牛共同使用,是我们应该注意的事” 。他还组织苏维埃政府多次开会讨论农村中的耕牛问题,并发布文告,要求各地政府切实帮助农民克服缺乏耕牛、农具、粮食、种子等困难,并要求各地政府在农民自愿的基础上帮助农民成立犁牛站,调剂耕牛余缺。除此之外,毛泽东还根据农村男少女多的情况,提出发动妇女参加劳动的理论,要求苏区各级政府“有组织的调剂劳动力和推动妇女参加劳动是我们农业生产的最基本任务” 。大批妇女抛开了旧观念,投入到农业生产当中,农村的劳动力得到了进一步的解放。

  苏区时期,毛泽东提出了发展农业的一系列重要理论,如农业工作第一位的理论、组织互助合作社的理论、调剂农业劳动力的理论、发动妇女参加农业生产的理论等等。这些经济理论都非常切合当时的战争环境,而且在这些经济理论的指导下,一系列兴农措施得到实施,苏区的农业生产迅速恢复和发展,为巩固革命根据地提供了重要的物质保障。

  (二)发展苏区工业和对外贸易,打破敌人的经济封锁

  苏区工业基础薄弱,仅有的手工业也日趋衰落,而我党对于发展苏区的工业没有任何经验可循。为保障战争的需要和维系新生的红色政权,毛泽东主持苏区的经济建设时,通过大量的调查研究,为苏区的工业建设制定了一般性的指导原则,从而为苏区的工业发展指明了方向。首先,毛泽东指出,苏区在敌人的封锁下,“货物出口发生困难”,“红色区域的许多工业生产是衰落了”,但是“因为广大群众的需要,我们自己即有广泛的市场”,所以发展工业“应该首先为着自给,其次也是为着出口,有计划地恢复和发展手工业和某些工业” 。也就是说,发展工业的目的是供给战争,满足群众生活需求,其次才考虑对外贸易。在这一理论的指导下,苏区建立了以中央兵工厂、被服厂为主体的军需产业,以中央钨砂公司为代表的出口产业,同时还发展了大量民用工业,为苏区人民提供生活必需品,生产苏区缺乏的物资,如闽浙赣边区为了解决食盐的缺乏,进行了硝盐的制造。其次,毛泽东提出,发展苏区工业要有适当的计划,“在散漫的手工业基础上,全部的精密计划当然不可能。但是关于某些主要事业,首先是国家经营和合作社经营的事业,相当精密的生产计划,却是完全必要的。确切地计算原料的生产,计算到敌区和我区的销量,是我们每一种国营工业和合作社工业从开始进行的时候就必须注意的” 。在这两条原则的指导下,苏区工业建设朝着正确的方向较快地发展,工业产品产量明显提高,保障了革命战争和群众生活的需要。

  随着苏区农业、工业的发展,生产能力的提高,有了可供交易的物资,使得与白区进行贸易有了可能性。同时,由于敌人占据中心城市,控制着工业生产,对革命根据地实行严密的经济封锁,切断了苏区同白区的工业品的交换,造成苏区日用工业品奇缺,农副产品滞销,工农业产品价格剪刀差不断扩大,影响了各项建设工作的开展,使得开放赤白贸易有了必要性。因此,毛泽东提出:“有计划地组织人民的对外贸易,并且由国家直接经营若干项必要的商品流通,例如食盐和布匹的输入,粮食和钨砂的输出,以及粮食在内部的调剂等,现在是异常的需要的了。” 在毛泽东的领导下,1933年4月,苏维埃临时中央政府正式成立了中央国民经济部对外贸易总局,又称中央对外贸易局,并在赣县的江口、闽西的汀州、会昌的乱石、吉安的值夏等地设立了直属对外贸易分局。中央对外贸易总局以统管苏区外贸业务为主,苏区货物的具体进出口业务由四个直属分局负责。中央苏区的对外贸易,实际上是以货换货,以物换物。把苏区生产的粮食、钨砂、木材等出口到白区,换回食盐、布匹、军工材料和医药器材等。经过中央对外贸易总局和下属机构及广大红色外贸战士的共同努力,中央苏区的对外贸易工作取得了极大的成功,为打破国民党的经济封锁,缓解苏区物资供应紧缺的困难,满足苏区军民生活,支援革命战争,促进苏区经济建设,作出了重大贡献。1934年1月,毛泽东在“全苏第二次代表大会”的报告中指出“由于对外贸易局等机关的设立,已经得到初步的成绩”。

