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中心 > 网友杂谈 > 正文

“刁民”乎?“刁官”乎?

作者:诸震鸣  更新时间:2022-10-31 10:18:36  来源:民族复兴网  责任编辑:石头

  近日,长沙一小区住户突然发现,业主群中管家发的一个表格中,自己被标上了“刁民”的备注。网传图片显示,在物业制作的表格上,还有业主被标注“群内负面发言多”“各种不满意”“喜欢投诉”等字样。随后,涉事管家称,备注是上任管家填写的,自己不小心发错群了,恳请原谅。小区物业一工作人员也表示,此事是前任管家所为,不是公司行为,已一户户道歉。住建局:已接投诉,将约谈物业。

  又是“临时工”干的?好家伙,以前有“受蒙蔽的群众”,现在有“刁民”了?可“先”改进工作作风,“后”没有所谓的“刁民”。不是吗,物业如果来个“询问前移”,就是相关的人员,“先”到小区掌握第一手资料,并相应地作出必要而切合实际的反应,这样一来,就是“刚刚”发生的一些情况,也能在第一时间里,和“心中有数”结下不解之缘,还会“积累”到若干天后要“大放厥词”什么的?

  “刁民”乎?“刁官”乎?众所周知,有贪官而无“贪民”的说法。百度上讲,刁民,是指奸恶之民,刁滑的人,多用作旧时官吏对不听管束的百姓的蔑称。“刁民”就是对官员刁难,很难对付的一类百姓。此外,带有无赖、狡猾、奸诈等特征的人也被称为刁民。刁民也可看作出身卑贱或地位低下的人。毫无疑问,小区住户是百姓,同“刁民”二字浑身不搭界。毋庸讳言,把布衣与刁民“捆绑”起来的人和事,不说隔三差五吧那也不是极为罕见的。

  殊不知,某些“一官半职”之人,如此这般就与“小国之君”作派,剪不断理还乱的了。脱离群众脱离实际,这是一种十分危险的倾向。毛主席说,“只有落后的干部,没有落后的群众”,告诫干部一定要保持先进性,起到模范带头作用。现在,有些干部或工作人员,降低了对自己的要求,这是值得引起密切注意的。需要指出的是,,“刁民”,称得上,为天字第一号的服务忌语了。不过,话得说回来,像“今天我有事,不办公”;我说不能办就不能办”;“不是告诉你了吗?怎么还不清楚”;“我要出门,没空给你多说”等,虽不怎么厉害但仍是缺乏群众观点的表现,决不能小觑之的而当在克服之列没商量。

  当前,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就要以更大力度改进工作作风,用心用情服务群众、服务企业、服务基层,以扎实的工作为群众排忧解难,而致力于“百尺竿头更进一步”。那么,拒形形色色的服务忌语于千里之外,则是不待说的了。