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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俊杰:专制主义之卢沟桥博物馆式爱国碎碎念解构

作者:陈俊杰  更新时间:2022-07-09 08:49:28  来源:民族复兴网  责任编辑:石头

  针对专制主义者喋喋不休的碎碎念式“爱国”说教,如何界定“专制”与“爱国”?仁人志士能否在专制主义与爱国主义之间理出一条“统一战线”?

  较之于辛亥革命时期李大钊对新专制主义的抨击(参见吕明灼的《辛亥革命时期李大钊对新专制主义的抨击》一文),陈独秀的相关见解更为深刻,这当然与二人的不同经历有关。陈独秀认为,袁世凯、蒋介石的“共和”政权都强调爱党(比如袁世凯称帝前夕拼凑的“民主党”、“共和党”、“自由党”)、爱政府就是爱国而反党、反政府就是卖国,尤其是擅长打着“救亡图存”的幌子为自己的专制统治苟延残喘赢得回旋余地,但反帝不等于不能反专制。1903年陈独秀在家乡安庆发动拒俄运动反对俄国侵占东三省,1904年在芜湖创办《安徽俗话报》开启民智倡导反帝爱国思想,揭露列强“打算把我们几千年祖宗相倚的好中国,当作切瓜一般,你一块,我一块,大家分分”,号召国人不要只顾自己升官发财,而要振作起来保家卫国,要做“强国的百姓”。袁世凯称帝后陈独秀参加孙中山领导的二次革命失败后被迫逃亡,袁世凯及其政府党疯狂抹黑流亡的革命党人的反政府言行,“现在国势这般危害,一国国民都应当一致拥护政府,不管政府本身是好是歹,不管袁世凯扑灭革命势力、擅自修改宪法是对是不对。退一步说,即使你们党人比袁世凯好些,但在现实之下,你们做着反政府活动,总是有利于外人的,即总是不爱国的。”这种似是而非的言论迷惑了不少革命党人,直到现在还有“五毛”在兜售这种歪理邪说,比如“儿不嫌母丑、子不嫌家贫”,认为国家再怎么不好也要爱……其基本逻辑是政府再坏也是祖国,但陈独秀认为专制者有家无国。正是在这种历史背景下,1914年流亡日本的陈独秀在章士钊主编的《甲寅杂志》第一卷第四号发表《爱国心与自觉心》一文,第一次全面阐述了爱国主义的本质,强调必须先弄清国家的本质是什么,然后才能确定是否值得爱,不明就里地盲目爱国则是上了腐败专制统治者的当,愚蠢地沦为腐败的专制统治的奴隶与帮凶而害国又害己。“土地、人民、主权者,成立国家之形式耳。人民何故必建设国家?其目的在保障权利,共谋幸福,斯为成立国家之精神”;“爱国者何?爱其惟保障吾人权利、谋益吾人幸福之团体也。”在他看来,中国近两千年的专制国家都只是为统治者一姓的家族利益谋福利而戕害人民之福祉,这样的国家不可能是人民的国家而根本不值得爱,盲目的“忠君爱国”则是愚昧无知。“盖保民之国家,爱之宜也;残民之国家,爱之也何居。”他进而联系第一次世界大战的形势论证了侵略他国的帝国主义行为,认为只有反对侵略维护本国的利益才是爱国的。“若塞耳维亚,若比利时,乃为他人侵犯其自由而战者也。若奥地利,若德意志,乃为侵犯他人之自由而战者也。为他人侵犯其自由而战者,爱国主义也。为侵犯他人之自由而战者,帝国主义也。爱国主义,自卫主义也,以国民之福利为目的者也,若塞、比是矣。帝国主义,侵略主义也。君若相利用国民之虚荣心以增其威权为目的者也,若德、奥是矣”;“国家者,保障人民之权利,谋益人民之幸福者也。”如果政府不保障人民之福祉,这样的国家即使灭亡了也不值得惋惜。他进而联系袁世凯的专制政权指出:“若中国之为国,外无以御侮,内无以保民,不独无以保民,且适以残民,朝野同科,人民绝望。如此国家,一日不亡,外债一日不止;滥用国家威权,敛钱杀人,杀人敛钱,亦未能一日获已;拥众攘权,民罹锋镝,党同伐异,诛及妇孺,吾民何辜,遭此荼毒!”面对暴虐摧残人民的专制国家,“海外之师至,吾民必且有垂涕而迎之者矣。”只要外国政府相比之下太低友善,即使当亡国奴也无所谓,因为“失国之民诚苦矣,然其托庇于法治国主权之下,权利虽不与主人等,视彼乱国之孑遗,尚若天上焉,安在无国家之不若恶国家哉!其欲保存恶国家者,实欲以保存恶政府”。这种公然主张欢迎外国入侵而甘愿当亡国奴的“卖国言论”当然是过于惊世骇俗了,很伤民族感情,以至于连章士钊也不得不承认“读者大病,愚获诘问叱责之书,累十余通,以为不知爱国,宁复为人,何物狂徒,敢为是论。”陈独秀的观点只是貌似偏激,但其基本逻辑是站得住脚的,腐败的专制政权当然不值得爱,借助外部力量改造或推翻这种政权则只是权宜之计,康有为、孙中山也有类似的思路。1932年,陈独秀以“危害民国罪”在上海法租界第五次被捕,蔡元培、胡适等一大批社会名流积极营救,爱因斯坦、罗素、杜威等国际学术界名流联名电报要求释放他。他在法庭上慷慨陈词,把法庭变成了批判国民党政权腐败专制统治的讲台。审判长问他:“何以要打倒国民政府?”答曰:“这是事实,不否认。至于理由,可以分三点,简单说明之:第一,现在国民党政治是刺刀政治,人民即无发言权,即党员恐亦无发言权,不合民主政治原则。第二,中国人已穷至极点,军阀官僚只知集中金钱,存放于帝国主义银行,人民则困苦到无饭吃,此为高丽亡国时的现象。第三,全国人民主张抗日,政府则步步退让。十九路军在上海抵抗,政府不接济。至所谓长期抵抗,只是长期抵抗四个字,始终还是不抵抗。根据以上三点,人民即有反抗此违背民主主义与无民权实质政府之义务。”他只承认自己反对国民党与国民党政权,但不承认危害民国,认为政府并非国家,所以反对政府不等于危害国家。第一,国民党政权对日本侵占东三省采取不抵抗主义,甚至像驯羊一般跪倒在日本人面前媚颜投降,却不容他人有任何异议。慈禧太后的名言“宁赠友邦,不与家奴”竟也是国民党政权的金科玉律,这样的政权难道不该推翻?第二,国民党吸尽人民脂膏以养兵,挟全国军队搜括人民而屠杀异己。大小无冠之王到处擅作威福,法律只制裁小民,文武高官俱在议亲议贵之列。周幽王有监谤之诬,汉武帝有腹诽之罚,彼时固无所谓民主共和也。国民党以刺刀削去人民权利,以监狱堵塞人民喉舌,这样的政权难道不该推翻?第三,连年混战,杀人盈野,饿殍载道,赤地千里。老弱转于沟壑,少壮铤而走险,死于水旱天灾者千万,死于暴政人祸者万千。工农劳苦大众不如牛马,爱国志士尽入囹圄,这样的政权难道不该推翻?“国家将亡,民不聊生,予不忍眼见中国人民辗转呼号于帝国主义与国民党两重枪尖之下,而不为之挺身奋斗也。”审判长又问:“你知不知道,你要推翻国民政府是犯危害民国罪吗?”答曰:“国家者,土地、人民、主权之总和也。此近代国法学者之通论。以言土地,东三省之失于日本,非独秀之责;以言主权,一切丧权辱国条约,非独秀签字;以言人民,我主张建立人民政府,是残害国民的人吗?若说反对政府即为危害民国,这种逻辑难免为世人所耻笑。孙中山、黄兴曾反对满清政府与北洋政府,而后者曾斥孙、黄为国贼,如果认为反对政府即为卖国,那么国民党领袖孙中山、黄兴已经两次卖国了!可见这种逻辑真是荒谬绝伦。所谓亡国者,是指外族入据其土地、人民、主权而言,本国某一党派推翻某一党派的政权而代之,不得谓之亡国。卖国者,平时外患罪,战时外患罪,泄漏秘密罪,此等卖国罪状,刑法上均有具体说明,断不容以抽象名辞漫然影射者也。如果认为政府与国家无分,掌握政权者即国家,则法王路易十四‘朕即国家’之说,即不必为近代国法学者所摈弃矣。若认为在野党反抗不忠于国家或侵害人民自由权利的政府党,而主张推翻其政权,即属卖国,则古今中外的专制政党,无一非曾经卖国。民国者,民主共和国之谓也,亦即别于君主专制国之称。欧洲各国推翻专制者,流血以争民主,其内容无他,即力争宪法上集会、结社、言论、出版、信仰之自由权利,及实行不参政不纳税之信条已耳。此不但民主共和国如此,即在民主政治的君主国亦如此。真正危害民国的,是共和政府剥夺人民之自由,剥夺人民之参政权,乃由共和到专制之先声,罗马历史,十九世纪法兰西及美利坚初年的历史均遗同样之教训于吾人。否则,人民无权利无自由,大小无冠之王,到处擅作威福,法律只以制裁小民,文武高等官吏不受制裁,实质是以共和之名而行专制之实。如果认为力争人民的集会、结社、言论、出版、信仰等自由权利,力争实现彻底民主的国民立宪会议以裁判军阀官僚是危害民国,就不知所谓民国该作何解释了!”陈独秀最后说:“我本无罪,罪在拥护中国民族利益,拥护大多数劳苦人民之而开罪了国民党而已。惜之‘法利赛’不仇视罗马,而仇视为犹太人之自由奋斗的‘热狂党’,今之国民党所仇视者,非帝国主义,非军阀官僚,乃彻底反对帝国主义、反对军阀官僚、始终努力于最彻底的民族民主民生的共产党人。日本帝国主义方夺取山海关,急攻热河,而国民党之军队,却向江西集中,其对待共产党人也,杀之囚之。这样并不能消灭真正共产主义者,只以破灭廉耻误导国人而已。你们此时有权在手,可以迫害异己,本人唯有为民族为民众忍受一切牺牲,以待天下后世之评判!”陈独秀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他却把监狱当成了研究室,比如在人类历史上第一个认识到了斯大林模式的专制本质,所以他反对中国共产党向苏联一边倒。