  (三)调整经济结构,实行国营经济、合作社经济和私人经济“同时并进”的发展方略

  毛泽东将工业根据其经济成分科学地划分为三类,指出“现在我们的国民经济,是由国营事业、合作社事业和私人事业这三方面组成的”,并提出采取不同的政策,“同时并进”地发展三种经济。

  首先,毛泽东提出“尽可能地发展国营经济”的指导理论,并估计“它们的前途是不可限量的”。苏区的国营经济,是苏维埃政府直接经营的企业和商业,属于苏维埃人民所有,数量虽然有限,“只限于可能的和必需的一部分” ,但都是关系国计民生的军需工业和民用工业,直接影响着苏区的革命战争和经济建设,是苏区经济的中坚力量,所以也成为党和政府经济工作的重点。苏区共兴办了中央兵工厂、中央被服厂、造币厂、纺织厂等32家国营工厂。

  其次,毛泽东认为苏区的合作社经济是以群众性的股份集资为“轮带”的集团经济,是苏区经济建设的“主要之一环”,是“党与农民的连锁”,并鼓励“大规模发展合作社经济”。苏区合作社经济发展迅速,1933年9月,苏区17个县“共有合作社一千四百二十三个,股金三十余万”,其中发展得最好的是消费合作社和粮食合作社,其次是生产合作社。合作社的发展有力地抵制了奸商的盘剥,并调剂了广大工农的生活和生产需求。毛泽东对此欣喜地指出:“合作社经济和国营经济配合起来,经过长期的发展,将成为经济方面的巨大力量,将对私人经济逐渐占优势并取得领导的地位。”

  第三,对于当时在苏区占绝对优势的私人经济,毛泽东清晰地认识到“目前私人经济的发展,是国家的利益和人民的利益所需要的”,而且在苏区经济中“是占着绝对的优势,并且在相当长的期间内也必然还是优势”,一贯主张“提倡和奖励私人经济”。 这一理论与政策,完全符合中央苏区农村的实际情况,具有重要和深远的意义。也正是在这些政策的指导下,苏区的私营工商业克服了“左”倾政策的阻力,得到了恢复和发展,促进了苏区市场的繁荣。

  (四)坚持走群众路线,广泛动员和依靠群众进行经济建设,并使经济发展的成果惠及人民

  中央苏区的经济建设是一场轰轰烈烈的群众运动,开展经济建设与革命战争一样,需要动员和依靠广大人民群众,这是毛泽东一直倡导的经济指导方针。他认为:“革命战争的激烈发展,要求我们动员群众,立即开展经济战线上的运动,进行各项必要和可能的经济建设事业。” 他还进一步提出了动员群众的具体方法:一是依靠群众团体,“使工会动员它的会员群众都加入到经济战线上来”;二是加强宣传工作,通过群众大会“把革命战争和经济建设的关系”及“改良群众的生活,增加斗争的力量”在群众中宣传,“把群众的热情提高起来”,并号召群众为经济建设服务;三是要注意动员群众的方式,避免官僚主义和命令主义,“要的是努力宣传,说服群众,按照具体的环境,具体地表现出来的群众情绪,去发展合作社,去推销公债,去做一切经济动员的工作” 。

  对于经济发展的目的,毛泽东认为经济建设不仅要服务于革命战争,而且要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解决群众的实际问题,让人民能够分享经济的成果。他提出发展经济的目的在于“解决群众的穿衣问题,吃饭问题,住房问题,柴米油盐问题,疾病卫生问题,婚姻问题”。为树立苏维埃工作人员正确的经济建设思想,毛泽东在“全苏二大”的报告中还强调要通过经济建设解决群众生活上的问题,提高人民生活水平,让“广大群众认识到我们是代表他们的利益的,是和他们呼吸相通的”。

