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欲收购《明报》的传闻大概是2015年底传媒圈最热话题,网友调侃马云是因为爱看金庸小说才萌生此意。在内地读者印象中,提起《明报》首先想到金庸,《明报》为金庸一手创办,他的《神雕侠侣》《倚天屠龙记》《天龙八部》《笑傲江湖》等名作都是在《明报》连载发表,成就了《明报》巨大的发行量,内地读者也多是因为武侠小说才知道《明报》这张报纸。
但是,《明报》不是一张小说报,而是持续了民国文人办报传统的报纸,这与金庸的早年经历密不可分。
金庸进入报界,是在民国三十五年(1946)的岁末,担任《东南日报》的外勤记者。其时,民国报人的典范、《大公报》创始人之一张季鸾已经病逝5年。1947年的年中,金庸也进入了如日中天的《大公报》,报馆负责人是王芸生。
1948年3月,金庸被派往香港,为《大公报》香港版效力,顶头上司是另一位《大公报》的创始人胡政之。然而金庸到港未及一月,胡政之便被迫离港回沪就医。金庸从此留港,直到1957年冬天离开《大公报》,开始了创立《明报》的独立报人生涯。
这10年,恰恰是《大公报》转型的10年。天津的《大公报》改名为《进步日报》,上海与重庆的《大公报》则风雨飘摇,并被毛泽东明令指派“分工报道国际新闻与财政新闻”。王芸生在此期间写下长篇回忆录《1926年到1949年的旧大公报》,其子王芝琛说:“后来我看了,简直是心惊肉跳,那就是往他自己和大公报头上扣屎盆子啊,一盆一盆的!”有知情人士告诉过王芝琛,当时的中央领导人曾私下指示:不把《大公报》批倒批臭,无产阶级新闻观就立不起来。(王芝琛《彻头彻尾的新闻人》)
后来金庸曾这样评价《大公报》:“当时在中国它是最有地位(但销数不是很多)的报纸,对舆论也很有影响力。我从学生时代就很喜欢这样一份报纸。后来到香港,我也在《大公报》服务。但后来它改变路线,和过去的传统完全断绝。”
接续民国报业传统
我们可以推想,虽然《明报》(本来起名为《野马》)一开始只是想办成一份没有新闻的小说小型报,但一旦出于市场敏感(据说是听从报贩建议),金庸与沈宝新决定将《明报》从四开改成对开,变成“有新闻的日报”,负责编辑部的金庸,当然会将他最为熟稔的《大公报》理念与架构,照搬到《明报》来。
民国时代的《大公报》,就理念来说,是自张季鸾到王芸生都坚持的“文人论政”。更为人熟知的“四不方针”(“不党、不卖、不私、不盲”)则是《大公报》自我确立的“报格”。“四不”是由“文人论政”这一理念决定的,因为文人办报,不隶属于政府,也不接受财团资助,只靠销量与广告维持,所以有实行“四不”的可能性。
中国报业,自晚清以来,就难以摆脱对官对商的依赖,1916年,李大钊曾猛烈批评中国报业“为经济所困而呻吟于势力者之前,仰人鼻息,以供其驱策之用”。
为了实现独立自主的舆论理想,李大钊加入同人刊物《新青年》,但《新青年》却在1917年底因为“不能广行”而遭到出版方群益书社“中止”的威胁,如果不是碰上五四运动大潮,这份销量不佳的同人刊物照样岌岌可危。
第一份没有政治背景,能靠自身盈利维持的报纸,当属邵飘萍的《京报》。
《京报》的成功,正是依靠邵飘萍个人言论的力量,如他在五四运动前夕大声疾呼“必使政府听民意”,更重要的是,邵飘萍“十分重视利用和依靠社会力量”,自己担任北京大学新闻学讲师,并创办《京报副刊》《莽原》等23个副刊,有效地建立了文人集团与公共舆论之间的联系。正是遵循邵飘萍的榜样,1926年吴鼎昌、胡政之、张季鸾联手创办新记《大公报》,让“文人办报”“文人论政”成为现实。
不过,张季鸾抗战时在《抗战与报人》一文中明确指出:中国报纸正从清末民初的“英美式的自由主义”的“文人办报”逐渐“循着资本主义的原则”过渡到“商业化”的“大规模经营”。他认为,“此种商业性质,其本身限制了言论自由,但因经济雄厚之故,对于报人职业的独立,却增加了保障”。
金庸身在《大公报》十余年,耳濡目染,对民国报业发展的历程不可能一无所知。事实上,看《明报》创办之后的方针与道路,与上述民国报业的路径大致相符。
