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个在河北唐山被围殴的女孩的遭遇,是我们所有人的噩梦。
无法预知的恐惧,不受阻止的暴行,会让温良的社会崩塌。
面对暴力,如果人人都是无动于衷的看客,吝啬伸出制止的手。终于有一天,我们会担心被暴打的那个女孩会不会是自己。
面对暴力,唯有不断提高作恶成本,用法治利器荡平恶势力之戾气,才能让所有人有免于恐惧的自由。
破坏人民安全感的暴力行为,必须零容忍。
中新网的社论发现了问题,暴力事件发生时在场的人几乎都无动于衷,袖手旁观,但是,没有挖这种现象产生的内在原因。而“用法治利器荡平恶势力之戾气"一段就更是治标不治本的药方。
我们在文学作品,影视作品里看到的所有地痞无赖,流氓混账,去骚扰女性和打人的时候都会选择犄角旮旯的地方,为什么不选择在大庭广众之下?因为人多,就会有人帮忙,他们的目的就无法实现,甚至还会被当街痛扁。换句话说,他们畏惧正义群众的力量。但是唐山的这伙人,是在饭店里坐满了人的情况下,骚扰并殴打女性,在场的人也几乎都没有反应,他们为什么无动于衷?
在事件发生时,所有人的第一反应一定是道德判断,男的骚扰并殴打女的,这个男的一定是错的,那么现在阻止这场殴打才是正义的行为。但是马上,"别多管闲事”"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打不过还被打一顿犯不上""把人打伤了我还得负责”等等想法涌上心头,私心战胜了正义感,屁股稳稳的坐在凳子上不再移动了。
这可不是个人品质问题,这是社会诱导的结果,有两个主要诱导方面,一个是教育,教育教人们要以自己的利益为重,不要把时间浪费在别人的事情上。第二个就是中新网心心念念的法律,当法院一次又一次对见义勇为者下达判决书时,当一个个为了正义挺身而出的人含冤坐牢时,人们就要开始迷茫了,为什么做对的事,正义的事却要被判刑?
扶一个摔倒老人要被判赔钱,见义勇为去阻止猥亵行为要被判蹲监狱,这种事件多了,每一个社会成员都会意识到按照自己道德标准做事是不行的,只能按照法律的标准来,法律又背不下来,只能啥也不做,当袖手旁观的守法公民。
这种法律和执法方式本身就是一种犯罪,是一种伦理犯罪,中国人的正义感就是被这种法律和执法方式所摧毁的,所以,中新网给出的药方,对违法者进行法律制裁,这是现有的中国法律可以做到的事情,这个说不说没有什么用。中国的法律需要做到的是对见义勇为者的表彰,即使做不到表彰,也不应该对见义勇为者进行制裁。要让人们可以按照自己的道德标准去进行社会活动,这样才能依靠群众来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才能在暴力活动发生时有人去阻止,去维护正义。而不能只靠事件发生之后的法律制裁这种迟到的正义来维护正义。
再补充一点,就是将打不过作为袖手旁观的理由是说不过去的,视频中有那么多的弱女子冲上去帮忙,难道她们冲上去的时候想的是自己能打过这三个彪形大汉吗?她们不是因为自己能打过他们而冲上去,只是因为冲上去帮助被打女子的行为是正义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