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僧丫”和上海二院的黄同学,都是大学生。“僧丫”反映了助学金被挤占的问题,黄同学反映了罹患癌症(同实验室多个同学几乎同时罹患)的问题,两件事都指向一个“少数精英欺负多数普通学生”的现象,一个“有关系”的任意践踏普通老百姓的利益乃至生命的现象。
诚然,目前两件事都还没有最终水落石出,一些调查还在进行,没有第一手信息的我们也当然无法做出具体的“最终判决”。但是,有一些细节却是所有人都可以注意和思考的:在“僧丫”,是校方自查后一纸通报就算完成了交代,广大网友再有疑虑也无计可施。在黄同学,涉事老师对媒体大叫三声“这是造谣”,涉事院校前一天说欢迎第三方机构检查后一天就悄悄拆掉了实验室,被发现后还称是“巧合”。
不论这两个具体事件的真相如何,也可以设想,假如类似的事情发生在我们自己身上——本该给我们的生活补助被“有关系”的占了,学校出了一纸通告说不存在这个情况;我们任劳任怨地完成任务,但因为任务中的意外事故罹患了癌症,但“有关系”的负责人宣称和任务毫无关系然后把实验室拆了。这两种情况有没有可能?任何一个有良心的中国人都知道答案。假如这样的情况发生了,在目前的各种条件下,我们会不会有哪怕一个能够有效维权的办法?这恐怕也不难回答。
权威机构一纸通报、一句“调查进行中”,广大人民群众就只能乖乖等待,然后拖着拖着,“有关系”的就没关系了——在历次社会热点事件中,这种剧情已经上演过太多次。光靠“自查”,光靠法治,光靠条规的完善,能起作用吗?如果说能起到聊胜于无的作用,那么,能改变“有关系”的就没关系的现状吗?明知道“有关系”的广泛存在且特权稳固,还劝被欺负的什么相信“一纸通告”就行了、“合法依规”就行了,有调查结果了差不多就行了……这不就是站在“有关系”的立场上的帮凶行为吗?更有甚者,还要跳出来针对被欺负的“僧丫”和黄同学们,说他们这也不是那也不是,这有问题那有问题,这不就比帮凶还要下贱了吗?
各种冤情越是层出不穷,我们就越是怀念毛主席。时至今日,他老人家的判断,越来越让绝大多数人感到无比正确:只有让老百姓拥有种种具体的权利(尤其是对包括顶头上司在内的任何一名行政干部即人民公仆的,批评、建议、监督、罢免的权利),并确保落实,才能形成事实上的物质力量,从而确保人民利益绝不会被“有关系”的所践踏的。反之,如果老百姓没有这种权利,或者表面上有实际上却无法落实(即仍然是“一纸通告”镇住一切),则无论采取任何修修补补的改进,“有关系”的仍然可以践踏人民利益。
也正是因为看清楚了这一点,所以毛主席(尤其在他晚年时期)才旗帜鲜明地抬出了大众民主政治这个“核武器”:通过宪法维护的四大自由,自下而上发动群众,揭露并深挖一切黑暗的社会问题。只有这样,“为人民服务”才能被真正保障,整个国家才能踏踏实实地走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道路。
所以,才有了六七十年代的伟大探索,才有了“有关系”的时至今日仍然不遗余力抹黑、咒骂六七十年代的现象。这也是为什么,能救“僧丫”和黄同学们,能救千千万万的利益乃至生命被践踏的老百姓的,只有毛主席,只有毛主席所代表的、由他亲自开创的万古永垂的道路——大众民主之路!
这也是真心想帮助“僧丫”和黄同学们的人,必然走上的路。如果说他从未离去,那是因为,我们都会成为他。
2023年11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