  抗战胜利后中国共产党的机关报《新华日报》在1946年1月11日刊出《报纸应革除专制主义者不许人民说话和造谣欺骗人民的歪风》一文称:一位新民报记者问我:“有人以为,中国记者不如英美记者,你的意见如何?”我回答说:“我不以为然。中国记者是并不逊于别国记者的。英美记者固然有他们的长处,但是中国记者,能在重重压迫之下把人民所要知道的真实消息透露给人民,这种经验,这种本领,则远非英美记者所能及。比如一棵树,生在平坦的地上,长得很高很直,是容易的,如果在石头缝里弯弯曲曲生长起来,虽然样子矮小,却确是不容易。”我这里所说的中国记者,是指大后方的大多数记者而言的。世界上为什么会产生现代的报纸?这是因为人民大众要求知道真实的消息。现代报纸是资本主义社会的产物,几乎是同民主主义的思想同时产生出来的。专制主义者不要人民聪明懂事,只要人民蠢如鹿豕,所以他是很不喜欢现代报纸的。新专制主义者,即法西斯主义者,他们比其先辈,就更高明些了。戈培尔的原则,就是把所有报纸、杂志、广播、电影等完全统制起来,一致造谣,使人民目中所见,耳中所闻,全是法西斯的谣言,毫无例外。到了戈培尔手里,报纸发生了与其原意相反的变化,谣言代替了真实的消息,人民看了这种报纸,不但不会聪明起来,而且反会越来越湖涂。看德国,不是有成千成万人替希特勒去当炮灰么。所以,有两种报纸。一种是人民大众的报纸,告诉人民以真实的消息,启发人民民主的思想,叫人民聪明起来。另一种是新专制主义者的报纸,告诉人民以谣言,闭塞人民的思想,使人民变得愚蠢。前者,对于社会,对于国家民族,是有好处的,没有它,所谓文明,是不能设想的。后者,则与此相反,它对于社会,对于人类,对于国家民族,是一种毒药,是杀人不见血的钢刀。所以,也有两种记者。一种记者是为人民服务的,他把人民大众所必须知道的消息,告诉人民大众,把人民大众的意见,提出来作为舆论。另一种记者,是为专制主义者服务的,其任务就是造谣,造谣,再造谣。中国有少数人集合新旧专制主义者的大成,他们一面办报造谣,一面又禁止另一些报纸透露真实消息。他们很怕真正的记者,因为他们有不可告人之隐,所以喜欢鬼鬼祟祟,喜欢人不知鬼不觉,如果有人知道他干的什么,公开发表出来,或者说,把他所要干的事老老实实地“暴露”出来,那他就会大怒,跟着就会不择手段。把外国记者放上黑名单,时时刻刻以有形无形的手段恐吓着中国记者,叫他们“小心!小心!”就是这种手段的举例。记者是应该“小心”的。但他们的“小心”,不应用来服侍专制主义者,而应用来服务于人民,当人民的勤务员。人民是记者们最尊贵的主人。如果为这样的尊贵的主人服务,当然应该自觉的“小心”。这种“小心”,不是不许发表真实消息,恰恰相反,是要竭尽一切可能,使消息能够十分真实,使言论能够真正代表人民的意思。在抗日战争中,人民是谁?就是工人、农民、小资产阶级、自由资产阶级、开明士绅、以及一切爱国分子。他们就是国家民族的真正主人。专制主义者,则压迫人民,剥削人民,使人民求生无路。《新华日报》八年的历史,是一篇辛酸苦辣的历史。这些说不尽道不完的辛酸苦辣,是有代价的,是有重大代价的。《新华日报》是人民的报纸的典型,他所受的压迫因而是一切压迫形式的最集中的形式。但是,他也受到人民的爱戴,而且是最大的爱戴。八年过去了。今后怎样办?这样办: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力求真实,丝毫不苟。我希望《新华日报》这样做,希望大后方一切为民主而奋斗的记者这样做,并且希望给《新华日报》以经常的指教批评,使它日益完善。我希望慢慢地在新闻界里创造出一种新的作风,就是为人民服务的作风,力求真实的作风。以此作风,来革除专制主义者不许人民说话和造谣欺骗人民的歪风。“一切历史都是当代史”,诚哉斯言与否?