金庸自己出身左派《大公报》,但在《明报》创始之初,便在社评中反复强调“立场超然”,如1959年10月16日社评:“本报自称不左不右,绝对中立??(香港报纸)真正中立者惟《明报》一家。”后来又更明白地说明“我们不是共产主义者,也不是反共人士”(1960年2月21日社评)。1963年,金庸更是提出了“明辨是非,积极中立”,并解释道《明报》“乃是站在中国人的爱国立场,对中共和国府的施政一视同仁地对待,凡是有利于国家和老百姓者,我们赞扬之,有害于国家和老百姓者,我们反对之。如果国家的利益和老百姓的利益发生矛盾之时,我们以老百姓为重”(1963年1月17日)。
终于还是“文人办报”
《明报》初创,并非有什么宏图大志,金庸与沈宝新都很现实地把赚钱放在第一位。如开设股评版、马经版,大登明星八卦与情色凶杀新闻,而且每逢销量下滑,便放出更多的艳照艳闻这一法宝(沈宝新唯一坚持的报格,是《明报》不接受色情广告)。
依照金庸的本意,《明报》应该像《成报》那样办成“粤港报纸”,所以《明报》从语言上,无论社评还是小说,都刻意地使用并非金庸等撰稿人熟悉的粤语。金庸在早期小说如《书剑恩仇录》《碧血剑》中,即掺杂了不少的粤语词汇。《明报》初创,社评里也出现过“系嗰部近代历史读起上嚟最为冇瘾,唔系割地,就系赔款,又或者派大臣登门道歉,嗰时做正中国人,真系衰之极矣”这样风格的词句。
这也是从晚清报纸起就喜欢玩的花样。不过《明报》的方言特色也坚持不下去。这说明金庸办报,本土化并非他的优势所在。他的优势在于承继大陆的“文人办报”传统,以及由这种传统发展出的“新闻自由”“文人论政”“积极中立”等等特色。
其时的香港,也正处于人口急剧膨胀、经济即将起飞的当口。经济格局的定型,法治社会的建立,意识形态的冲突,都在这块小小的土地渐次展开。《明报》的创立,如果刨去它与香港大部分报纸的共同点,它的特色,还是在“文人办报”这一点上。
众所周知,《明报》向“知识分子报纸”转型的标志性事件是1962年的“五月人潮”。面对大陆逃港的难民潮流,港英政府与北京方面的共识都是“不予报道”,《明报》作为标榜中立、但与左派报纸交好的一份报纸,报道难民潮当然会顶着巨大压力。事实上,金庸也是在编辑、记者的强烈要求下,才逐渐放开对难民潮的报道,并呼吁向难民捐款捐物,呼吁港英政府以民生为本。
这次事件,很能看出金庸作为《明报》主事人,办报理念与性格中的矛盾之处。一方面,金庸有商人的特质(初三就曾编售生平第一本畅销书《献给投考初中者》),即所谓“企业家精神”,和气生财是商家信条,尤其面对的是港英政府与左派友报这样的连根连须的庞然大物。而另一方面,金庸身上有民国的报人传统,即张季鸾所谓“对政治,贵敢言,对新闻,贵争快,从消极的说,是反统制,反干涉”。金庸两年后曾在社评中回顾当时的心路历程:“我们明知这会得罪许多朋友,会使得我们以后一生的日子很不平安,会使我们负上许许多多的罪名。然而,《明报》刊登过许多武侠小说,我们赞扬坚持正义的心灵,难道在说了许多年风凉话之后,当自己遇到危机的时候,就去做卑鄙无耻的小人么?”(1964年12月8日)
研究金庸者,往往喜引陈平原《超越“雅俗”——金庸的成功及武侠小说》的这段话:“同时写作政论与小说,使得金庸的武侠小说往往感慨遥深。撰写政论时,自是充满入世精神,即便写作‘娱乐性读物’,金庸也并非一味‘消闲’??儒道之互补、出入之调和、自由与责任、个人与国家,在金庸这里,既落实在大侠精神之阐发,也体现为小说政论之间的巨大张力。”加入政论家金庸的角度,固然可以丰富金庸小说的解读,反过来,小说中的情怀,也不可能与现实政治完全区隔。
有论者总结《明报》的报业精神为四项:“高举儒家思想”“强烈的民族意识”“崇尚自由”“反战”。揆诸自1959年至1992年的《明报》,这四项大体成立,但考察具体的新闻个案,则该四项精神未必没有扞格之处。如在《明报》与左派报业“要裤子还是要核子”的论战中,《明报》“宁要裤子,不要核弹”的立场,当然有儒家“民胞物与”的影响,但在对方看来,却是置民族大义于不顾,“恶毒反华”“大发其污蔑祖国的妖论”;再如金庸对自由的崇尚与追求尽人皆知,一曲《笑傲江湖》倾倒万千读者,“五月人潮”事件中反对港英政府,“文化大革命”中屡屡批评北京,都被称为自由主义知识分子的表率,然而1960年台湾当局拘捕《自由中国》发行人雷震,制造震惊中外的“雷震案”,台岛内外自由主义者纷纷声援,胡适只因保持沉默,便招致诸多自由主义者不满,认为有损胡适晚节。金庸身处港岛,并无政治压力,却主动支持台湾当局,认为“如雷震之徒,尽管捉之”(1960年9月6日)。究其因,是金庸认为雷震“受美国人之大力支持”,“主张由美国人监督中国内政,又主张成立‘中台国’”,他支持台湾当局逮捕法办雷震,是出于“强烈的民族意识”,而将“言论自由”放在了一边。即如《明报》在成名之役“五月人潮”报道中,既反抗港英当局与左派报纸的新闻封锁,也时时要求读者“顾全大局”,反对与港英当局的当面暴力冲突。金庸个人办报理念与政治思想的矛盾之处,让《明报》的立场随时势而移易,并非一成不变。
