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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校大学生容留他人吸毒必须严惩

作者:郭喜林  更新时间:2020-06-24 10:28:45  来源:民族复兴网  责任编辑:石头

  6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发布2020年十大毒品(涉毒)犯罪典型案例,其中就包括一起容留多名未成年人吸毒而受到法律严惩的案例。2018年5月12日晚,陈德胜为给女朋友黄某某(未成年人)庆祝生日,在湖北省荆州市荆州区一音乐会所的房间内容留张某某、林某某及14名未成年人吸食氯胺酮,俗称“K粉”的东西。据此,法院依法对被告人陈德胜以容留他人吸毒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以聚众斗殴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中国经济网6月23日)。

  作为在校大学生,陈德胜应该知道吸食毒品属于违法行为,容留他人在学校吸食毒品属于严重的违法行为,他必须为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众所周知,吸食毒品害人害己,得不偿失。而且,一旦沾染上毒品,就会给家庭带来难以预料的悲剧。陈德胜在大学就读期间容留他人吸食毒品,其中有14名未成年人,已经造成了极其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其道德败坏,社会影响极其恶劣,受到依法严惩,完全属于陈德胜咎由自取。但是,他的违法行为却给自己的父母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和极其严重的精神伤害。

  作为在校大学生,如果陈德胜连如何做人都没有学会,那大学真是白上了。而且,白白浪费了父母那么多的钱和无法计算的精神损失。他吸食毒品的违法行为不可能是父母言传身教的,而是他在社会上接触了某些吸食毒品的人。这说明,陈德胜是一个不能严格自我控制的人,很容易在小恩小惠等既得利益面前变成吸毒者的俘虏。远离毒品违法犯罪,必须靠自我的法治责任去实施自我控制。一旦被吸毒者的毒品糖衣炮弹所击中,那就必然会让自己成为毒品的追随者,并成为政法机关依法严厉打击的对象。

  拒绝毒品,必须靠每个公民的自觉行动和坚强意志。只有让自己敬畏国家法律权威,才能遵纪守法;只有让自己出污泥而不染,才不会让自己在好奇心的诱惑下上当受骗;只有“拒腐蚀,永不沾”,才能让我们每个人真正认识到吸食毒品的巨大社会危害性;只有始终拒绝亲戚朋友奉送的毒品诱饵,才能用实际行动做出拒绝接受毒品的正确选择,绝不能让自己给吸食毒品者任何拉拢下水的机会,才能彻底拒绝与吸食毒品者保持来往。失去相互来往,才能拒绝吸毒者用毒品麻醉自己的意志和人格尊严。

  拉拢腐蚀他人成为吸毒者,那不仅是违法犯罪,而且是历史的罪人。而且,这决不是危言耸听。只有吸毒者受到依法问责,并失去人身自由之后,他们才能真正意识到危害性究竟有多大,他们才能真正认识到自己对不起父母的养育之恩,并辜负了党和国家的教育和培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