  秦晖曾设问:南宋谁最爱国?岳飞?他认为当时最“爱国”的恰恰是杀了岳飞的赵构。南宋最大的卖国贼是谁?秦桧?他认为当时最大的卖国贼还是赵构。后来给岳飞平反昭雪的是赵构的儿子宋孝宗,但他不能说老爹的不是,于是把冤案的责任推到了秦桧头上。文征明《满江红》曰:“量区区一桧亦何能,逢其(赵构)欲”耳!在民主制度下爱国与卖国当然如冰炭不可同器,但在“家天下”的时代,南宋这个“国”是谁的?当然是赵家的,岳飞“也配姓赵”(参见鲁迅笔下的赵太爷对阿Q说的话)?连赵构自己也不爱“国”,哪个老百姓还会去爱?爱国有必要,但忠君就是胡涂了。岳飞忠君,“忠”屋及乌则其实是热爱“君之国”了。在“朕即国家”的时代,国之兴亡于君之身家性命可谓二位一体。但对老百姓而言,“国”之易手不过是奴隶换了个主子而已。“战争与和平”之关切利害实远甚于“国”之兴亡,所以老百姓反战很普遍,但是否“爱国”就难说了。“商女不知亡国恨,隔江犹唱后庭花”,说的是老百姓,而商君(比如纣王)也有可能“壮烈殉国”。对于“家天下”的专制者而言,爱国就是爱家,说到底就是爱自己。昏君与明君之别在于是否善于治国而不在于“爱”国与否,暴君与贤君之别在于是否爱惜臣民而不在于“爱”国与否。中国传统之国既有务须“彻底决裂”之“劣根性”,又有“唯一延续五千年”的世界优秀遗产,但只有商品的主人有可能变成商品的出卖者,别人想卖还没资格呢!“商女不知亡国恨”,但商女有机会变成卖国贼吗?商之为国到底是商女弄亡的还是商君弄亡的?对于专制者,国家是我的,我想卖就卖,干卿何事?专制时代一国之主赔款与敌无须经过议会辩论,割让领土更无须全民公决,甚至无须公诸于众。专制者往往擅长黑箱作业,国被卖了,国人甚至有可能不知道!国既为专制者所有,则专制者之爱国犹如财主爱其财,得之欣喜若狂而失之痛心疾首。但财主爱财正在于其财可卖,极大之财甚至有“富可敌国”之说。国可类富,所以刘邦得国后对老父炫耀“某之产业,孰与仲多”!黄宗羲指出,彼时国家如产业,君主得而私之,但“人之欲得产业,谁不如我”,所以专制者皆唯恐别人抢了。是故专制者爱国亦正在于其国为一大财富,可卖之价巨矣!国家在专制者眼里既然为一大产业,所以只要出价合适则可爱之国也是可卖的。甚至国之可爱就在于国之可卖,且可卖出大价钱!专制者失国则无法安身立命,所以专制者通常不会把国整个卖了而自己宁愿去当亡国奴。但这并不意味着专制者不能或不愿“零售而不批发”地出卖部分国家利益以换取自以为是值得换的别的利益,比如赵构为了避免岳飞“迎二圣(钦徽二帝)还朝”夺权而不惜冤狱累累。故文征明曰:“岂不念,疆圻蹙?岂不惜,徽钦辱?但徽钦既返,此身何属!千载休谈南渡错,当时自怕中原复。”可爱之国必须是我的,不是别人的,甚至不能是父兄的,否则“徽钦既返,此身何属”!与其让父兄重返而把国拿回去,不如把国卖一部分给金人以换得自己的安享其余。“宁赠友邦,不与家奴”换个角度也算得上一句“爱国”名言,所以慈禧太后因愤恨洋人支持维新“干涉内政”而有了向西方列强同时宣战落败后对西方列强割地赔款而对义和团始乱终弃之“爱国”壮举!国家既然这么可爱,当然是宁可卖一半给“友邦”而自己保住另一半也不能让整个“国”落到自己人手中,不管他是“家奴”还是父兄、是同胞还是洋人。赵构担心“徽钦既返”恐怕还在其次,即使徽钦不返,“岳家军”坐大而威胁赵家国,重演陈桥故事之前景也会令赵构不寒而栗。至于冤杀良将会损害本国而被后世斥为卖国,“爱国”心切的赵构就顾不得那么多了。这种“爱国”与维护国民利益当然不是一回事,“不爱国人却爱‘国’,只爱‘民族’不爱民”是这种“爱国主义”的基本特征。慈禧太后极端“爱国”地屠杀维新派而不许洋人“干涉内政”,煽动义和团进京大串联,于攻打各国使馆的同时又胡作非为祸害市民,如此“奉旨造反”杀的洋兵没几个,而残害的中国教民(包括老幼妇孺)不计其数,更不用说义和团内讧(“扶清灭洋”与“反清灭洋”之争)本身之死伤枕藉了。慈禧太后“量中华之物力,结与国之欢心”,所以“兴,百姓苦;亡,百姓苦”即“爱国,祸百姓;卖国,祸百姓。”并非家天下但仍是专制主义的情形大致相类,不同点在于专制统治不能世袭意味着既非“家天下”又非“公天下”但有可能“党天下”,比如两蒋时代。这种“国家”不是国民的,但也不是专制者自家的,既然不能传之子孙则我死之后哪管洪水滔天!所以这种国家的专制者更容易趋于短期行为而更不负责任,“爱国”时甚至未必能如赵构与慈禧太后那样将“国”视为自家的宝贝来爱,而很可能只是镇压反对派以维护自己眼前的荣华富贵的一种借口,所以其“爱国”比传统的君主式“爱国”更虚伪,进而会主动卖国且不必预设“只零售不批发”的界限。国不可世袭,但财产可传给自家子孙,所以“共和国”的专制者卖起国来会更肆无忌惮。加上20世纪之后的西方列强不像当年的金邦那么寒冷荒凉、贫穷不堪且有种族歧视而虐待亡宋遗族,甚至还颇为优待“投资移民”,于是“国”就更不如卖国换来的钱可爱了。偏偏被半殖民化后经济开放有限,一般国民不可能参与外贸,只有“先富起来”的权贵有机会垄断“外财”,于是损害国家利益藉既无竞争又不受监督的“外交”大发不义之财,然后将民脂民膏转移到国外投资置产,家人移民后自己一边继续“原始积累”一边留好后路。你若抵制他们则会被回敬以“我代表国家,你批评我就是反对国家,而我镇压你这种‘卖国贼’反而能证明我是爱国党了!”“外交”当然也就更应被我垄断了,“卖国贼”岂能插手?要斩断这种“爱国”与“卖国”的恶性循环则要让“国”变成成真正的国民之国而不是专制之国,“国家利益”真正等同于国民利益,“国家主权”真正以国民的人权为基础。只有这样,国民才用不着宣传就会本能地去爱国,主国事者既为爱国之民所托且为民权宪政所制,从民意而有爱国之志,受制约而无卖国之机,“爱国”与“卖国”的“辩证法”才会失去市场舆论,而主权与人权才能兼得。“宪”法者,法先于国定乾坤者也,否则就会有专制之国伤民。

