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云诗歌帝国之——老榆树(二十四):别侮辱我的妈妈
——献给苹果树系列
(12月28日下午15时许,一名13岁的女孩赵小花(化名)自金昌市永昌县文化广场附近的高层建筑17楼上跳下,当场身亡。赵小花的父亲赵长军告诉记者,12月28日13时10分许,他妻子接到女儿赵小花的电话,说她在华东超市被扣了,希望妈妈赶紧到超市来。不久,他妻子又赶到赵长军的爆米花摊点要钱,说女儿赵小花在超市出了点事,自己身上只有10多元钱,现在超市要求赔钱。赵长军便把身上所有的钱全部都给了妻子。
下午14时许,赵长军的妻子回到了摊点。赵长军便向妻子询问情况,妻子说,超市工作人员说女儿赵小花偷了超市的巧克力,她把身上仅有的95元钱全部赔给了超市。(赔钱的过程是这样:商家非要100,母亲钱不够,把孩子扣在那里,跑去找卖爆米花的父亲,凑了仅有的95元,商家还说不行。。。。。。)赵长军追问:“女儿小花呢?”妻子回答:“赔钱的时候,孩子一溜烟就跑了,大概是去上课了吧!”赵长军隐隐感觉到不安,他打发妻子到女儿上学的永昌县七中去看看。当赵小花的妈妈赶到学校门口时,正好接到女儿班主任老师打来的电话,老师问孩子为什么没有到学校上课?赵小花的妈妈一听顿时慌了。她和赵长军及亲戚朋友们到永昌县城各处去寻找。大约在下午15时许,听到有人说广场有一个小姑娘跳楼了,那里围了一堆人。随后,赵长军等人还未赶到女儿跳楼的高层附近,赵长军的妻子便晕了过去。)
老板,请让我,一个13岁的孩子,
承担所犯的所有罪责;
我愿以我小小的生命
去抵偿你那块巧克力;
只是,请别侮辱我的妈妈,
别向她说那些恶劣的言辞;
你们可以任意将我责骂,
只是别打我妈妈的脸!
当她在你们面前
羞愧得面红耳赤的时候;
站在一旁的我
已心如刀割;
她是我的妈妈,妈妈,
是我慈爱的整个云天;
是她每日将我呵护,
给了我人间最初的温暖。。。。。。。
压垮我的最后一根稻草啊
正是妈妈那痛苦的神色;
她那眼中无声滚动的泪水
对我无疑是死刑的判决!
就不要说一朵花的柔弱吧,
妈妈,我真的好难过,好难过;
您可知在我最后的心中
除了冰还有纯粹的怒火!
我要以惊天一跳,
向世界宣示一个穷人孩子的尊严;
随着我花瓣摔碎的
还有这世界的虚伪不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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