“一人报纸”的利弊与困境
虽然张季鸾提出中国报业当向商业化的大规模经营转化,但从邵飘萍到张季鸾,再到王芸生,民国最典型的报业运作方式仍是“一人报纸”。如王芸生经常说:“《大公报》就是王芸生,王芸生就是《大公报》。”
《明报》“五月人潮”报道的逆袭,虽然有记者与编辑施加压力的成分,但最终大规模报道的决策仍然出自金庸独断。纵然《明报》后来已经成为香港最有影响力的报纸之一,员工多达600人,金庸仍然牢牢控制着“社评”与“副刊”两大块。
大部分社评由金庸亲自撰写,联系知识界的副刊,编辑既无约稿权,也无退稿权,连作者稿费都是金庸一言而决。1989年11月,香港中文大学新闻系4位研究生曾去函香港多家报社,指传媒为“社会公器”,老板不应私用社评来阐释自己立场。然而金庸回应说:“报纸是股东的私有财产,不是公众的公器??报社内员工与老板只有雇工与雇员的关系,没有新闻自由的关系。新闻自由是报社对政府当局争取的,不是员工在报社内争取的。”
金庸更在私下举《泰晤士报》《纽约时报》《时代周刊》等世界知名报刊为例,强调“全世界不论资本主义社会或共产社会中,并无哪一家传媒的工作人员可享有独立的‘新闻自由’,作此解释者,新闻工作人员自抬身价的幻想而已”(《金庸与〈明报〉》)。
金庸创办《明报》之初,心仪是某种“家庭式”的报社架构,“大家最好像一家人般住在一起,所有员工都是家庭的一分子,工厂和住宅都在一起”。这或许是他初来香港时《大公报》类似的管理模式影响所致。金庸与沈宝新又鼓励员工在报社内部兼职,一人开两三个人的活儿,拿一个半人的薪水。员工长期没有规制的福利与保险,但有急事可以找金庸和沈宝新借钱,以致很多员工称沈宝新为“老豆(老爹)”。金庸与沈宝新分工明确,一人管编辑部,一人管经理部,很多人都说这对搭档是张季鸾、胡政之的翻版,也即继承了“文人办报”和“同人报”的报业传统。
然而,《明报》越做越大,有集团化的趋势。金庸像诸葛亮一样事必躬亲,自己殚精竭虑不说,确乎难以为继。金庸对此事早有知觉,曾有言曰:“《明报》内部所有的人只听我一人的话,可以说是成功,也是失败。成功是效率高,要办什么马上可以办到;失败是我离开了,事情就办不成了。”
从金庸1989年卸任社长,只担任集团公司董事长,另组行政委员会,到1991年3月22日明报企业有限公司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再到当年年底把《明报》卖给于品海,金庸一直希望《明报》能摆脱“一人报纸”的困境。他反复强调:“报馆由一个人控制,一个人死了,报纸就不能生存;要是制度化了,即使个人被暗杀,报纸还是可以营运下去。”“我要使《明报》公众化,让许许多多人来参与,否则我一旦死了,《明报》四分五裂,就此垮台。”
自1992年起,《明报》已很难称为“金庸的《明报》”,但金庸心心念念的“制度化”“公众化”却未见真正地实现。《明报》的销量与影响力均大不如前,再也不能像前30年那样,在华语舆论场掀起风潮。虽然与舆论环境的变化不无关系,但《明报》脱离金庸的控制之后,不仅没走上“最好的中文报纸”之路,反而丧失了鲜明的“一人报纸”特色,沦为各方面都相对平庸的大众报纸。
民国报业“文人办报”“一人报纸”的特色,适合当时舆论界低成本、低门槛的特点,比较容易让有识有才之士,完全发挥自己的独特资源,赢得巨大的影响力。而在资本竞雄的21世纪,报业的形貌与运作都有着质的变化,信息的碎片化倾向,新媒体的崛起,“读者”向“用户”的转变,都让金庸式的凭一支健笔白手起家,成为再难复现的神话。
放在世纪为尺度的中国报业谱系内考察,金庸的《明报》,诚可以称为“最后一份民国报纸”。自此之后,没有一份报纸会跟一名文人再有如此密切的关系,也没有一份报纸能够30年保持主事者的个人特色而不变。一段历史的终结,让人唏嘘感慨又无可奈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