  辛允星认为,慈禧太后迫使维新派的改革措施不能动摇主流意识形态、“帝N代”的最高权威及其最基本的政治架构,这种改革的“指导思想”是大清帝国加速覆灭的根本原因。在专制者眼里,改革是慢性自杀而革命是加速自杀,所以越来越多的改良派也转向了革命派。而连一向以“开明”自我标榜的摄政王载沣也曾对张之洞说:“怕什么,有枪在!”自负的专制者勉为其难的改革显然只是为了让专制政权得过且过,眼光决定命运,即使没有辛亥革命,大清帝国也注定不会将中国带进法治时代。摄政王式“僭妄症”足以让专制者的权力欲无限膨胀而迷信武力与教化的功能,进而失去对外部国情、世情的精准判断,甚至会理所当然地认定自己命数未尽,也许还有更多的时空回旋余地供自己巩固地位“施展才华”呢!希特勒、齐奥塞斯库、萨达姆、卡扎菲等世界知名的专制者哪个不是曾对自己的“江山永固”充满“四个自信”?既然有这么多前车之鉴,何以后来的“金三世”等专制者的“僭妄症”会变本加厉?恰恰是萨达姆与卡扎菲的命运导致“金三世”企图靠核武器延续金氏王朝,与之惺惺相惜的中国的受害程度能比韩国小多少?如果朝鲜改走瑞士道路,中国东北的经济水平何至于每况愈下?!从光明网等主流媒体刊文《张千帆的危害在哪里》到署名为“白啸风”的《张千帆暴露了“社会主义宪政”的真面目》一文疯传于互联网,各种“卖国”阴谋论的无端揣度无一不有泰山压顶之感,丝毫不留商榷的余地与对话的可能性,某王将军甚至扬言“共产党政权是2000万人头换来的,想要就拿2000万人头来换!”随着专制主义“僭妄症”的得陇望蜀,继续老旧的意识形态说教则除了暴露自己的“利令智昏”之外还能有什么别的实际效果吗?互联网上曾有一个段子:学生问什么是“反政府”?老师说是不与政府保持一致;学生问政府为什么不能反对?老师说没有政府就会天下大乱;学生问国民党政府怎么被推翻了?老师说“民国政府”太腐败了;学生问那是否意味着主要是腐败的政府就能推翻?老师无语……学生问是不是要西方国家要全盘西化中国?老师说是;学生问西方国家是不是要遏制中国崛起?老师说是;学生问那西方国家还敢全盘西化我们吗?老师无语……学生问人大是不是国家的最高权力机关?老师说是;学生问是不是要坚持党对人大的领导?老师说是;学生问那人大到底还是不是最高权力机关?老师无语……学生问任何组织、个人是不是都得在国家宪法下活动?老师说是;学生问共产党是不是也要受到国家宪法的约束?老师说是;学生问那凭啥说党不会犯法?老师无语……专制主义者的很多话无论怎么狡辩都是注定“圆”不了的,既然如此就干脆不要再说教了吧?!但自以为是的专制鹰犬非要煞有介事地继续说教下去,以为模仿美国“胡萝卜加大棒”就能继续得过且过,这是典型的“僭妄症”爆发征兆。当年慈禧太后“悟道晚矣”却不敢发布“罪己诏”,东陵被掘怪谁?专制主义僭妄症足以让任何人的权力欲望成瘾,不到“发作到难以动弹”就很难戒掉!爱因斯坦曾说:“强迫的专制制度很快就会腐化堕落,因为暴力所招引来的总是一些品德低劣的人。而且我相信,天才的暴君总是有无赖来继承,这是千古不易的规律。”专制很难自我革新,“劣币驱逐良币”的道德生存律使然;专制注定会走向崩溃,因为“无赖”N代的专制继承人的智商递减乃大势所趋。古今中外的著名专制者都有“既要马儿跑,又要马儿不吃草”的自负,比如既要统一国民的思想又要驾驭有创新能力的科学家,既要垄断权力(进而导致财富分配的两极分化)又要经济持续高速增长,既要滥用民力大搞“形象工程”又要民众对其感恩戴德,等等。“我真的还想再活五百年”将我朝宫廷戏推到新的高度,看来“与天斗”、“与己斗”就是专制者的最高境界,所以杜牧曾感慨“前人不暇自哀而后人哀之,后人哀之而不鉴之,则使后人复哀后人也!”这句话“演绎”至今也不过时,中国的各种“N代”还在重演黄炎培总结的“历史周期律”。

