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名乡镇干部,近年来接触了太多太多的信访对象,处置了太多太多的信访案件,也感受了太多太多的困惑和委屈。
信访制度设计的初衷,是保障下情上达,缓解社会矛盾,为群众表达诉求提供一个救济渠道。但是,近二十年来,随着经济加速加速、社会不断开放包容、利益诉求日趋多元、信访通道更加便捷,大量信访诉求涌入相关理部门特别是各级信访部门,直接导致种种“困局”的出现。如:只层层分办、不分级处理;只问属地(户口所在地),不管原因(是否合理合法,是否是“属地”责任);只要结果(息诉罢访、案件事了),不顾后果(“破窗效应”、跟进效仿)。由此衍生的“串连访”(不同诉求抱团上访)、“择机访”(逢敏感时间节点必访)、“贴牌访”(纪检部门强势介入信访工作后,大量诉求捎上“问题干部”)、“涉法访”(法院终审后再无穷无尽上访)、“随手访”(有一点不顺心,就拨“12345”,就上网发泄)等“怪象”层出不穷。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作出了“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决定。由信访工作而窥全局,从依法执政的高度看,“信访工作越加强,似乎就越消解了法律和司法解决社会争端的权威,妨碍了社会法治化进程。”从基层治理的实际看,过分强调“属地管理”,而忽视“分级负责”,层层交办、层层压实责任的后果,就是“不管诉求合理不合理,领导一过问就会办理 ”“不管什么问题,摆平就是水平”,“小闹小解决,大闹大解决,赴省进京解决更快”,一个人的问题解决了,一个群体的问题接踵而来了,从而破坏了基层社会生态,破坏了社会公平正义,破坏了勤劳、向善、诚信、包容的优秀传统和价值取向。
其实,面对信访困局,只要回归到我们党“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上就行了。对越级上访(包括网访),由信访部门会同有关职能部门一律倒查、核实。凡是“属地”或“引发地”未尽到责任,因干部作风粗暴、不作为乱作为、违背政策甚至违法等原因而引发上访的,严格追责问责,从严从重处理;凡是信访人诉求不合情、不合理、不合法,经过宣传解释、教育引导,在履行“两级信访终结”程序或进入司法程序之后,仍然缠访闹访恶意炒作,严格按照《信访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坚决打击绝不手软。如果没有法定的信访终结机制,上访、接访、再上访、再接访......就会陷于无休止的循环之中。
适应我们党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新形势、新要求,实事求是地认识信访问题、解决信访诉求、化解信访矛盾,尽可能摒弃排名通报的惰政思维、不知底情率性批示的人治思维、不问缘由先入为主的追责思维。我们有充分理由相信,在从严治党管党不断深入的今天,真正因基层干部不作为乱作为而引发的信访矛盾会越来越少,对基层干部能力和水平的提升要多一分耐心,对他们的人品和追求要多一分信心。同时,要在依法行政、依法治访上多给予支持,上下同心,相向而行,切实强化基层干部严格依法依政策办事的意识,深入引导广大群众“养成自觉守法的意识,形成遇事找法的习惯,培养解决问题靠法的意识和能力。”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敢不敢坚持实事求是,考验着我们的政治立场,考验着我们的道德品质,始终是领导干部党性纯不纯、强不强的一个重要体现。”这对我们做好信访工作,尤为重要。
2020.9.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