  四、中央苏区经济理论的形成、发展和启示

  中央苏区时期的经济建设,是中国共产党在中央苏区局部执政的伟大实践,是毛泽东领导经济建设的成功探索。同时,这段时期也是毛泽东政治经济学理论在实践中形成和发展的重要时期。毛泽东关于经济建设服从于革命战争的理论,关于把农业放在经济建设首位的理论,关于各种经济成分“同时并进”的理论,关于进行赤白贸易的理论,关于动员和依靠群众参加经济建设的理论,以及通过经济建设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的理论,都是毛泽东依靠党、依靠革命队伍、依靠人民群众的智慧结晶,都是马列主义的普遍真理与苏区实际相结合的创造性成果,其意义极为深远。

  中央苏区时期的毛泽东政治经济学理论的形成和发展,标志着我党新民主主义经济理论已经开始形成。这些经济理论,不仅对当时的经济建设具有重要指导意义,使国营事业和集体事业作为社会主义经济的萌芽应运而生,使苏区经济结构性蓬勃发展,而且对于之后的社会主义经济建设也提供了极其宝贵的经验和借鉴。今天重温和审视中央苏区时期的毛泽东政治经济学建设理论,对我党当前建设和发展中国特点的社会主义也仍然具有启示意义。

  首先,经济建设的政策要切合实际,符合国情。在革命战争年代,毛泽东提出以革命战争为中心,经济建设要服从于革命战争的理论,以保障苏区的军需民用。当前我国正处在社会主义建设时期,我们党的工作重心也早已发生了转变。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围绕经济问题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讲话。他强调指出:“我们这么大个国家、这么多人口,仍然要牢牢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同时,要全面认识持续健康发展和生产总值增长的关系,防止把发展简单化为增加生产总值,……各级都要追求实实在在、没有水分的生产总值,追求有效益、有质量、可持续的经济发展。” 这是符合中国国情的,也是走中国特点社会主义道路的要求。

  其次,坚持将农业作为国民经济的基础。中央苏区时期,毛泽东将农业放在经济建设的首位,通过农业的发展为革命战争奠定了物质基础。当前农业人口仍占我国人口的大多数,坚持走社会主义集体经济道路、破解“三农”问题、推动农业现代化、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等始终应是党的工作整体布局的重心,关系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大局,因此,仍有必要将农业作为国民经济的基础来抓紧抓好。

  第三,现阶段仍要坚持多元经济结构。毛泽东关于国营经济、集体经济、私人经济三种经济“同时并进”的发展模式,对当前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经济制度仍有借鉴价值,它要求我们既要毫不动摇地大力巩固、完善和发展公有制主体经济,又要坚持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沿着社会主义方向发展,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讲求最大经济效率。这也是继续实行“赶超”发展战略所必需的,但要限制和防范资本主义经济成分的种种弊端。

  第四,实行正确的财政经济政策。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制定正确的财政经济政策,实施稳健的财政、税收、外贸、货币、金融政策,无论在革命战争年代,还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时期,都是十分重要的。当年中央苏区在这些方面的创造性举措、制度虽然不甚成熟完备,但弥足珍贵。在我国改革发展进入关键阶段的当前,只有深化财税、外贸、金融体制改革,实现国民经济多快好省的发展,才能进一步增强我国经济实力,彰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强大生机和活力。

  第五,经济建设要切实关注民生。群众路线始终贯穿于毛泽东政治经济学理论之中,中央苏区动员和依靠群众参加经济建设,并切实关注和解决民生问题,始终体现着我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宗旨。在新的历史时期,更要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解决群众的实际问题,让人民群众能够分享经济改革和发展的成果。我们党提出的民生建设,正是对苏区优良革命传统的传承和发展,必将进一步推进社会主义社会经济的健康发展。

  第六,国营事业和集体事业仍然要坚持计划经济。我们党早在中央苏区时期就把公有制经济与计划经济密切相结合,高效率发展经济,保障革命战争供给,改善人民群众生活,体现了社会主义经济的优越性。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的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包括国营经济和城乡集体经济的发展,为持续实行计划经济打下了坚实的基础。计划经济正是社会主义强大的优越性之一。我们应当牢记毛泽东关于“国家经营和合作社经营的事业,相当精密的生产计划,却是完全必要的。确切地计算原料的生产,计算到敌区和我区的销量,是我们每一种国营工业和合作社工业从开始进行的时候就必须注意的”教导,继续毫不动摇地坚持和发扬我们长期实行计划经济的宝贵经验,争取稳健持久的发展,更加辉煌的成就。

  (摘自《毛泽东政治经济学理论辑要》书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