  胥志义认为,爱国不是爱朝廷或爱政府,国本身无所谓值得爱与不值得爱,国所包含的实质内容(比如利益、文化、制度)才是老百姓该不该爱的本质内容。但利益、文化、制度都是与国不同的概念,知识分子在潜意识里将爱某种血统、文化或某种制度的具体地域范围(比如大国或帝国)甚至爱某个领袖当成爱“国”,“国家是个筐,什么都能往里装”也就在所难免了。“爱国”极易被慈禧太后-义和团式既得利益者利用为走极瑞的动员口号,“卖国”则往往会被利用为攻击对手、压迫民众的大得吓人的政治帽子。林彪坠机外蒙古、王立军逃入美国领事馆……既得利益者绝对不会“卖国”?离开某个国家有罪吗?中国人想到国外谋生则只能“偷渡”而冒获刑之险吗?限制劳动者在劳动力市场上自由流动是不是侵害人权?中国人与外国人通婚乃至恋爱也是“里通外国”吗?血统与文化的相互影响不可能一成不变,经济意义上的人际交往更是人之常情,以国之边界限制人之交往范围也是侵害人权。“颠覆国家”的老百姓有几个够得着如此颠覆的高度?即便能颠覆掌握国家机器的专制政权,但你能颠覆国家机器(从奴隶制度、封建制度到资本主义制度意义上的)吗?即便能颠覆国家的制度,但你能颠覆这块土地吗?李鸿章割地赔款被视为卖国,但他卖的是谁的“国”?帝都的管理范围缩小了,那是暴力集团打出来的,转让给洋人是专制者的事,与老百姓何干?如果割地赔款后外国人能对中国的老百姓好一点,“打工人”未必不会“见异思迁”,比如现在的“港漂”。专制者割地赔款只是私事而与国无关,何来“卖国”逻辑?如果说民主国家偏好领土完整,半殖民化的领土完整呢?比如“租界”、“自贸区”……无人区转让主权相对简单,但只要是有人居住的土地,其原住民就应是这里的主人,“华人与狗不得入内”就说不过去了。原住民本该被赋权以民主方式建立自己的管理机构(尤其是民主国家高度自由的地方自治)并认同某种契约,即认可某个国家。如果他们不愿脱离这个国家则当权者有权力将这里的原住民转让给他国吗?如果他国想用暴力手段把这里的原住民纳入其管理范围,这里的原住民所在的国家反击的要害就不是捍卫“领土完整”而是捍卫这里的原住民的选择权了。所以苏格兰闹独立时卡梅伦只能劝说而不敢镇压,甚至不惜基于大家庭的情感玩起了喋喋不休的“爱国”碎碎念,但苏格兰的原住民有何去何从的选择权。二战期间曾被英国任由自生自灭的澳大利亚因为有否必要继续留在英联邦之争而展开全民大辩论,无论原住民还是“移N代”赞成或反对都各有理由,民主缓慢而又不可逆转地摧毁1648年威斯特伐利亚条约确立的“主权至上”观念,“卖国”在法理上越来越难服众。民主国家擅长利用民众的民族情感打压大英帝国的各种“独”派,但从来不敢无中生有的污蔑政敌“卖国”。崇祯皇帝污蔑袁崇焕勾结鞑子而将其千刀万剐,有着浓厚民族情感的围观者甚至“争食其肉”!可见,民族情感的力量会很强大,希特勒就是籍此专制的。中国特色“公知”全盘西化固然有极端情绪作祟,“五毛”将民主自由与“卖国”何尝不是?即便是“南方系”民主自由派也不敢丢掉“爱国”这个屏障,西方国家强调民主自由就与“爱国”毫无违和感。“民主”与“自由”也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一部分,与“爱国”挂钩岂能自圆其说?当“爱国”沦为一种说教时,国家则会沦为某种神或要老百姓为其献出生命的图腾,专制者就会籍此侵害人权。专制者最喜欢炮制这种神或图腾,与恐怖分子诱骗妇幼病残当人肉炸弹的原教旨主义说教异曲同工。在专制模式下,元首就是“国”,为元首卖命就是“爱国”,将这种“国”神化就会将元首神化。中国要摆脱专制走向文明则务须理清各种“国”与各种人的复杂关系,知识分子在这方面的启蒙(不是说教)任重而道远。

