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纪兰1929年出生于山西省平顺县。抗战时期,她就曾担任村里纺花织布小组组长。嫁到西沟村后,她一样积极参加劳动。1951年西沟村成立初级农业合作社时,她担任了副社长。按照当时的规定,干同样的工作,女社员只有男社员一半的工分。
她发现这种不合理的计酬机制严重挫伤了妇女参加社会劳动的积极性,很多妇女只愿操持家务,而这在当时又妨碍着妇女地位的提高。
为了证明“男女同工同酬”的合理性,她组织女社员同男社员开展劳动竞赛,证明了女性劳动能力并不比男性差。1952年,西沟村就实现了“男女干一样的活,应记一样的工分”。
1954年9月,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上,申纪兰倡导的“男女同工同酬”被写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部宪法。
改革开放以来,申纪兰勇于改革,大胆创新,为发展农业和农村集体经济、推动老区经济建设和老区人民脱贫攻坚作出巨大贡献。结合她外出考察的经验,1985年西沟村建立起一家村办铁合金厂,当年实现利润150万元。此后,西沟村又建立起磁钢厂、石料厂、饮料厂,村办企业办得风生水起。
后来,为保护生态环境,申纪兰和西沟村村民决定关闭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要求的铁合金厂,代之以纺织服装和香菇种植等特色产业,再加上独一无二的红色文化资源,西沟村成功实现了“赛道转换”。
在担任全国人大代表的几十年间,申纪兰提出的一件件接地气的建议和议案,涉及交通、供水、供热、供气等多个和人民生活密切相关的领域,改善了人民生活。申纪兰曾说:“当人大代表,就要代表人民,代表人民说话,代表人民办事。”
申纪兰一生不忘初心。1973年至1983年担任山西省妇联主任期间,她坚决不领厅级领导干部工资,不转干部身份。她曾荣获“全国劳动模范”“全国优秀共产党员”“改革先锋”“最美奋斗者”、第一届“全国敬业奉献道德模范”等称号,2019年成为首批“共和国勋章”获得者。
2020年6月28日,申纪兰在山西省长治市逝世,享年91岁。
(据新华社太原5月28日电 记者许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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