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互联网上发布虚假信息不是闹着玩的,一定要实事求是,不能为了博得别人眼球当网红。根本不存在的事,不能编造和发布虚假信息。否则,作为发布不实信息源的人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这个必须引起大家注意,一定要以权威媒体的信息为准,不能随便相信某些缺乏诚信的个人自媒体信息,以免大家上当受骗。
2021年7月10日,淄博市公安局经济开发区分局依法查处一起寻衅滋事案件,违法行为人崔某某(女,39岁,网名“吨姐”)被依法行政拘留。近日,一则“宝马占路虎车位被堵”的信息在网络平台传播,引发网民关注热炒,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经公安机关调查,该信息为不实信息,系崔某某为博取眼球在网络平台编造发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公安机关依法对崔某某处以行政拘留处罚(7月10日北京日报APP)。
2015年12月16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省乌镇视察“互联网之光”博览会时强调:“互联网是20世纪最伟大的发明之一,给人们的生产生活带来巨大变化,对很多领域的创新发展起到很强带动作用。互联网发展给各行各业创新带来历史机遇。”2016年4月19日,习近平总书记在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座谈会上发表重要讲话时指出:“网络空间是亿万民众共同的精神家园。网络空间天朗气清、生态良好,符合人民利益。网络空间乌烟瘴气、生态恶化,不符合人民利益。”
由此可见,互联网建设和管理需要大家齐心协力,并把遵纪守法转化为自觉行动。我们要努力化解社会矛盾,而不是故意激化社会矛盾。人民内部矛盾,要通过相互沟通寻找解决问题的办法,不能编造虚假信息扰乱社会秩序。尤其是没有权威媒体调查证实的情况下,某些图文并茂的信息不见得就是可信的信息。因此,转发信息需要慎重考虑,不能充当虚假信息的宣传员。
崔某某的错误在于把根本不存在的事情,故意编造成让他人相信的信息在网上发布,以欺骗的手段让大家上当受骗。所以,其性质恶劣,影响极坏;所以,公安机关给予崔某某行政拘留的处罚。由此可见,互联网绝不是法外之地。对于违法发布不实信息的人和事,我们必须予以严厉批评,并进行相互监督,自觉维护互联网风清气正的网络生态环境。构建一个和谐的网络生态环境,需要大家建立在遵纪守法的基础上坦诚地发表个人意见。对社会上存在的缺点错误和某些人的违法行为,信息来源可靠,属于省级以上新闻媒体发布的信息,我们是可以批评的,而且要毫不留情,不能心慈手软。我们的目的是净化社会生态环境,构建和谐社会,坚决与各种违法行为作斗争,并依法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构建一个风清气正的网络世界同心圆,符合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利益。我们坚决反对不择手段以营利为目的的违法网红行为,我们坚决反对把网红妖魔化的虚假宣传方式,我们坚决反对对以劳动致富者进行非法干扰的视频拍摄行为,我们坚决反对任何泄露个人隐私的违法行为,任何个人的有效证件和手机、微信等信息是受国家法律保护的,任何人不能以营利为目的泄露和出售他人的个人信息。
人们常说,它山之石可以攻玉。我们要认真汲取崔某某编造虚假信息的教训,并从中受到引以为戒的教育,努力做一个遵纪守法,维护社会稳定的网络信息宣传员,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我们自己应有的贡献。
2021年7月11日下午14:20~1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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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系河南省作家协会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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