  国家既有可能被外国人侵占也有可能被本国人霸占,被外国人侵占是国殇而被本国人霸占是国耻,所以国家被外国人侵占时要抵抗而国家被本国人霸占时亦然。国家被外国人侵占很容易识别,但国家被本国人霸占很难识别,比如拿破仑侵占德国时德国人都知道自己的国家被外国人侵占了,而希特勒霸占德国时德国人却不知道自己的国家被本国人霸占了。判断自己的国家是否被外国人侵占的衡量标准是入侵者是不是来奴役自己的,并不是所有的外国人都有可能变成入侵者,比如二战后起美军解放德国、日本。对入侵者要抵抗,而对解救者则要甘当“带路党”。主权源于人权,个人为了自己的权利更有保障才会把自己的一部分权利让渡给国家。主权要保障人权,否则就失去了正当性与合法性。专制国家利用主权侵犯人权则国际社会就有义务帮助这个国家的原住民推翻其专制者的统治,而判断自己的国家是否被本国人霸占的衡量标准是看自己有没有选举(包括直接选举与间接选举、基层选举与“大选”)权,包括自己的选票是不是被希特勒式窃国大盗骗走了,如果是则反专制就是爱国,否则就是“爱国贼”甚至明火执仗的卖国贼。国家与政府要为国民而立,但国民不必为既定的国家或政府而活,所以移民在全世界都是合法的。成立国家与政府是为了服务于国民,专制国家与专制政府则只会奴役国民。专制国家的愚民政策无一不是为了让老百姓分不清国家与政府的复杂关系,误以为爱国就是爱政府。国家属于全体国民,只有经过国民投票选举产生的政府能代表国家与治理国家,但有的民选政府也会变成专制政府,比如希特勒对民主选举的始乱终弃。判断民选政府是否变成专制政府的衡量标准是看有没有剥夺民众的选举权利,哪怕这种权利被局限于基层。专制者擅长以“爱国”自居,其实质则是独夫民贼,尤其是希特勒式极右政权的“一言九鼎”。

  与纳粹式极右政权的专制主义针锋相对的是红色高棉式极左政权的专制主义,而波尔布特无疑是与希特勒殊途同归的大屠杀策划者。从1975年4月到1979年1月,波尔布特统治柬埔寨三年多而令该国民不聊生尸横遍野,人口减少了三分之一以上。他统治柬埔寨期间大肆清洗一起奋斗的同事,杀害知识分子,通过树立个人迷信控制舆论,在经济上剥夺公民私人财产,摧毁城市,废除商品、货币与工资制度而导致该国经济全面崩溃。但中国至今还有其粉丝说他是“社会主义革命家”,认为他只是想让人民过得更好而毫无任何私欲,但他的信仰到底是什么?如果说他追求人人平等,为什么他有手表、眼镜而别人戴手表、眼镜却被认定为“资产阶级”而被枪毙?为什么他住的豪华别墅有厨师、警卫、秘书伺候着,出门有高档轿车被前呼后拥,但老百姓有吗?他废除了私有财产,连普通家庭成员的所有财产交给一家之主保管与分配也不可能绝对公平,何况是金字塔式专制体系的高高在上者?波尔布特其实是个封建专制主义者,柬埔寨不可能走向社会主义。西哈努克国王曾如是评价:“波尔布特也许是一个爱国者,但他是个屠夫,他把柬埔寨人民当作可以用来强迫劳动的牲口以及可以屠宰的猪。”

  西方资产阶级学者是如何理解专制政权的“爱国”说教的?安卜罗斯•皮尔斯认为:爱国主义是一堆随时可以被任何野心家所点燃,去照亮他的名字的易燃垃圾。勃特兰•罗素认为:爱国主义就是积极地为了微不足道的原因杀人并被杀。乔治•简•纳森认为:爱国主义是超越于原则之上的对于不动产的一种专横的崇拜。塞缪尔•约翰逊认为:爱国主义是无赖最后的避难所。乔治•肖伯纳认为:除非你把爱国主义从人类中驱逐出去,否则你将永远不会拥有一个宁静的世界。爱国主义是一种有害的、精神错乱的白痴形式。爱国主义就是让你确信这个国家比所有其他的国家都要出色,只因为你生在这里。阿瑟•叔本华认为:当爱国主义涉入认知领域时,是一个应该被扔出门外的混小子。克里希那穆提认为:当智慧存在的时候,作为一种愚蠢的形式的民族主义、爱国主义才会消失。爱因斯坦认为:国家是为人而建立,而人不是为国家而生存。埃里克•弗罗姆认为:民族主义是我们的乱伦模式,是我们的偶像崇拜,是我们的疯狂。“爱国主义”是它的迷信崇拜。不必说,我所谓的“爱国主义”态度将自己的国家置于人道之上,置于正义与真理的原则之上。亨利•大卫•梭罗认为:那些没有自尊的人仍然可以是爱国的,他们可以为少数牺牲多数。他们热爱他们坟墓的泥土,但他们对那种可以使他们的肉体生机勃勃的精神却毫无同情心。爱国主义是他们脑袋里的蛆。

  “电影孔子吧”有一帖:“我爱国,但我反对专制”。楼主“五爪雪蛇”称:民智已开,过去那一套还有用吗?“125.34.22.*”跟帖:怎么跟专制挂上钩了?对任何事情都是取其精华去其糟粕,有脑子的人应该会有判断能力吧,除非怀疑自己没脑子。“119.183.155.*”跟帖:人人生而平等,造物者赋予他们若干不可剥夺的权利,其中包括生命权、自由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为了保障这些权利,人类才在他们之间建立政府,而政府之正当权力,是经被治理者的同意而产生的。当任何形式的政府对这些目标具破坏作用时,人民便有权力改变或废除它,以建立一个新的政府。当追逐同一目标的一连串滥用职权和强取豪夺发生,证明政府企图把人民置于专制统治之下时,那么人民就有权利,也有义务推翻这个政府,并为他们未来的安全建立新的保障。“tearssky123”跟帖:3楼这瘪三。我有看到他了,真恶心。7楼从哪抄了一段。我的眼在7楼那都不能聚焦了。“微光倾城”跟帖:我只能说抱歉了,你爱的就是专制。“221.122.74.*”跟帖:5毛是什么意思,我来说一下,就是黑心机构雇佣的网络枪手们,自己创造的一个名词,哈哈!我也是刚刚在网上听别人说的。“荒天左慈”跟帖:现在5毛很多。“222.22.66.*”跟帖:5美分已汇,还有11楼拿狗食盆等着你主子给你发5美分的狗食。“222.22.66.*”跟帖:1楼贡献最大,给双份狗食,10美分。吃完了狗食,你主子绝的你没利用价值了可是要吃你狗肉的哦,虽然美国人不太喜欢吃狗肉,可是可以把你们这些狗的肉分给韩国人,他们可是喜欢吃的,哈哈1“222.22.66.*”跟帖:你们这些人真是可悲,只知其一,不知其二就出来瞎嚷嚷,唯恐别人不知道你脑子有多浅薄。你们这些人都是被人卖了还帮人数钱的主,没事了多学习学习知识,特别是科学知识,也丰富一下你们贫乏的大脑,像你们这样逻辑简单的人就会天天骂骂社会吧,还什么爱国反专制,你懂什么是爱吗?你懂什么是国家吗?你懂什么是专制吗?你什么都不懂。“瑜门走狗”跟帖:支持楼主,如果孔子和阿凡达掉个个,我们也会替孔子说话的。与爱国与否无关。“218.26.5.*”跟帖:严重支持楼主,让那些闭关锁国吃人的封建礼教吃 屎去吧!“冰融花香”跟帖:我也反对专制,但我不抵制《孔子》。

  “中华城市吧”有一帖:“在专制的国家,人们没有祖国”。楼主“华山路的房子”称:这是电影《生于7月4日》中多次重复的一句台词,是一个美国愤青的真诚宣言。圣鞠斯特说:在专制的国家,人们没有祖国。换句话说,在专制国家,没有爱国主义的地位,爱国属于自作多情。那么在美国,爱国主义的地位是否至高无上呢?奥立佛斯通导演的《生于7月4日》试图回答这个问题。“zcw368”跟帖:我也这么认为,所以我不会爱这个对自己人民下黑手的国家的,党和国是捆绑在一起的,谢谢!“zcw368”跟帖:爱国就是爱党。“帅得掉渣中”跟帖:裆, 永远都是对的!你们不要乱说。“zcw368”跟帖:但民族是具有独立性的。“小草走天涯”跟帖:3楼10楼已被拘捕,判宫刑,缓期一天执行,请各位网友注意言行。“我来自南京”跟帖:我想起了富兰克林的一句名言:哪里有自由 哪里就是我的祖国。“qyq427”跟帖:有这个时间愤青不如快去奋斗争取移民。“我来自南京”跟帖:我想起了《勇敢的心》里华莱士最后的怒吼!“员山有闲人”跟帖:挡不等于国。

  “中国吧”有一帖:“爱国主义是专制者最后的庇护所”。楼主“双头鹰之麾”设问:有木有?“魔责”跟帖:告诉我那个国家不重爱国教育?“南蛮子胆小如鼠”跟帖:美国。“南蛮子胆小如鼠”跟帖:楼主是南蛮,不用搭理他。“关键俺是你野爹”跟帖:专制又怎样?你不愿意滚去美国啊?“贫僧道号女菩萨”跟帖:现在cia临时工的质量越来越低了。“南蛮子胆小如鼠”跟帖:

  “电月剑”跟帖:爱国主义可是自身的理智……又是这ID。“死了算你倒霉”跟帖:楼主,药不能停啊!“路过尘世的蜻蜓”跟帖:民主自由是汉奸走狗的锦绣外衣。

  《专制主义统治下的臣民心理》堪称中国特色官场现形记,谢天佑出版该书之前发表《胡广的中庸与李固的鲠直》一文自称“史笔千斤重,不做良史,羞煞人!”他认为:“专制主义统治影响着中国国民心理,加强这方面的研究对中国国民性的认识是不可少的。”1986年7月26日的《解放日报·新论》刊出其《专制主义统治与臣民的心理状态》一文,强调“讲假话、讲违心话不完全是一个人的品质问题,还有一个更重要的社会问题。中国社会官场上盛行讲假话、讲违心话之风,实质上是畏惧专制独裁的心理状态的表现。”中国思想史上的法家认为“奉法者强则强国,奉法者弱则国弱”。比如韩非认为“能去私曲而就公法者,民安而国治;能去私行行公法者,则兵强而敌弱”,因此“法不阿贵”而“刑不避大臣,赏善不遗匹夫。”就像儒家主张的“德治”不够纯粹,法家主张的“法治”不是“儒表法里”就是“外法内儒”,二者都是专制主义的工具。尤其是法家让法在君主面前却步,与“党纪高于国法”异曲同工。中国古代的制法权、执法权都集中于君主,这样的专制者也就有了对臣民的生杀予夺之权。就像路易十四扬言“朕即国家”,任何专制者也会以法的化身自居,所以最容易滥用权力,也最容易感情用事偏听偏信而被结党营私盗窃国柄的“当涂之人”包围,进而更离不开“智法之士”的急言直谏,否则随时都有大厦将倾之虞。但臣下“伴君如伴虎”,所以韩非认为“真龙天子”之“喉下有逆鳞径尺,若人有婴之者,则必杀人矣!”臣下向君主进言如“婴逆鳞”,所以不得不讲假话、讲违心话。韩非进而认为:进言者应夸赞君主自鸣得意的事而掩盖能让其觉得羞耻的事;君主急谋私利则进言者应将私利说成是合乎公义的;君主有卑下的念头但又有所顾忌时进言者应故作姿态抱怨其“当断不断反受其乱”;君主想干但实际上干不了的事则进言者应及时揭示这种事的缺陷而称赞不去干的明智;君主想炫耀自己的才智则进言者应为其提供依据;进言者为人说情则既要用好的名义又要暗示此事合君主之私利;进言者劝阻君主危害社会时既要说明此事定遭非议又要暗示此事有害于君主本身;君主若反感露骨的赞誉则进言者应赞誉与君主相似的另一个人以达到间接赞誉的目的;有人若与君主有同样卑污的行为则进言者应毫不含糊地掩饰以达到间接为君主开脱的目的;有人若像君主一样遭到同样的失败则进言者应否认其失败以达到间接挽回君主面子的目的;君主炫耀自己的能力时进言者不应劝其去干自己办不到的事以免露出马脚;君主自以为勇于决断时进言者不应揭短;君主自以为谋略高超时进言者不应指出其谋略方面的失措而使之困窘。韩非认为君主不该用“当涂之人”而要用法家,前者为私利而为,后者为“振世”而为。讲假话、讲违心话的根子在于对专制的畏惧,韩非写《说难》公开传授讲假话、讲违心话的技巧而鼓励以“振世”为目的法家靠讲假话、讲违心话的技巧去与专谋私利的“当涂之人”争夺话语权,用心何其良苦!连毛泽东到了晚年也不得不承认自己是“马克思加秦始皇”,可见专制主义在中国影响之深。看来,在中国讲假话、讲违心话不完全是个人的品质问题,更重要的是社会制度问题。1986年9月30日中共中央党校杂志《理论动态》转载此文并加了编者按语:“肃清封建主义遗毒,首先要弄清楚什么是封建主义,我们刊载此文的目的,就是使读者获得一些这方面的知识”;“喜怒无常是专制主义君王的特有的性格;假话、违心的话是专制主义臣民的特有的语言;这种性格、语言都是特有的心理反映。总之,这种性格、语言、心理都是专制主义的产物”。邓小平甚至认为,干部终身制也是种族主义余毒积重难返的产物之一,干部岂能一直“能上不能下”?

  陈剑认为,邓小平的“8.18”讲话为克服封建专制主义残余的影响指明了方向,在分析党和国家的干部制度方面的主要弊端(即官僚主义、权力过分集中、家长制、干部领导职务终身制与形形色色的特权现象)的基础上,他认为切实完善党和国家的制度以确保党和国家政治生活的民主化、经济管理的民主化、社会生活的民主化是必由之路。中华传统文化曾对中国社会的进步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也有对维护中国封建专制主义统治的负面作用。其本质是维护封建专制主义的,所以不可能引出现代民主。封建专制主义残余在中国阴魂不散,原因之一就是中华传统文化形成了一系列巩固封建专制主义的理论教条,被专制主义束缚的民众是不会有独立的民主思想的。中华传统文化维护封建专制主义的思想主要有五个方面:基于权贵利益考量的民本主义思想、基于礼乐文化的等级观念、以“三纲五常”为核心的愚民政策、容不得任何批评而推崇逆来顺受随遇而安的“小富即安”思想与官本位思想。当今中国应尽快注入的现代文明理念主要有三个方面:民主与民主意识、人权理念与公民意识、法治与法治意识。2014年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指出,“同党和国家事业发展要求相比,同人民群众期待相比,同推进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目标相比,法治建设还存在许多不适应、不符合的问题:第一,有的法律法规未能全面反映客观规律与人民意愿,针对性、可操作性不强,立法工作中部门化倾向、争权诿责现象较为突出;第二,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现象比较严重,执法体制权责脱节、多头执法、选择性执法现象仍然存在,执法司法不规范、不严格、不透明、不文明现象较为突出,群众对执法司法不公与腐败问题反映强烈;第三,部分社会成员尊法信法守法用法、依法维权意识不强,一些国家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依法办事观念不强、能力不足,知法犯法、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现象依然存在。” 在当今中国,公权与私权的矛盾也很突出。中国近代无数志士仁人为将民主、人权与法治等人类文明现代化的理念引入中国社会而不惜抛头颅洒热血,但这个过程至今也没结束,因为此类理念只有与中华文化有机结合才有可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

  周鹏认为,“圈子文化”是中国特色封建专制主义余毒积重难返的一个重要表征。马克思认为工人只有选择被哪个资本家剥削的权利而没有不被资本家剥削的权利,“圈子文化”则意味着中国人民只有选择被哪个“圈子”压榨的权利而没有不被“圈子”压榨的权利。任人唯亲、任人唯派的人身控制催生的盘根错节的现代“宗族”将各种组织的同志关系庸俗化,所以“圈子文化”其实是毛泽东曾想“整风”的党内宗派主义的变种。每个“圈子”都像一个山头,强调局部利益而架空整体利益,通过内部被异化的伪团结与无原则的内耗于无声无息中解构组织意志、绑架组织意图而裹挟组织的运行。“圈子文化”是利己主义恶性发展的产物之一,各种“圈子”的投机分子更是形形色色,但目的无一步是为了假公济私。如此畸形的“圈子文化”也让越来越多的干部沦为其既得利益者的附庸而丧失独立的政治人格与清醒的政治判断,对其放任自流则会对党的事业造成“蒋家王朝”那种更大的危害。破除“圈子文化”的关键是摆正组织与个人的关系:一是时刻感恩组织而不是感恩个人,要认识到自己的进步归根到底都离不开组织的关心与培养而不是靠“贵人”的恩赐;二是时刻牢记对组织忠诚而不是对个人忠诚,要明白自己是组织的成员而不是某个干部的家丁或门客,切忌将个人进步等利益诉求寄希望于对个别干部的效忠上;三是时刻牢记维护组织利益而不是维护个人私利,切忌为了一己私利损害组织利益而拿原则送人情或做交易。

  魏京生曾说周恩来强调的“四个现代化”还应加上“民主现代化”,其具体操作则是人的现代化,从肉体到精神都无愧于一个21世纪公民的身份而不是继续甘当在事实上“唯上”的臣民,舍此则“中国梦”永远都是镜花水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